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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直筒子地级市的法律地位其实是县级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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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7-22
历史上形成的直筒子地级市有好几个,目前保留下来的有四个:从北往南依次是嘉峪关、中山、东莞、三亚。
虽然在各种场合,如GDP统计排名等,都把他们列为地级市对待,但真正从法律条文上推敲,他们似乎并不“够格”。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几乎所有中央文件,在阐明适用范围时,都会用到这些名词: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
其实,设区的市,也就是直辖市和地级市,而不设区的市,显然是指县级市(区公所不算区)。
由此,上述直筒子地级市,在中央眼里,也就是县级市。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13:35重新编辑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7-23
设区的市一定设区?
较大的市一定较大?



电气化火车还烧火么?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7-23
是不是要想让他们像克拉玛依一样不到30万人口设几个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7-23
其实与省直辖的县级市没什么差别,只不过领导级别高了一级而已!
欢迎加入:1、方舆-03.语言地理QQ群:15706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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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7-24
显然是指县级市   什么凭证呢   县级市有没有法律地位  
中央眼力  谁代表中央 谁能证明


法律地位上 选举法上的确是这样规定的  只不过在这部法律的管辖范围内的事情
那为什么不直接叫做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

宪法明确规定的行政级别建制市只有直辖市,宪法明确提出直辖市
宪法提到的市 只是除了直辖市以外的建制市  城市的级别任何关系都没有
其他所有的城市级别,都没有宪法的明确规定,

所以选举法和立法法上只是不同区分了 直辖市以外的建制市
较大的市 设区和不设区的市
赋予不同的法律管理权限

地级市和县级市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有明确法律地位的只有直辖市和市(其实就是建制市)  


即使是直辖市 人民政府上挂的牌子和公章 都没出现过
北京直辖市人民政府
上海直辖市人民政府
天津直辖市人民政府
重庆直辖市人民政府

难道中央眼里 他跟某某市都一样了

严格来说你的题目就根本搞错了 关公站秦琼  不是一类的东西非要往一起比
[ 此贴被wheaty在2008-07-25 08:45重新编辑 ]
从古到今有多少城市没落,有多少城市兴起,兴衰成败,不是单靠行政管理区域规划的手段来解决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7-24
楼主应该好好读一读楼上的帖子!
直筒子地级市在级别上是地级市,这是无容置疑的;在法律地位上,是不设区的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7-24
那么,同样是“不设区的市”,凭什么中山、东莞就高人一等,常熟、义乌在他们面前就矮一截?
如果说中山、东莞经济发达,那么,三亚呢,嘉峪关呢?

除了明确了为地级的直筒子市外,还有几个特殊的“省直管市”,如著名的天、潜、仙,河南济源,也是“不设区”的,又如何说?

也就是问,为什么要明确那几个直筒子是地级的呢?意义何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7-24
法律地位跟行政级别 没有一一对应关系  除了 宪法明确规定 直辖市以外

省直管市 不是特殊 直辖市以外的市 法律上都省自治区管  现实大部分由地级市代管

看你也经常来论坛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么  

很明显的法律地位体现在 公章和政府牌子上  直辖市
重庆市 直辖以后  政府由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政府 改为重庆市人民政府
县级市的牌子  是  比如义乌市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      很明确的上级是浙江省人民政府  
(重庆直辖后曾有段时间存在县级市但是现在没有改区)

   行政级别 有省级 副省级 地级 —— 等等    跟法律上的 规定没关系
   各个级别的 社会事务经济管理权限是不同的  公务员的待遇水平跟行政级别是挂钩的  

其实从市制上来说 都是平等的
即使直辖市也只是 名字是上面没有婆婆的 是代表了中央
任何市制都没有标明行政级别


    如果你问的凭什么  我只证明你是说的气话 凭什么北京市是首都 为什么武汉不是直辖市  为什么福州不是副省级   十万个问什么了
   如果真的想知道 那就去看各个省市的级别更改历史过程详细介绍 或者找知道底细的好好问问  你肯定能发现答案  
[ 此贴被wheaty在2008-07-24 20:16重新编辑 ]
从古到今有多少城市没落,有多少城市兴起,兴衰成败,不是单靠行政管理区域规划的手段来解决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7-26
引用第10楼wheaty于2008-07-24 20:00发表的  :
法律地位跟行政级别 没有一一对应关系  除了 宪法明确规定 直辖市以外
省直管市 不是特殊 直辖市以外的市 法律上都省自治区管  现实大部分由地级市代管
看你也经常来论坛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么  
重庆市 直辖以后  政府由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政府 改为重庆市人民政府
.......

错,从来就没有什么"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政府"的牌子,一直就只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的牌子.
岂止直辖的重庆,便是最普通最普通的县市,其政府牌子前面也不冠省名,更不冠地级市名.

