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雪:您实际上大可以不必纠结市与市辖区(或您所说的狭义地级市或者首县)因为近年来市政府远距离搬家虽然不是比比皆是,但也不是特例,市永远不等同于市辖区政府,市要发展不可能只考虑首县的利益。地级市后期出现的陇南市、商洛市、吕梁市,以及巴彦淖尔、乌兰察布、呼伦贝尔市直接 ..
(2019-03-19 22:52)
你举的都是一个一个的例子
虽然有一些数量但仍旧算作“个案”
另外,我在这里探讨的是一种“理论上”的情况,
也就是理想化状态下它应该是什么,它的本质是什么,它设置的初衷是什么。
所以你举再多的例子都没有意义。
所以我在我的注释中反复强调,不考虑县改区的情况
尽量把区理解成早年并区之前的情况
的确现在已经面目全非了,所以越是看现在,越是偏离本质
应该去看它最初是什么样的
另外,关于你说的地级市用府名,说明就是广域政区,这里我解释一下。
地级市来自于切块设市的省辖市
而切块设市的时候,如果是府城,则用府名作为市名。
但是当时的市尽管使用了府名,却不仅不覆盖全府面积,连母县都管不到
其管辖的区域连一县之地都达不到,但是仍不妨碍它使用府名。
我一直强调的地级市的本质,也是更多的从当初切块设市、省辖市的角度来考虑
其范围不足一县之地,脱离了母县,相当于单独成立了另一个与县互补统辖的行政单位。
在省管县市的角度来看(忽略地区),
新设的市与原母县是平行关系(尽管级别不一定一样)
这是地级市最初的样貌,
市下设区,那是市自己的事情。
先立足于这一点,再看后面的变化。
尽管今天的地级市和当初的省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相比起来已经面目全非,
但其实是有脉络可寻的,本质上还是同一种事物。
在此基础之上,再逐渐的去理解地级市带县、并区、县改区等操作,
是如何一步一步变到今天的。
这其中最容易误导人的一步就是带县,
就好像一家人本来是五个兄弟姐妹,父亲是一家之主
后来家里找了两个佣人,一起吃、一起住,
平时面对外人的时候也是作为一户一个整体
但本质上还是两家人。
原来的一家之主还是父亲,也管着佣人
但不能因为住进来了佣人,而且还都归这家的父亲管着,
就认为佣人和原来的五个兄弟姐妹一起称兄道弟了。
实际上是大家庭里面还有小家庭,只不过家长都是同一个人。
但是要论到血缘关系的一家人,还是不把佣人包含在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