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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地级市的规模,我的“250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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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8-25
简单说就是地级市人口规模,应当超过250万(允许下浮15%)。也就是说,凡是人口超过250万的地级市,都可以不用考虑撤消。

那么被撤消的巢湖市人口387万,怎么撤消了呢?因为芜湖市和马鞍山市不够250啊。芜湖市刚好在下浮10%的下限。巢湖市撤消后,新的芜湖市大超250,新的马鞍山市也在250的下浮15%的下限上。因此,巢湖市的撤消,非常切合我这个250原则。

特别注意:1)本原则不适用于高海拔、森林、海岛、沙漠等人口低密度区域和自治州。2)本原则回避地级市存留的讨论,如果非要持省县直辖,可将本处的地级市理解替换为合并后省直辖的县。

下面简单数一下在250(的下浮15%的下限)还之下的地级市。凡我认为符合低密度标准暂时不适合本原则的,也不再列入,自治州不列入,使数据看起来少,清晰。人口一律以六普为准。

远低250,且非我认定的低密度地区。
山西省:(远低250)阳泉市、朔州市
内蒙古:(远低250)兴安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
辽宁省:(远低250)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
吉林省:(远低250)辽源市、白山市、白城市
黑龙江:(远低250)七台河市、鹤岗市、双鸭山市
安徽省:(远低250)铜陵市、池州市
江西省:(远低250)景德镇市、萍乡市、鹰潭市、新余市
山东省:(远低250)东营市、莱芜市
河南省:(远低250)鹤壁市
湖北省:(远低250)鄂州市
湖南省:(远低250)张家界
广东省:(远低250)珠海市
广西区:(远低250)北海市、防城港市、贺州市、来滨市、崇左市
陕西省:(远低250)铜川市
甘肃省:(远低250)嘉峪关市、张掖市(低)、金昌市、武威市(低)、平凉市
宁夏区:(远低250)银川市、石咀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全部远低250
[ 此帖被keating在2011-09-01 05:5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置顶 (来自51楼) 发表于: 2015-09-30
我的“250原则”3.0版
— (keating)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5-09-30 00:04) —
原始版的250原则,就一个数字250。所以对边疆低密度地区不适用。为此我把他加入了人口密度因素,追命名为2.0版好了。
但是zhaohz说我的计算方式有问题,所谓低密度其实就是“面积250原则”,也就是面积超过2.5万平方公里的,永远不会被撤销。怪不得我在黑龙江、西藏测试的时候总觉得怪怪的。

于是,我现在出来3.0版本的250原则。新的原则放弃了人口密度的计算方式,但是仍把面积作为一个重要的附加因素,专门用来打折的。而且我把语言也精简了一些,将250原则,概况为3点:

1、地级市的人口以250为基准下限
2、按面积数可以打折下浮。基准为下浮10%,面积每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可多下浮1%,直到最后的10%(25万)。
3、特许保留(主要针对舟山市、珠海市、阿里地区等海岛、边疆和经济特区等地区,个案处理)

也就是说,实际上225万人口的地级市,都可以获得保留。而面积10000平方公里的地级市,如果有200万人,也不用撤销。
如果一个地级市(含地区)的面积达到8万平方公里以上,则只需要有25万人就算满足250原则了。而这种极端的情况只出现在西藏、新疆、青海、内蒙古和甘肃的酒泉市。
这个第二条打折下浮原则,将会使大部分地市州获得保留,减少波动。

我不再坚持“新设地级市必须满250万”的说法,新设地级市也可以适用第二条打折下浮原则。根据我初步判断,我这一改动,有可能在虚拟的空间中,每个省会比原来多增加1-3个地级市(包括少撤销)。
具体我先从广东开始测试3.0版。

最后声明一下,这真的只是一个数字游戏。
只看该作者 置顶 (来自40楼) 发表于: 2015-09-08
回 keating 的帖子
— (keating)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5-09-08 20:17) —
keating:
最近想把250原则在全国真正的发扬光大一下,已经从浙江开始,席卷了浙江和江苏2个省。所以,我仔细想了一想,“250”是一个科学的数字,在边疆、海岛、高寒地区,也要定一个明确的标准,不然随意指定某个地方是否符合250不太好。
所以,总结出这样:
一般原则:
凡地级市,都应该满250。不足250的,拆。新设地级市,不得低于250。
.......

