更新日期:2008/08/05 18:35 本報訊
台北縣自去年10月起準用直轄市相關法規及編制,但因只是準用直轄市相關法規,藍綠議員共53人提案並經大會議決後,要求縣府具體向中央提出升格案,經縣府草擬「改制直轄市計畫書」草案,未來將送請縣議會審議通過後報行政院核定。根據改制規劃,台北縣改制後的新名稱暫訂為「新北市」,改制日期暫訂明年1月1日,鄉鎮市長選舉將取消,改為官派區長。
根據改制規劃,29鄉鎮市將改為29區,鄉鎮市選舉取消,鄉鎮市長待任期屆滿後改制為官派區長,行政區域範圍及名稱不變,村里則全改為里。鄉鎮市民代表停選,鄉鎮市民代表會裁撤。
草案內容,改制後到第一屆直轄市長選舉就職前,直轄市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任之,但未涉及行政區域合併者,由原任縣長優先派任。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議員總額將最多不得超過52人,因此現有縣議員總員額65席將大幅刪減,草案規定縣議員於改制日任期關係,可以改制為臨時直轄市議員,其任期至第一屆直轄市議員選舉就職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