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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中国应该立即出台一部《移民优惠政策》的相关法令重点开发蒙、黑、新、青、藏五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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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2-28
— 本帖被 hunry 从 经济地理 移动到本区(2022-07-11) —
为重点开发建设国家边、远、荒、稀地区,合理调节国家人口密度分布,有利巩固国防和资源分配。中国应该立即出台一部《移民优惠政策》的相关法令重点开发蒙、黑、新、青、藏五省。主要规定如下(要点):
1、本法令适用于目前居住在农村的全国农村户口居民。
2、自本法令颁布实施日起,凡主动自觉自愿搬迁到蒙、黑、新、青、藏五省定居开发的每户中央财政补贴安家费2万元,分三期支付。
3、对所有移民搬迁户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妇最多可生育4个子女。
4、安居后每户按人口可分得永久性土地,每人20亩,土地私有,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永久性保护。
5、安居后五年内自主创业的免一切赋税,而且享受国家创业基金无偿资助,五年后象征性收税,十年后减半征税,二十年后按当地政策正常征税。
6、安居后十年内免一切农业税,十五年后象征性征农业税,二十年后减半征收农业税,三十年后按当地正常征收农业税。
7、所有移民搬迁户在搬迁后生育的子女在高考时可享受50分加分,在同等条件下具有被全国高校优先录取资格。
8、所有移民搬迁户在搬迁后前五年内享受公费医疗福利,国家财政支付;十年内国家支付70%;十五年内国家支付40%;十五年后正常。
。。。。。。
大家探讨其可行性。
[ 此帖被南国公民在2009-03-01 10:4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9-03-17
条件真不怎么样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9-03-14
不要以为这些地方地旷人稀就能接纳更多人口,其实生态都很脆弱,去的人一多会引发灾难的。
如果为了国家安全因素要移民,还是应该集中发展城市、城镇。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9-03-14
引用第32楼xiayan于2009-03-13 12:23发表的  :
楼主:
中国只要写一条就够了
中国公民在这些区域,连续耕种5年一以上,田地使用权属于耕种者.

你这个意见也不错。谢谢。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9-03-13
楼主:
中国只要写一条就够了
中国公民在这些区域,连续耕种5年一以上,田地使用权属于耕种者.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9-03-12
引用第15楼fxl2020于2009-03-01 18:53发表的  :
支持楼主的提案,但具体措施有待进一步商榷!

谢谢支持。我也希望有人大代表提出这样的方案,这是非常有战略远见的意见。
但具体措施及细节则需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我在这里只是泛泛而论而已。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9-03-12
引用第13楼vladimir于2009-03-01 11:44发表的  :
1. 城市是靠市場經濟建立的, 那邊除了新疆勉強還有點希望外, 其餘根本是負值, 現有人口不流失就已經要求神拜佛了, 再移民也留不住
2. 記得移民的成本要用機會成本算, 不要只會算會計成本, 只算會計成本的話, 一百元再加一把步槍, 連月球我都能請農民移民過去


1、中国的行政造市造了多少,你不知道吗?刚建国时有多少城市是靠市场经济建立的?只要国家财政资金、工业项目放在哪里,哪里就可以成为城市,先奠定好基础,有了基础后才是市场经济起调节作用。

2、为什么人家印度可以像藏南争议领土地区大量移民?为什么当年俄罗斯侵占我国东北领土后要大量移民?因为说到底,只有有人居住了,才能算得上是管理。就像南海有争议的岛屿,就是因为没有人居住,所以才无法要回来,就算你夺回来了,也不好占有管理。有人居住,有大量人口聚集,这才是最关键最重要的。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9-03-12
西藏和新疆奖励10万元,青海5万元
希望出现有长远战略的强力统治阶层,做出秦皇汉武的功绩!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9-03-03
引用第15楼fxl2020于2009-03-01 18:53发表的  :
支持楼主的提案,但具体措施有待进一步商榷!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9-03-02
Re:回 23楼(anrye) 的帖子
引用第24楼南国公民于2009-03-02 17:40发表的 回 23楼(anrye) 的帖子 :
主要是向西部的小城镇移民。西部城市太少了,多是几千上万人的小镇,把东部农村认可移民到西部城镇,加快城市化进程。

移民到那些小镇,确实可以让镇子变成城市,可是靠什么活命呢?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9-03-02
引用第9楼南国公民于2009-03-01 11:03发表的  :
这里的农业税包括农林牧副渔这个大农业范畴。而且是根据当地政策执行,如果当地没有这个政策,那就不用征收了。

