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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转:早报网-以东莞和中山为试点 广东继续推进“简政强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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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8-12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5-07-17) —
    广东继续推进“简政强镇”的改革,拟在东莞与中山两市试点,合并相邻的若干个镇,共建成为市辖区,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
  
    学者指出,广东当前的“简政强镇”改革是在继续为中国政治转型探路,不仅有行政改革意义,也有重大的政治改革意义。
  
    据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意见》,拟将东莞与中山两市作为镇改区的试点,在两地适时选择若干面积偏小、地理相邻的镇,探索“合镇建区”或“撤镇改区”的模式。
  
    在这一模式之下,处于地理中心位置的镇将作为基础,与相邻的若干个镇共同建成“市辖区”,即地级市下的行政区,享有区级的行政管理权限。   
同时,新设的这些市辖区将建立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与服务项目,在这些市辖区之下,将不再设置“街道”这一行政分区管理机构。   广东省印发的这一改革文件中也指出,对于省内一些中心镇,将探索进行下放县级权限镇和地级权限县的改革,试点中心镇包括广州从化螯头镇、肇庆高要金利镇等5个镇。
  
    作为中国改革的先行者,广东推出的这些措施,将是针对制约发达乡镇发展的行政体制改革的又一探索。

  在中国现行体制下,政府分为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架构,在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不少乡镇经济发展迅速,其财政收入、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程度甚至强于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在行政架构上,超出了乡镇级别的治理能力。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8-12
以东莞为例,该市的虎门、长安等镇的规模相当于内地的中等城市,但这些镇的90%以上事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汪洋主政重要改革

  “简政强镇”是汪洋主政广东以来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2009年7月,汪洋批示在佛山与东莞试点开展强镇扩权,在财政、规费、土地、社会管理等方面,两市的部分镇和街道被下放县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年12月,汪洋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简政强镇”。

  广东在去年6月出台“简政强镇”的改革举措,按照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这三项指标,将广东的1134个镇进行分类,再下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权。

  广东并非是中国首个启动镇级行政体制改革的省份,在广东之前,浙江、江苏等省份也试点开展了镇级的行政体制改革,但广东这一改革被冠之以“激进”形容,汪洋曾公开强调,在“简政强镇”的改革上,广东“不仅要舍得放权,而且要舍得放管用的权”。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此前受访时曾指出,广东式的“简政强镇”,突破人员分流安顿、部门撤并等传统改革套路,没采取只向下、不向上的单向放权模式,并尝试配合以公共服务购买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肖滨曾指出,广东这一改革将与该省其他政治行政改革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共同探索政治改革,不仅有着重要的行政改革意义,而且有重大的政治改革意义,但他也强调改革需有相应配套,指出“简政强镇”不仅涉及权力的调整,而且涉及下放后的权力如何运用,以及如何监督。

  在相应的监督层面,广东当前大力推进的这项改革也被认为面对深层次的制度障碍,难以对镇级政府有效实施监督。

  《南方日报》近日发表评论文章说,目前镇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是主动地为群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群众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决策上,镇政府往往忽视群众的利益,甚至损害了群众利益。评论指出,如果不改革现有的这种行政体制,“简政强镇”就无法实现既定目标。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8-12
“虎门、长安等镇的规模相当于内地的中等城市,但这些镇的90%以上事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市里给其放权即可,坚决反对设区。
逛行政区划论坛,览天下区划风云。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8-12
撤镇设区,并镇为区,从市—镇—社区转变为市—区—社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8-12
引用第2楼到此一游于2011-08-12 14:17发表的  :
“虎门、长安等镇的规模相当于内地的中等城市,但这些镇的90%以上事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市里给其放权即可,坚决反对设区。

       你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难道你宁愿看见32个副县级(其实就是县级)的乡镇大兴土木、重复建设,也不愿看到5个市辖区合理分工、科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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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8-12
引用第4楼幻象岭于2011-08-12 21:19发表的  :
难道你宁愿看见32个副县级(其实就是县级)的乡镇大兴土木、重复建设,也不愿看到5个市辖区合理分工、科学规划?

