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9075阅读
  • 173回复

[地级市]列举各省最应该撤销的地级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10-08

山东:枣庄,原市域重组 二、三个县(级市)。


江苏:宿迁,恢复 2003年前界线,宿迁降为县级市。


安徽:按人口,铜陵,所辖区县合并成铜陵县级市;按经济,亳州,降为县级市。


````````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10-08
湖南的娄地市、益阳市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10-08
四川的资阳市、眉山市、遂宁市、广安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10-08
再给出理由就好了.[em07]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10-09
广东省: 中山市, 珠海市,东莞市.汕尾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10-09
定西、固原…………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10-09
中卫、莱芜、巢湖、淮北、保山、陇南等等,不胜枚举。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10-09

"江苏:宿迁,恢复 2003年前界线,宿迁降为县级市。"

淮安总人口太多了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10-09

好不容易成立了,为什么要撤销??应将所有的地区或盟改为地级市,使中国的“地区”这一名称消失。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10-09
浙江:撤消湖州市,并入嘉兴市,原湖州市辖吴兴区、南浔区组成县级湖州市。
行政体制改革派--------Zhongnigel
致力于中国的行政改革事业。目前的观点有省县直辖和虚省实地。
希望能广交朋友。
欢迎提意见建议,相互切磋,多多益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10-09

浙江台州,

下面属县属区吵得厉害,且市区小马拉大车,难以服重.

建议重组或省直辖

浙江黄岩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10-09
以下是引用环球旅客在2005-10-9 10:28:27的发言:

好不容易成立了,为什么要撤销??应将所有的地区或盟改为地级市,使中国的“地区”这一名称消失。


阿里市?!太可怕了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10-09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5-10-9 9:28:33的发言:

"江苏:宿迁,恢复 2003年前界线,宿迁降为县级市。"


淮安总人口太多了



其实宿迁地级市撤销,其辖县要么全部由省直辖,要么沭阳归连云港、两泗归淮阴。看江苏,苏州、无锡也应该解散,其辖县统统独立由省直辖,但市区保留地级市地位。

最应该撤销的地级市,每个省挑两三个够了,多了发这个帖就没意义了。只有宁夏例外,地级市最好全部撤销。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10-09

省太大,

地级单位作为一级行政区划又太小,

省、地并存层次太多,效率低下,

所以,解决之道是省地合并,或废省并地,或缩省并地,二者势不两立。

共和国由1个首都和若干联邦主体组成;
联邦主体划分为都市、独立市和郡。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10-09
广东:除了广州、深圳、汕头、湛江之外全部撤消
撤消汕头、潮州、揭阳三市
重建大潮汕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10-09
江西的鹰潭,100万人口分一市一县一区,当然要拆……
www.xsanfang.com
深圳新胜安防,专业监控设备销售安装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10-09

湖北省黄冈市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10-09
山东莱芜、甘肃嘉峪关、黑龙江七台河、双鸭山、山西朔州、河南鹤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10-09

湖北随州市

辖一区------曾都区(原县级随州市),代管一县级市------广水市(原孝感市代管)。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10-09
只辖1-3个区的地级市全部应该撤销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10-09

所有的地级市通通该撤!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10-09

要撤消的是那些名为“市”,实为地区的所谓“市”,不是某些人说的适域市。撤消前者则市名至实归,撤消后者则中国几无“城市”矣。

—— 红太阳是黄的!——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10-10
原则上是城市人口达不到50万以上、地区总产值达不到200亿元以上的地级市应撤消,恢复县级市或县。且设省会城市应参照此标准。[em05][em05][em05]
五十省有必要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5-10-10
陕西省铜川市 81万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资源型城市。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5-10-10
如果有必要,可以撤消所有的地级市!还是那句话:“缩省并县,省县直辖。”[em01]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