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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撤销城关镇、四联乡,设立四个街道办事处(待批复)0
关于批准兴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兴仁县城关镇、四联乡
设置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决议
(2008年3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兴仁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对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兴仁县城关镇、四联乡设置四个街道办事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撤销兴仁县城关镇、四联乡设置四个街道办事处对于进一步加快兴仁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规范城市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历史沿革看,两乡镇一直就有着紧密的地缘人缘关系。城关镇、四联乡在1984年前隶属城关区(辖四乡一镇,即马家屯乡、大桥河乡、杨泗屯乡、陆关乡和城关镇)统一管辖。1984年机构改革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城关镇单列为区级(科级)人民政府。1992年“撤并建”时将马家屯、大桥河、杨泗屯、陆关四个小乡合并为四联乡,城关镇仍单列为乡级政权机构。在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兴仁城市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县城城区面积已由原来的2.7平方公里拓展为现在的7.4平方公里,城关镇人口多数居住在四联乡境内,新建的多数街道已延伸到四联乡的马家屯村、落渭屯村。由于地域交叉,城市管理矛盾突出,小城镇的开发建设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现行体制已经不适应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布局等方面的需要。
县人民政府提出撤销城关镇、四联乡组建四个街道办事处的方案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工作的通知》的具体体现,提出的方案是积极慎重的。撤销城关镇、四联乡设置四个街道办事处尊重了兴仁县城发展的历史,能更好地发挥兴仁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资源优势和传统商贸优势。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城关镇、四联乡设置四个街道办事处的议案是在广泛征求县乡人大代表、城关镇、四联乡的市民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撤销城关镇、四联乡组建四个街道办事处能够因地制宜地进行城市规划,有利推进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及文明程度。有利于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责对辖区内的社会经济工作进行有效管理。整合组建街道办事处后,将进一步以体制创新为重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发挥区位优势,合理布局一、二、三产业,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逐步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四个办事处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根据自身的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打造二、三产业经济。在体制设置方面,有利于精简行政机构,机构设置可根据办事处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优化组合工作人员,促进人才的合理利用。有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人口比例,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城乡经济同步发展。
会议决定批准兴仁县人民政府撤销城关镇、四联乡设置四个街道办事处。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街道办事处,是我省基层政权建设的一种尝试,县人民政府要在中共兴仁县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本着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社会进步的原则,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总结经验,为社会文明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程序认真作好规划论证工作,按照有关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做好有关撤建筹备工作。
兴仁县人大常委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来源:兴仁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