这个人口密度的问题, 在吉林省实验的时候,“独恋鹤乡”兄提出了不少的建议,我想了下原来的低密度例外原则的设定,真的是问题很大,操作中也难以把握。所以,我对此进行了重大修改。

人口密度例外原则修改为:
人口密度不足100人每平方公里的,其人口下限按照250为基准,打折处理。人口密度为几人,就打几折。
比如说,某地级市(包括自治州、地区)人口密度为200人,那么就正常的要求该地级市人口必须达到250万,
如果人口密度只有60人,那么就要求该地级市的人口应该达到250*60%=150万。
如果人口密度只有1人,那么就要求该地级市的人口应该达到250*1%=2.5万人。
后者那种极端的情况,是在西藏出现的,阿里地区的人口密度甚至只有0.3人。
同时,低密度原则仍旧可以同时使用下浮10%原则。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下浮10%原则,和低密度原则,只适用于处理现有地级市的存废问题。新设地级市必须严格按照“250”原则,不适用这两个例外原则。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8-25
回 楼主(keating) 的帖子
    果然是250帖,楼主通过发挥250的光荣原则,例举了很多差不多是250的城市和不如250的城市O(∩_∩)O~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8-25
Re:回 楼主(keating) 的帖子
引用第1楼幻象岭于2011-08-25 13:45发表的 回 楼主(keating) 的帖子 :
    果然是250帖,楼主通过发挥250的光荣原则,例举了很多差不多是250的城市和不如250的城市O(∩_∩)O~


为了让看起来更简洁一点,我把差不多250的名单删除了,所以剩下的,都是250以下,且我觉得肯定是低密度的地区(他们可以直接被归到差不多250,而不是250之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8-25
回 2楼(keating) 的帖子
       你应该分别就各省的地区人口生理密度重新划分,鉴于东中部和西部的自然环境不同,不应该以250 的原则一刀切,比如整个西藏那么大才近300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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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8-25
人口在250以上,面积达到1万平方公里,二者必居其一;否则,考虑撤并。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8-25
Re:回 2楼(keating) 的帖子
引用第3楼幻象岭于2011-08-25 14:05发表的 回 2楼(keating) 的帖子 :
       你应该分别就各省的地区人口生理密度重新划分,鉴于东中部和西部的自然环境不同,不应该以250 的原则一刀切,比如整个西藏那么大才近300万人口。


严格来说,是这样的,所以我把西藏都没有加上,因为他们属于我认为的“人口低密度地区”。可以被例外的,包括伊春市、鸡西市、丽江市等,我都把他们定义为低密度地区。低密度地区比照“差不多250”,而不认为是“远低于250”。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8-25
这个数字可真够呛,一刀切有点武断了,还是要因地制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8-25
低密度地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人口密度小于多少?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8-25
没有想好具体标准,暂时是把沿兴凯湖到腾冲的沿边疆一线,纯山地地区,全部界定为低密度地区
。实际上也参考了面积的。
xun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8-31
果然250!
余以为“省直辖县”不可全行,以中国实情四级制还是必须的!重要的是精简机构,才是区划改革要务!
zjp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8-31
我个人意见补充一点,凡属于上述的市,但其市区又确实是当地的中心或影响大的城市的话,可以跟附近市重新整合。就如已经整合的芜湖、马鞍山和巢湖。又比如景德镇、鹰潭可以跟上饶重新整合。
省(自治省、直辖市)- 县(自治县、省辖市)- 村(县辖市、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8-31
回 楼主(keating) 的帖子
山东哪来的营口市?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09-01
那个位置应该是莱芜市,错离谱了,不好意思,已经修改。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09-01
引用第10楼zjp于2011-08-31 20:56发表的  :
我个人意见补充一点,凡属于上述的市,但其市区又确实是当地的中心或影响大的城市的话,可以跟附近市重新整合。就如已经整合的芜湖、马鞍山和巢湖。又比如景德镇、鹰潭可以跟上饶重新整合。


