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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建议:“人大代表”不得由政府官员兼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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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9-04
建议:修改宪法和人大组织法,“人大代表”不得由政府官员兼任。凡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官员(含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人员)必须辞去本兼政府(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各项职务,杜绝政府官员窃据人大席位不作为,或利用在人大的参政议政权、投票表决权为本级政府保驾护航,使本级政府肆意行权、践踏民意、浮夸乱政。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09-04
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公职人员以及军队等国家强力机关人员也必须包含进本条宪法修正案。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09-04
建议是好,但实施恐怕很难很难,我连我自己神圣的那一票,每三年一次的选区人大代表权利都不知道被哪些坏人人给剥夺了!清楚看见过一次区指定片区选举哪几个人,票被工会的人全给填了,拉了条横幅,拍了几张照就是“民主”选举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09-04
建议是好(以下省略)
潮梅分治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09-04
政府官员也是“人民”,也可以当“人大代表”。只是不能太多。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09-04
那样子官斗更狠,更乱。更不会有公务员办实事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09-04
就是目前这个呵呵选举,请问有几个人真的拿到过选票?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09-04
“人大代表”不得由政府官员兼任的建议好
1.如是真要实施的话……此处略去5万字
2.如果……,我还是睡觉去吧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09-04
怎么不说政府官员不能算是公务员呢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09-04
人大常委是不能由政府官员兼任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6-09-04
这是地方四大员变成地方五大员的节奏啊。

按楼主的布置,
今后,地方党委书记无疑会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团主席,成为地方名副其实的君王(好像人大代表还没有届次限制)。
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地方行政长官,将会由党委常务副书记担任。

超级參議院

今后,全国人大代表团官邸的修建,会成为拉动内需的一个重要方法…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6-09-05
我朝政体本就脱胎与毛子的异形合一制度,不兼任就得玩专职,那我兔还肿么掌控橡皮图章?
地图开疆北西南,日记救国千古传。
外患不决转重庆,内患不决进台湾。
花园口水救干旱,长沙城火送温暖。
金元劵多富国民,保甲连坐抚赣南。
死守南京唐生智,决战东北张毅庵。
精忠报国汪季新,爱民如子汤河南。
昔日英豪名尤在,今朝果粉战四海。
嘴炮无敌灭悍匪,网军神勇复左岸。
垂死病重惊坐起,王师健儿入梦来。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6-09-05
现行的法律: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也就是说: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务委员会,而人大代表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所以,楼主看得太远,要知道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现在是2016年了。能先解决乡镇一级就不错了。
[ 此帖被zhuilang在2016-09-05 00:5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6-09-05
部分学者又把苏式体制称为行议合一,点出行政优先的特点。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6-09-05
回 great 的帖子
great:我朝政体本就脱胎与毛子的异形合一制度,不兼任就得玩专职,那我兔还肿么掌控橡皮图章? (2016-09-05 00:25) 

其实,当前行政体系里的官员,够资格进入人大的,还不是一样靠嘴皮子吃饭的。
难道,你们认为他们会动手干活?

本朝的政体,看上去是行政主管兼任议员,实际上是议员兼任行政主管。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6-09-05
党的领导要始终贯穿在人大代表选举的全过程,这是这一届的提法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6-09-05
白日梦。我党必须领导一切,必须能够有效控制一切,包括人大代表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6-09-05
议会民主制下的内阁阁员都是由议员兼任的。
我朝在形式上其实是议会民主制,所以中央政府各部部长可以兼任全国人大代表,另外再照顾地方利益,各省级行政区一二把手可以兼任全国人大代表,其他官员似乎无必要兼任全国人大代表。
独立思考,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能力!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6-09-05
取消组织部、人事部,变提拔为选举,县级以下为海选,地级以上为代表选举,代表额占选区具有选举权总人数的10%,候选人一律个人报名,不接受团体提名。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6-09-05
很多人都喜欢说“一党专政”,其实:

中共大约有九千万的党员,这样的“党”还是党吗?

中国,并不是什么一党专政,实际上是中共党内不同的派别,轮流执政。

毛一代,大致是法家,属于中共的极左派,用现代的话说,是共产党
邓一代,大致是墨家,属于中共的左派,用现代话说,是工党
江一代,大致是儒家,属于中共的右派,用现代话说,是共和党
胡一代,大致是道家,属于中共的极右派,用现代话说,是民主党
今上,大概是墨家

以上说的左/右,是中式的左右,和西式的左右刚好相反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6-09-05
的确是两个身份打架了。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6-09-05
在中国这种一党制专政的情况下,建议人大代表不得由党员任职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6-09-05
[color=#ff0000]先到美国建议吧!

看看美国的“人大代表”有一个是普通老百姓的吗?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6-09-05
要求增加“平民代表”职数和人大常委“平民委员”职数。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6-09-05
人大的主要负责人是有行政级别的,从这一点来说他也是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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