即使法律上没有明确城市的级别,但从"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这样的提法看,至少也等于是默认城市级别的客观存在。而且,事实上“设区的市”跟“不设区的市”,其被赋予的管理权限也确实不一样。

因为,所谓“不设区的市”,其实就是县级市,它比“设区的市”的级别就是要低一些。只是,这样的提法不可能涵盖到直筒子的问题,所以,直筒子被确认为地级,其实只是特例。其真正的法律地位(或曰准法律地位)是县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7-27
引用第4楼youyuan1688于2008-07-23 10:26发表的  :
就我所知嘉峪关市应改是省辖市,而不是地级市

嘉峪关市是地级市是,自然就是省辖市.
但得闲适踏青春,何须擅板共金樽。
盐官古风今犹存,不见当年牧马人。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7-29
不管怎样,直筒地级市减少了一个行政层级,这才是主要的。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0-08
引用第5楼fxl2020于2008-07-23 12:37发表的  :
其实与省直辖的县级市没什么差别,只不过领导级别高了一级而已!

对头,如果县级市变为地级待遇就是地级市了吗/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0-09
真是奇怪的逻辑!照这么说,有些省(区)辖有副省级市、自治州,有些则没有,那是不是可以认为,不辖副省级市、自治州的省就不是省呢?

A有三个儿子,分成三家——

分别是A1,A2,A3

A1、A2都有了自己的孩子,A3因各种原因婚后未育

那么,是不是因为A3没有生育,就认为他和A1、A2不是同辈,而只能当孙子?
[ 此贴被麦积烟雨在2008-10-09 10:13重新编辑 ]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0-09
引用楼主假平凹于2008-07-22 23:35发表的 直筒子地级市的法律地位其实是县级市 :
历史上形成的直筒子地级市有好几个,目前保留下来的有四个:从北往南依次是嘉峪关、中山、东莞、三亚。
虽然在各种场合,如GDP统计排名等,都把他们列为地级市对待,但真正从法律条文上推敲,他们似乎并不“够格”。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几乎所有中央文件,在阐明适用范围时,都会用到这些名词: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
其实,设区的市,也就是直辖市和地级市,而不设区的市,显然是指县级市(区公所不算区)。
.......

市的级别是由其机构(含官员)设置与编制而定,直筒子市的机构设置与编制与其他“设区的市”一样,都明定为地级。

而法律上所谓“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则更多是偏重于市是否有设区的“资格”或“权利”,也就是说是指某市是否达到设区的资格或权利,显然,直辖市和所有地级市有这个资格或权利,而县级市则没有。

至于有了这个资格或权利是否就一定设区,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没有规定地级市非设区不可,设或者不设区,设的话设几个区,这需要根据该市的实际情况和特定历史背景而言,不可一概而论。

楼主说指的直筒子地级市(嘉峪关、中山、东莞、三亚)就是属于有资格设区但没有设区的情况,在中央眼里,他们仍然是地级市,而不是县级市。

县级市与直筒子地级市不可同日而语。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10-09
引用第4楼youyuan1688于2008-07-23 10:26发表的  :
就我所知嘉峪关市应改是省辖市,而不是地级市

这个的确是不错的建议,省辖市或者县级市都是可以的~!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10-09
直筒子地级市有点类似清代的直隶州,没有附郭县,自已也要处理一个三级行政区的事务,而县级市就类似属州散州隶属于府。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1-18
引用第7楼仙峰俊俏于2008-07-24 05:53发表的  :
楼主应该好好读一读楼上的帖子!
直筒子地级市在级别上是地级市,这是无容置疑的;在法律地位上,是不设区的市。

这4个不设区的市 和其他设区的市的地位是一样的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1-24
城市本无级,庸人自扰之。
城市的官员级别能代表城市级别吗?
至于不辖区的地级市相当于地级还是县级还是省级,本无所谓。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省级,但下面好像也没有设政府一级的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11-24
回 4楼(youyuan1688) 的帖子
嘉峪关是正牌地级城市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11-24
回 8楼(假平凹) 的帖子
嘉峪关一样很发达 人均GDP在全国排前列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11-25
根据宪法,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哪里有地级市的法律地位?  地区行政公署只是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代理省政府管辖一些县市。
冷月无声霜渐浓,风摧桐叶终成冢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1-26
根据宪法,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哪里有地级市的法律地位?

同样也没有县级市的法律地位。
因为宪法根本没有“*级市”之说。
而且宪法还有一句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01-26
引用第4楼youyuan1688于2008-07-23 10:26发表的  :
就我所知嘉峪关市应改是省辖市,而不是地级市


省辖市分为地级市与县级市,地级,县级只是对这个市的级别作个定义。“省辖”是定义市的隶属关系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01-27
引用楼主假平凹于2008-07-22 23:35发表的 直筒子历史上形成的直筒子地级市有好几个,目前保留下来的有四个:从北往南依次是嘉峪关、中山、东莞、三亚。
虽然在各种场合,如GDP统计排名等,都把他们列为地级市对待,但真正从法律条文上推敲,他们似乎并不“够格”。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几乎所有中央文件,在阐明适用范围时,都会用到这些名词: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
其实,设区的市,也就是直辖市和地级市,而不设区的市,显然是指县级市(区公所不算区)。
由此,上述直筒子地级市,在中央眼里,也就是县级市。


您怎么知道中央的眼里?
法律和文件中描述中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与级别是根本无关的!(如果有关的话,法律和文件中直接表述关系即可,没必要这么拗口的表述!)
不要自己瞎联想,不要把其他角度的表述与级别挂钩。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01-27
设区的市也有副省级和地级之分,不设区的市为何就不能有地级和县级之分?行政区域和行政级别本就不等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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