的确如此,如果景德镇、鹰潭2市,各从上饶市划入若干县市的话,那么3者都将达到250这样,而现在的情况是,景德镇市和鹰潭市加起来,才够一个250。上饶市已经超过了2个250。上饶可能是江西最典型的小马拉大车,还不让别人拉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09-02
讨论这个问题,应该先区分真正合格的地级市和其实应该称地区行署的冒牌地级市,后者还是占大多数。
市区够大的名副其实的地级市,没必要要求加上辖县人口达到250这样的条件,若城区有100万,理所当然就可以是地级市。那些城区人口少的冒牌地级市,应该当作地区行署对待,设立的标准视具体情形而定,主要是考虑行政工作的便利。只要行政难度不大,标准可以远远超过250,就是1000万也可以,相反,不便利的地方,标准也可以远远小于250,如西藏。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09-02
多谢楼上hnhb兄补充,不过我看了一下,好像你的意见,也还没有超出我的原则。

1、我原则中,只提超过250,并未设置上限
2、我这原则虽然未细化,但已经提出了一个初步的低密度地区的概念,西藏肯定是低密度地区,所以他不受250的限制,可以低。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09-02
这个标题让我震惊了一下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09-02
回 13楼(keating) 的帖子
不是上饶不愿意让鹰潭和景德镇拉车

而是鹰潭和景德镇在自己发达之后 嫌贫爱富 不搭理周边的余干鄱阳等差县 就专挑好的 乐平 贵溪抓走了

造成现在上饶的摸样

景德镇想要条件好些的婺源县德兴市 鹰潭想要条件好些的弋阳 上饶自然不肯给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09-02
景德镇不拿走鄱阳县,这确实不像话,光拿走德兴和婺源,那还是连250都不是。
不过话说赣东北地区,还存在经过调整,把上饶、景德镇和鹰潭3市都变成250的可能性。

西部的萍乡、新余、宜春,调出来有点困难。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9-02
按这个标准,需要调整的大概也就剩楼主已列出的寥寥几个。
连中东这样的直筒子都超了,其他城市超250只是时间问题。
可直接翻一番,总人口达不到500的须取消地级市称号(楼主已列的特殊条件如西藏可以例外),这样才会真正触动现有格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09-02
回 15楼(keating) 的帖子
那么,请问楼主,你对我提出的这个看法是否赞同呢?即“城区足够大的名副其实的地级市,没必要要求总人口(含辖县)达到250这样的条件,比如,若城区有100万,理所当然就可以是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09-03
回 18楼(keating) 的帖子
恩 东部三市 均衡下 是可以都保留的。。。

鹰潭加上 万年 余干 2371607 鹰潭前景也不差 应该还能增加人口。。。

景德镇加上 鄱阳 婺源 德兴 3511455  剩下的上饶 3409035


萍乡虽小 但有资源 且沪昆干线上区位还不错。。。 人口也不算太少185万 为吉安减少了一个莲花县负担

宜春除去丰樟高和靖安奉新的话 也还有2258690

新余划入樟树 新干峡江 也能有两百二三十万 且经济发展不错 人口增长比较快

高安和丰城 靖安奉新还是融入南昌吧。。。
[ 此帖被KINGSON在2011-09-03 12:52重新编辑 ]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1-09-03
引用第20楼hnhb于2011-09-02 20:03发表的 回 15楼(keating) 的帖子 :
那么,请问楼主,你对我提出的这个看法是否赞同呢?即“城区足够大的名副其实的地级市,没必要要求总人口(含辖县)达到250这样的条件,比如,若城区有100万,理所当然就可以是地级市。”


也许现在只有珠海市符合城区100万这个条件,本溪市马马虎虎。如果只有这两个的话,我认为基本没有问题,所以我赞同你的百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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