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的市政建设:幻灭的“中国芝加哥”规划
作者:谢颖转贴自:长沙晚报
民国初期,长沙共编制过9个城市规划。这些规划,有的已具有了“拓南兴北”、“西文东市”、“兴建卫星城”等思想雏形。
拓南兴北:1921年长沙市政公所编制的《长沙市政计划书》规划市区南达赤岗冲至南湖港,北到鸭子铺沿浏阳河南岸至湘江口,市区总面积约27.4平方公里(当时长沙市区还仅是集中于“七里三分”的明清旧城中。1946年底编制的建设计划草案将市区扩大到667平方公里,南达大坨铺,北抵霞凝港。
西文东市:1921年《长沙市政计划书》提出辟岳麓山附近为学校区,计划将中等以上各类学校集中于此。1941年编制的《新市区计划》规划在岳麓文化区内设图书馆、博物院。1947年《长沙市建设计划修正草案》规划“岳麓文化区11572亩”。各次规划均把商业区集中中河东,如1932年《长沙市新市区计划》将北至新河,南至妙高峰,东达五里牌,西抵河岸总面积约27平方公里划为商业区,占当时行政区面积的40%。1947年编制的计划修正案把商业区的市场功能分区规划得更为具体。
兴建卫星城:1941年所编《新市区计划书》规划20年后人口达100万,城市用地110平方公里,分向市外9个镇作有计划扩展,形成有隔离带的板块结构。1946年编制的建设计划草案则规划以原市区94平方公里建为母市,容纳60万人;另辟10个卫星市,容纳40万人;并提出了“大中小结合,均匀公布”的指导思想。
旧长沙的城市规划者满怀建设“新长沙”的雄心壮志,他们曾在规划中预言“洞庭衡岳之间,其有中国的芝加哥在”。然而,由于其时政治腐败,经济凋敝,财政拮据,加之外寇入侵,这些美好的理想终究只是一个个飘飞的肥皂泡。但就是这些,或许还能为今天的市政建设提供一点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