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源于唐代,唐初按山川形便分全国为十道,为监察区域,大致相当于西汉的州。后分全国为十五道。
五代虽然分裂,但地理书类一般仍按十三道(十五道除去京畿和都畿)划分。
宋初仍保留有道,同时又增设一种新的区划,路,北宋中期道被彻底废除。
而辽国把全国分为八个管辖区域,也被称为道,在宋朝路成为正式一级政区后,辽国的道又被称为路。
金国采用路制。
元朝的路大量增多,而行省面积广大,于是又恢复道这一级区域,按行政监察的不同,分为宣慰司道和廉政肃访司道.宣慰司道属于一个半实权政区,主要负责上达下传,职权比民国的督察区大致要弱一些;廉访司道则负责监督,受全国三台(御史台、江南行台、陕西行台)节制,负责监察各路府州军县。
明代的道也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分守道是行政长官布政使的副职参政和参议,又分别称参政道和参议道;监察道是司法监察长官按察使的副职按察副使和按察佥事,又分别称副使道和佥事道。分守道和分巡道的管辖区域不完全相同。并且明朝的各种道级官员开始负责专掌一事,如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练、监军等等。这样道就同时具有两种职能,一种为地域管理机构,负责几个府州;一种为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专项管理。但作为道的官员,则有时负责一种职能,但也有同时负责有这两种职能。
清代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四种官职合并为道员,但负责地域管理和负责专项管理的这两种职能仍然保留。同时调整了分守和分巡两个地域管理的道,分守道和分巡道相互间管辖区域不再重叠,各自拥有自己的辖区而又同时存在。职能上也有一定调整,分守道偏重于行政方面,分巡道则偏重于监察方面。但由于都不是实级行政区划,因此和唐的道一样被称为“监察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