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汉州人在2004-4-30 22:22:27的发言:
楼主不错!!!!
但我请教各位一下:
按照楼主的意思想一下“省县直辖”后,那现在的市(比如成都,武汉等大城市)又叫什么呢?
“省县直辖”是有前提的,是缩省并县。而缩省并县的前提,是我国行政模式的改革。中央政府从部分管理范围内退出,只负责必须由中央政府执行的职能,经济建设、地方发展的主要管理职能在省级行政。只有这样,经济政策才更符合各地的实际需要,增设省级行政框架才有可能。
“省县直辖”后,对于较大的市如何管理,我的看法可以借鉴两种模式:
第一,类似于美国、日本模式。不论城市规模多大,仍旧是县管市。不能因为城市发展了,城市的级别就提升,因为在我国实际操作中,一般都容易去追求形象工程。
第二,类似于中国台湾、韩国模式。对于比较大的城市,可以实现市县合一,成为县级市(在省县模式下算是很高的级别了)。该市在行政上同其他县,在体制资源配置上,不应该凌驾在其他县之上。直辖市也同样。
不过我的看法是,城市经济的发展从来是此兴彼衰,城市行政级别的起落是一种很昂贵的发展成本,应谨慎采用市县合一体制、尤其是市省合一(直辖市)模式。
QQme 的意见“反对直辖”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