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kallo于2010-02-20 11:20发表的 省直管县的下一步必然是并县。 :
继各省相继推行财政省管县之后,广东已在试水行政省管县。估计明后年会有部分省份相机随后推行。那么接下来需要破题的就是并县之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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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县市 对省级政区的影响:并县与分省之争
除京、津、沪和港、澳、台之外,我国目前28个省市自治区共辖有2804个县级政区,平均每个省级政区辖100.1个县级政区,管理幅度显然过大。在推进省直辖县市后,就会碰到一个问题:省级政区如何管辖如此数目庞大的县级政区,并县还是分省?
1. 大规模并县的不可行:必须保持国家县制的基本稳定
主张并县者认为,通过大规模合并县市,可以大幅度减少县市数目,从而可以在现有省级政区格局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实现省对县市的直接管辖。但是,笔者认为,通过大规模并县纵使能达到所谓“省直辖县”的目的,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行政区划的层级问题。因为县域的倍增,将不可避免的会在大县与乡镇之间出现新的层级(不妨暂称为A,以前叫“县辖区”),即省——大县——A——乡镇,这与省——地(市)——县——乡镇没有本质区别,相当于把现在的地州市的数目增加一些,地州市的通名改为“县”,县改为“A”,并不能从更本上解决我国行政区划层级过多的问题。所以,除了冀中南等少数地方外,并县不宜推广到全国,更不能以此作为推行省县直辖的手段。
再则,历史的经验与现实的情况证明,县的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自秦在全国全面推行郡县制以来,县制一直就是我国国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发展中,县已经形成具有稳定文化联系和较为完整的自然—经济—社会单元,县在我国行政区划体系中的地位是非常突出的,县的基层性决定了其工作直接面对广大农村和农民,这对于维持国家政权的稳定是有重大意义的。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建制变更很大,但基本都能保持社会稳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县”作为基层政区能够始终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在未来我国行政区划体制改革中,县应该长期保持相对稳定。
2. 划小省区:能够真正实现并巩固省直辖县市
我国现行的省制基本上是对元以来各朝代的历史继承和发展,不可避免地从历史上遗留有诸多不合理因素,存在一些弊端,其中和层级与幅度相关的主要是:省区范围偏大,辖县数目过多,且省区之间悬殊过大;管理层次过多,效率低下等。关于省制改革的问题,其实自清末和民国时期以来,广大学术界就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且意见逐步集中到“分省减层”的思路上来,一是划小省区,增设新的一级政区;二是减少层次,精简机构,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解决历史时期造成的省级政区边界犬齿交错,破坏了自然经济区域的完整性等问题。
而适时推进省直辖县市,恰好与我国省制改革方向相吻合,一方面减少了政区层级;另一方面划小省区,有利于巩固省直辖县市的改革成果,实现省与县市之间的适度规模,形成一个合理的层级与幅度关系。基于此,笔者的基本观点:推行省直辖县市,应该建立在划小省区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