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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国务院建议横琴岛划块地给澳门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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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6-25
国务院建议横琴岛划块地给澳门管


任洁 制图

国务院24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会议决定,将横琴岛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对口岸设置和通关制度实行分线管理。要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

另据新华社22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周波受国务院委托对《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议案》所作的说明。

周波说,目前澳门大学(公立)校园面积难以适应在校学生的数量,学校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鉴于澳门地域狭小,已无适合的土地供澳门大学扩建,澳门特别行政区提出,希望在珠海市横琴岛为澳门大学提供新校址,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周波说,国务院已经同意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将澳门大学迁址到珠海市横琴岛的请求,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与横琴岛其他区域实行隔离式管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对国务院的这一议案进行审议。

法理》》

人大授权有先例

中央授权特别行政区在本身行政管辖范围之外的土地上实施管辖,已有先例。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授权香港特区政府在位于深圳境内的港方口岸区范围内实行全封闭管理,港方口岸区的范围及使用期限由国务院决定。在港方口岸区实施香港法律,并由香港执法人员管理。

根据上述《决定》,香港特区立法会随后制订了《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就有关管辖作出了细则性规定。

规划》》

澳大新校区岛上占地超1平方公里

据澳门大学介绍,横琴岛的澳大新校区,初步计划占地1至1.4平方公里,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拟采取封闭式管理。

据了解,澳门大学是澳门第一所大学,由东南亚等地知名人士资助开办,1981年3月成立,原名私立东亚大学,后转为公营,1991年正式易名为澳门大学。

澳门大学现有六千多名学生,除本地学生外,亦面向港台、内地招生。

澳大拟在横琴建设的新校区位于横琴岛东部,将设置6至9个学院,建成后最终规划规模为1.5万人。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骆伟健表示,澳门特区对横琴岛澳大新校区实施管辖的问题上,仍有很多细节工作需要深入研究,例如口岸设置、出入境管理等。

搬迁澳大是珠三角规划纲要中粤港澳合作项目之一。据媒体报道,中央初步决定,将横琴岛上约5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粤澳合作项目地。

珠海横琴岛管委会日前表示,有关横琴岛开发和澳门大学新校区的进展步伐自5月中下旬以来明显加快。

目前涉及澳大新校区的征地协调工作已接近尾声,可望于今年十月份前全面清场所涉土地,并交付规划部门进行开发前期的规划设计,但所涉赔偿和换地等后续工作仍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

历史》》

2004年就已提出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

2005年1月,广东省发改委主任陈善如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专场记者招待会上提出,香港和澳门在发展中都面临着地皮少、地方小的问题,而与港澳毗邻的横琴岛在这方面独具优势。陈善如透露,“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最早在2004年6月提出。

声音》》

澳门除博彩业外实体经济可在横琴岛得到发展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陈栋生指出,横琴岛的开发丰富了粤澳合作的内容,也利于澳门产业适度的多元化,使澳门除了博彩业之外的其他实体经济也得到发展。

横琴岛简介

横琴岛是珠海市第一大岛,该岛位于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侧,南濒南海,与澳门三岛隔河相望,最近处相距200米,距澳门机场3公里,距珠海机场约8公里,距香港41海里。全岛南北长8.6公里,东西宽约7公里。2008年末,岛内人口7585人,其中常住人口4203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6-25
看过这条新闻,感觉标题有问题。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6-25
我觉得可以。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6-25
澳大学生看来跟坐牢没什么两样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6-25
是中国人在坐牢 不能到外边去~

这个隔离管理师为了防范中国公民吧~
人生就像挤公共汽车,有人一上车就有座,有人却要一直站到终点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6-25
即将设立

横琴岛-澳大新校区边防检查站

横琴岛-澳大新校区海关
THESAUR.AMER.SEPTENT.SIGIL.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25
引用第1楼蓝色象鼻虎于2009-06-25 15:26发表的  :
看过这条新闻,感觉标题有问题。

标题确实有问题,由于此新闻记者对我国行政区划体制的不了解,导致此新闻标题有误。

从法理而言
如果只是把横琴岛的一部分作为澳门大学新校区,但该新校区地盘仍然属于珠海(即不涉及行政区划的调整),则确实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管理。

如果是把新校区的地盘划归澳门特区管辖,则属于行政区划的调整,根据宪法第89条,国务院直接可以审批,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授权。
=============== 国务院能搞定的事情,当然无需“建议”,而应该是直接决定。但看内容,却不涉及行政区划的调整,看来有似乎确实应该是“建议”。


附:宪法第89条
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25
特区也开始“圈地”了…………
ups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6-26
说了多年,终于要成真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6-26
最好就是如楼主的标题所说将横琴岛全部划给澳门特区政府管辖和经营。都是中国的土地,在省级政区之间进行微调完全是合法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6-26
回 7楼(ups) 的帖子
这仅仅是为澳门大学提供一块校基,还谈不上“说了多年,终于要成真了”的那一回事情!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6-28
我们注意到,有些地方甚至中央还有人顽固坚持所谓“拆分横琴岛”的分裂立场,企图把一些地域从珠海分割出去。这是分裂珠海市、危害全市人民的严重罪行,将不可避免地破坏珠海市的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珠海与澳门政府之间和岛内民众内部挑起冲突,将危及广东甚至整个及华南地区的和平与发展,损害全珠海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有人胆敢把一些地域从珠海市分割出去,他们必须对此承担历史的罪责!在坚持一个珠海原则的问题上,我们坚定的立场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大中华帝国党政军总理大臣、大唐帝国复兴委员会委员长、大中华安全与发展事业执行总监、大中华散失领土收复指挥部总司令、大中华海外殖民委员会主席、大中华文化与产业海外推广应用委员会主席、大中华帝国驻联合国全权代表、国家复兴与管理学博士、海陆空三军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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