真是天真。
设了区,那32个镇的建制一个都不会少,说不定还会继续拆分出街道办事处来,等于凭空增加了区的建制,降低了直筒子的效率,增加了群众负担。
有网友为他们设计了区直管社区的架构,好是好,但在中国只能是空想。何况区要面对的社区比市里面对的镇数绝对多得多的多。到头来区与社区之间又要设机构。与其这样,不如保持市镇两级,避免设区。
逛行政区划论坛,览天下区划风云。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8-12
虚区还是实区?实区的话,需国务院审批,省好像没有这个权力!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8-12
古代只有一个知府、一个知县,今天是否也可以实行一个市长、一个县长、一个区长呢?如果真要有副职也只能有一个,国家不也只有一个副主席吗?那么多吃饭不办事的副总理、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让老百姓如何是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8-12
引用第4楼幻象岭于2011-08-12 21:19发表的  :
       你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难道你宁愿看见32个副县级(其实就是县级)的乡镇大兴土木、重复建设,也不愿看到5个市辖区合理分工、科学规划?

你想想一个镇就30-40万人了,2-3个一合就100万人。。。这么大的市辖区直管社区?可能么?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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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8-13
可以合并重组成两个县级市:虎门市(包括虎门长安和深圳机场以北的镇发展虎门长安中心城市),常平市,(东莞东边的镇发展常平中心城市)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8-13
赞成合并为20个左右的市辖区,区直管社区,这样的小区制应该是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既提高了基层政府的权限,也减少了层级。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8-13
东莞一定要搞不设街道的市辖区,也只能是小区。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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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08-13
引用第10楼兰色火焰于2011-08-13 11:06发表的  :
赞成合并为20个左右的市辖区,区直管社区,这样的小区制应该是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既提高了基层政府的权限,也减少了层级。

深圳人口不必东莞少吧,也就8个区吧。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08-13
引用第12楼007于2011-08-13 13:17发表的  :
深圳人口不必东莞少吧,也就8个区吧。

深圳的区是有街道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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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08-13
层级不变的话,保持现状好了,现状街镇领导高配,改区后么把高配的括弧去掉,其他也没啥变化
保先阁大学士兼八荣八耻学习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有印驴窝 http://yypan.ycool.com/  微博 http://weibo.com/wzapan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08-13
可是“镇”毕竟权限少,“区”则权限大增。
广东的改革,本质是权力下放,显然直接设区能保障权力下放。

这点,看深圳的盐田即是如此,就是直接设区,但如果以人口、面积计算。深圳当初要新增一个区,怎么也轮不到盐田。但是盐田地区开发需要一个区级政府,这样的权力才够。

所以,支持中山市调整为10个区左右,东莞市调整为20个区左右,把每个区的人口下限控制在12.75万(15万再下浮15%)。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08-13
引用第15楼keating于2011-08-13 18:20发表的  :
可是“镇”毕竟权限少,“区”则权限大增。
广东的改革,本质是权力下放,显然直接设区能保障权力下放。
这点,看深圳的盐田即是如此,就是直接设区,但如果以人口、面积计算。深圳当初要新增一个区,怎么也轮不到盐田。但是盐田地区开发需要一个区级政府,这样的权力才够。
.......

东莞800万人,20个区,每个区40万。。。能不设街道么?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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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08-13
貌似很多社区2万人完全可以,一个区50万人,大概一个区管辖25-30个社区

也不是不行诶

人口密度够大的话,这2万人压根没得多大面积,社区居委会多安排几个人就成

很多内地的居委会都合并的有一个2-3万人的了

1万人以下的社区,就该撤并,这样弄,我国绝大部分的“真市区”还是能够区管社区的吧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08-14
把小镇合并掉,再放权就行了
不要新设区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8-16
回 16楼(QQme) 的帖子
每区40万人的话,并不需要设置街道,东莞人口那么密集,以2万人一个社区来说,才20个社区,完全没有问题,即使是1万人一个社区,40个社区也是完全可以直接管理的,现在我们湖南这边的乡镇都要直管50个村了。
再放远一点,在新北市,他们好几个区(原县辖市)都是超过50万人的,也没见多一个管理层级。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08-16
引用第4楼幻象岭于2011-08-12 21:19发表的  :
       你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难道你宁愿看见32个副县级(其实就是县级)的乡镇大兴土木、重复建设,也不愿看到5个市辖区合理分工、科学规划?

32个镇改成5个市辖区就不会出现大兴土木、重复建设?这是啥逻辑。是否合理分工、科学规划重点在于市级,与是否合并设区没有多大的关系。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08-22
回 5楼(到此一游) 的帖子
不见得,内陆很多中小城市都有1-2万人的社区

对于人口密度和城镇化率都很高的东莞

2-3万人设立一个社区,没多大问题

一个镇管20-30个村子,可以管90万人了

大不了把权限下放,多弄几个公务员和事业编

完全管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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