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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为新手辨析城市与市的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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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1-26
在论坛中,不少新手,特别是字母的坛友常常把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甚至是县都称呼为城市,这显然是有很大问题的。
市,或曰建制市,一般的定义是一种关于城市的行政区划,但事实上,市的准确定义是拥有自治宪章的特殊政区,与人口数量有关,但是并非是决定因素。
在台湾,乡和镇只要人口满15万即可设市,这也是东亚大部分国家所实行的设市标准——人口标准,因为设市只与辖区人口有关,而与城市形态无关,因此一个市可以拥有多个城市(如日本很大部分市都拥有多个DIY),也可以是数个市共同拥有一个城市(台北城目前被新北市和台北市分享、美国堪萨斯城由2个同名的市分享)
而在英国,市(city)的称号授予则是女王的特权,被授予市称号的不仅仅有都市型的区划,也有乡村型的,甚至市的市辖区也被授予市称号
在美国,市设立没有任何统一的标准,加利福尼亚州甚至专门为了管理马戏团的动物而设立一个市,有数千万人如纽约这样的市,也有几个人的市,有享有县权的“县级市”,有与县政府合一的合一市,也有受县指导的市,还有没有行政权的荣誉市,种类繁多,堪称世界建制市博物馆

因此市永远不等于城市,一个市也未必需要只有一个城市,可以有多个城市,也可以没有城市,市与其他政区的区别不在于城市,而在于自治宪章!

中国,没有真正的“市”。有的只是州、府
2条评分
实在 奖励 +10 再次赞赏一下 2011-02-10
实在 奖励 +10 赞赏一下 2011-01-27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1-26
中国的市,说白了就是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州、府、郡、县。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2-04
LZ兰州真有意思,还一直扯上了。
renming111@163.com
依山川流域形便,语言(民系,民族,风俗)兼顾现代交通分道。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2-04
滥用舶来品的恶果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2-10
崇洋市吧
怎么到了美国什么市都是市了
中国的市就不是市了
真不知,新手的手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2-10
一切以“洋人”的标准为准则是他们的一贯作风,看了此贴,本人最大的愿望就是:但愿新手们能坚持以中国本位的观点去考量中国的行政区划问题,而不是没头没脑的一味猛吃“西餐”。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2-11
引用楼主之江云梦于2011-01-26 15:46发表的 为新手辨析城市与市的关系 :
在论坛中,不少新手,特别是字母的坛友常常把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甚至是县都称呼为城市,这显然是有很大问题的。
市,或曰建制市,一般的定义是一种关于城市的行政区划,但事实上,市的准确定义是拥有自治宪章的特殊政区,与人口数量有关,但是并非是决定因素。
在台湾,乡和镇只要人口满15万即可设市,这也是东亚大部分国家所实行的设市标准——人口标准,因为设市只与辖区人口有关,而与城市形态无关,因此一个市可以拥有多个城市(如日本很大部分市都拥有多个DIY),也可以是数个市共同拥有一个城市(台北城目前被新北市和台北市分享、美国堪萨斯城由2个同名的市分享)
而在英国,市(city)的称号授予则是女王的特权,被授予市称号的不仅仅有都市型的区划,也有乡村型的,甚至市的市辖区也被授予市称号
在美国,市设立没有任何统一的标准,加利福尼亚州甚至专门为了管理马戏团的动物而设立一个市,有数千万人如纽约这样的市,也有几个人的市,有享有县权的“县级市”,有与县政府合一的合一市,也有受县指导的市,还有没有行政权的荣誉市,种类繁多,堪称世界建制市博物馆
.......

解释地很不错,但在大陆要看所谓“国情”,不能太较真,否则大家说不拢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2-11
引用第1楼仙峰俊俏于2011-01-26 15:52发表的  :
中国的市,说白了就是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州、府、郡、县。

我觉得“城市化水平较高”完全可以去掉,换为“改版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2-13
这个不光新手,连政府都搞乱。
如,“2009年安徽省17个城市GDP统计报告”,他讲的并非是城市GDP,而是市域GDP。
还有,社会上,人家问“你是哪里的?”“我是安徽人”“哪个城市”....