国家的农业税本身就包括了农林牧副渔。
什么时候收过林业税牧业税副业税渔业税?只是在下游流通环节,对他们都征收了营业税而已。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9-03-02
这几个省的人口已经够多的了...不需要再迁入人口, 反而是应该外迁人口到东部...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03-02
回 23楼(anrye) 的帖子
主要是向西部的小城镇移民。西部城市太少了,多是几千上万人的小镇,把东部农村认可移民到西部城镇,加快城市化进程。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3-02
西部虽然广大,但是沙漠、戈壁、高山、盐碱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另外西部水资源严重缺乏,发展农业哪来的水?党立国以来,对西部的开发就是以粗放的农业为主的盲目开放,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环境恶化,比如罗布泊在五六十年代还是有水的,对塔里木河孔雀河的利用,导致下游水流断绝,罗布泊消失。柴达木盆地不小,但是可耕地有多少?冷湖、大柴旦、茫崖一带种植一棵树的成本等于建造一栋楼房的价钱。西部相对与中东部来说,不是由于没有移民造成的人口稀少,而是自然条件的限制,东部土地肥沃、雨量丰富,土地利用率高,当然能养活的人就多。而西部同样的土地养活不了同样多的人口。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3-02
引用第15楼fxl2020于2009-03-01 18:53发表的  :
支持楼主的提案,但具体措施有待进一步商榷!

谢谢。我这里只是大概说一些要点,目的和出发点是好的,但具体细节需要修改补充完善。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3-02
楼主太。。。那个啥了。。。现在向西部移民的唯一可能就是城市人口、产业人口的增加。农业移民,算了吧,绝对不可能的。不过兵团好像还有点农业移民,那也是兵团先有地的前提。不然你的地从哪里来?从西部地方政府手里拿?可能么?
当然城市人口、产业人口的增加,这个倒西不西部没有必然联系,只好经济好,就会有人去,这几个省的大城市都有很多外来人口。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3-02
原则是我是强烈支持的。如果前清就颁布这项法令的话,外东北外蒙古也不至于沦丧。不过具体条款有待研究。另外也要防止有人“假移民、真拿钱”的行为。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3-01
回 8楼(南国公民) 的帖子
从城市化的角度说,人口少正是优势啊,西部大可以利用这一优势加快城市化。现在西部的生态移民也很重视城市化问题,不少农牧民移民后就到城镇安家。城市化成本最低的是在平原,而非山地,中国城市化主要还是要靠东部走集约化发展道路,甚至要接受西部尤其是西南地区移民,而不是相反,到西部去发展粗放型城市。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3-01
哈哈。着国务院照办....
游历天下,虽死无憾。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3-01
引用第16楼仙峰俊俏于2009-03-01 19:03发表的  :
1、为什么非得是农村户籍居民?内地城市居民应该也可以移民。
2、既然不搞计划生育,又为何限制四个子女?岂不是自相矛盾?!

呵呵,精辟
地图开疆北西南,日记救国千古传。
外患不决转重庆,内患不决进台湾。
花园口水救干旱,长沙城火送温暖。
金元劵多富国民,保甲连坐抚赣南。
死守南京唐生智,决战东北张毅庵。
精忠报国汪季新,爱民如子汤河南。
昔日英豪名尤在,今朝果粉战四海。
嘴炮无敌灭悍匪,网军神勇复左岸。
垂死病重惊坐起,王师健儿入梦来。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3-01
引用楼主南国公民于2009-02-28 18:35发表的 中国应该立即出台一部《移民优惠政策》的相关法令重点开发蒙、黑、新、青、藏五省 :
为重点开发建设国家边、远、荒、稀地区,合理调节国家人口密度分布,有利巩固国防和资源分配。中国应该立即出台一部《移民优惠政策》的相关法令重点开发蒙、黑、新、青、藏五省。主要规定如下(要点):
1、本法令适用于目前居住在农村的全国农村户口居民。
3、对所有移民搬迁户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妇最多可生育4个子女。
.......

1、为什么非得是农村户籍居民?内地城市居民应该也可以移民。
2、既然不搞计划生育,又为何限制四个子女?岂不是自相矛盾?!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3-01
支持楼主的提案,但具体措施有待进一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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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3-01
引用第11楼玉宇清澄于2009-03-01 11:16发表的  :
除了西藏、新疆,其余3省区的人口规模是合适的

内蒙古不合适吧?面积这么大,人口这么少?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3-01
引用第8楼南国公民于2009-03-01 11:00发表的  :
移民的另外一个最重要目的就是促进城市化,希望能够通过政策引导把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居民花费更少的成本,或者说更有条件能够搬到西部的城镇居住。


1. 城市是靠市場經濟建立的, 那邊除了新疆勉強還有點希望外, 其餘根本是負值, 現有人口不流失就已經要求神拜佛了, 再移民也留不住

2. 記得移民的成本要用機會成本算, 不要只會算會計成本, 只算會計成本的話, 一百元再加一把步槍, 連月球我都能請農民移民過去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3-01
西藏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大规模移民会受掣肘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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