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两个词组,前一个的最后两个字和后一个的前两个字重叠,把两个词组连在一起说,这是一种有趣的连缀命名规则。
这种词组命名规则早就有人创造并使用过,如“迅雷不及掩耳”+“掩耳盗铃”=“迅雷不及掩耳盗铃”。
本月新注册坛友(也是目前UID排最后的一位)“哥本哈根達斯”,可以看出来也符合这种命名规则的。
地名“哥本哈根”+冰激凌品牌“哈根达斯”=“哥本哈根达斯”。
于是突发奇想,符合这个规则的、前后两词必须都是地名的例子,大家能举出多少例?
要求:
1、选用的每个地名字数不少于三个字;
2、前一个地名后面跟后一个地名前面必须有两个字重叠,如果有三个字能重叠上更好(这种情况要求每个地名不少于四个字),只有一个字重叠就别算了,那就是一般地名接龙了;
3、必须是前一个地名的结尾跟后一个地名的开头有两到三个字重叠,中间有与另一个地名重叠的两三字、前后还有其他字的地名不行;
4、所用地名最好是各级居民点专名或
行政区专名,包括国名专名,如果是
山脉、
河流、平原、高原、岛屿、半岛、群岛、沙漠、瀑布、湖泊、海洋等自然地物专名也可以,现已停止使用的各种历史地名也可以,但都只要专名,不要带通名;
5、所用地名来自古今中外均可,估计当代国内例子不多,可能要以外国地名为主;
6、国外地名按照
中国大陆标准译名、
台湾标准译名、香港标准译名、澳门标准译名、新加坡标准译名、马来西亚标准译名、其他中文使用区域标准译名、当地华人最常用译名、当地官方规定中文标准译名均可,日韩等汉字文化圈国家制定的汉字译名也勉强,历史地名也最好使用较规范的写法,前后两个地名最好来自同一标准,但来自不同标准也勉强;
7、两个地名重叠的两个字最好是完全一致的两个字(繁体简体无所谓能对应就行),如果不一致可以放宽到同音字,同音字按大陆普通话和台湾国语其中一个同音即可,尺度最宽放到音节一致调号不一致,平翘舌、前后鼻音、f与h、l与n、l与r等音节不一致的就别往上凑了。
我先举两个最标准的例子,一个国内的,一个国外的:
国内:“齐齐哈尔”(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齐齐哈尔滨”
国外:“达兰萨拉”(印度)+“萨拉热窝”(波黑)=“达兰萨拉热窝”
如果大家感兴趣,下面就开始继续吧。
[ 此帖被坤舆任我行在2012-11-12 14:1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