所以,我要将这个贴子贴到我空间里,贴到我的校内里,让更多的人看到。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2-13
在论坛里,“字母的坛友”是不是容易遭到鄙视啊
省-地-县-乡-村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2-13
雖然不能說當初“市”這個概念的引進是個錯誤,但目前大陸的確已經把它用爛了。
對於中國而言,其實概念中只有府州郡縣這種區域概念。市只不過用來代替了這些個區劃單位而已。
個人覺得還是應該學習日本,把市放到比較低的層級,上級區劃還是沿用道府州縣。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2-13
同意楼上的看法 市还是设于基层为好 其上的区域建制还是叫道府州郡縣之类的通名更能准确反映其对应政区的内涵。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02-22
引用第10楼delta于2011-02-13 14:55发表的  :
雖然不能說當初“市”這個概念的引進是個錯誤,但目前大陸的確已經把它用爛了。
對於中國而言,其實概念中只有府州郡縣這種區域概念。市只不過用來代替了這些個區劃單位而已。
個人覺得還是應該學習日本,把市放到比較低的層級,上級區劃還是沿用道府州縣。

同意你的看法,“市”要么用错就错下去,但要规范专名化,不滥用;要么就回归本意。两者衡量,我认为前者可行,后者难度比效大。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03-06
回 1楼(仙峰俊俏) 的帖子
其实,中国的市就是同级别的区划单位中级别较高者而已,与城市化水平没有多大关联。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03-11
现在市长,在行使权责时,是侧重于城市,还是整个建制市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10-22
引用第14楼arsasy于2011-03-11 15:41发表的  :
现在市长,在行使权责时,是侧重于城市,还是整个建制市

当然市区。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10-22
我主张废除市制,恢复府制。
另外,批入新会员,应先观其博客,听其口碑。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10-22
引用第16楼南天國士于2011-10-22 00:47发表的  :
我主张废除市制,恢复府制。
另外,批入新会员,应先观其博客,听其口碑。

不是誰的博客都會談地理

比如我本人的博客就只談電影不談其他

還荒廢已久‧‧‧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10-22
市在中国是一个头衔而已!!

设市的本意是好的,后来泛滥了:
比如,原先大县划片设市,数量一上去了,就有问题了,县级政区一变二了。
才发明的撤县设市,县级政区增加的问题倒是解决了,却出现了各县蜂拥而上的问题。
地级市原来不管县或管少量的县,但是有个问题,周围有个同名的地区,就用地市合并来解决,结果使得地区蜂拥而上全改市了!!!

所以问题不是出在市制上。问题是出在不严格按标准来和不控制数量!!
公务员(官员)配置:
乡科级(包括副职)每82平方公里一名,每5800人设一名;
县处级(常委、副职)每2788平方公里一名,每20万人一名;
省部级(常委、副职)每9.5万平方公里一名,每668万人一名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10-22
引用第16楼南天國士于2011-10-22 00:47发表的  :
我主张废除市制,恢复府制。
另外,批入新会员,应先观其博客,听其口碑。

开不起blog的底层民众 桑心路过。。。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10-22
引用第18楼donghai990于2011-10-22 08:07发表的  :
市在中国是一个头衔而已!!
设市的本意是好的,后来泛滥了:
比如,原先大县划片设市,数量一上去了,就有问题了,县级政区一变二了。
才发明的撤县设市,县级政区增加的问题倒是解决了,却出现了各县蜂拥而上的问题。
.......

市制已过时了,日韩市级政区合并就是最好证明。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10-22
80年代初之前,中国人对“市”这个词和它代表的行政区域没有任何疑问,但一切都在此后的行政区划调整下变得混乱不堪。现在的所谓“市”大多数就是欺世盗名,为满足一些人尤其是官员们的虚荣心。
某些人一再辩解说中国的“市”只是一种行政建制,不等于城市,这完全是自圆其说的狡辩。为何80年代初以前没有这样的问题?
中华(包括现在的台湾)已无“市”,悲哀。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1-10-22
引用第20楼南天國士于2011-10-22 10:23发表的  :
市制已过时了,日韩市级政区合并就是最好证明。

韩国市辖郡,但那也只是附郭,规模有限,与中国的荒唐的所谓广域市和超广域市有本质区别。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1-10-22
水太深,人太浅。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1-10-22
楼主说,世界通行的规则是市制必须有自治制度,于是推理出有自治制度的就是市。这是把必要条件当成了充分条件,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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