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区由荆州古城和沙市两部分组成。虽然作为地域概念,“荆州”可以将沙市包括在内(沙市在1949年设市以前的二千多年间,其行政级别一直是荆州江陵县的一个镇,解放后沙市也一度由地级市降为属于荆州的一个县级市)。但作为城市概念“荆州”却并不包括沙市。在当地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心目中,“荆州”这个城市概念只能指原荆州地区和江陵县的驻地荆州镇的城区。荆州是荆州,沙市是沙市,二个城市名指称明确,互不包含。这种由长期历史形成的对地名的习惯性认知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根深蒂固,不是靠行政命令这可以改过来的(沙头市简称沙市,这个地名出现在唐代,此前叫江津)。荆沙合并后由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已有将近七年了,但在荆州市区只要看看公交车上“荆州——沙市”,客车上“(某地)——荆州、沙市”的线路牌。你就应该知道习惯的势力有强大。
当然,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下,荆州和沙市这两座越界发展十多年前就连为一体的城市,不合并的确是不行的。因为中国地方政府之间本来就缺乏协调、协商和协作的机制和传统,政府官员只习惯于上级的命令和强制。那么如何才能鱼与熊掌兼而得之。我想在目前的情况下,对荆、沙这种城市越界发展连为一体的情况,合并后最好让它以地区之名,行地级市之实,即将这个地级荆州市改称为荆沙地区或者是荆州地区,现在的荆州区改称荆州市,沙市区改称沙市市。襄樊市也可以采取这种形式。这样才能做到两者兼顾尊重人民群众的习惯而不是以偏盖全顾此失彼。最后说明一点我是荆州市的松滋市人,现在沙市打工。我非常了解这一情况。比如搭车,车上写明到荆州,如果只到沙市就让下车乘客很可能会跟你扯皮说你骗人,甚至到运管所去投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