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行政区划代码是133100,而不是新区常用的7100,而31是原地区的号段。
因此,鉴于当前设立雄安市的时机还不成熟,可以现行设立雄安新区行政公署。
首先,行署是正式的派出机关,而不是目前管委会这种派出机构,具有法定的行政权力。
其次,地方组织法只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可以设立派出机关,并未规定“地区”这一名称,因此,设立新区行署符合地方组织法。
再次,设立新区行署,可以探索我国单一制国家的地方组织模式,用好用活“行政公署”这一法律资源,如果把“地区”和“行署”剥离,就能发现:许多坛友的设想(如州、路、道等广域二级行政区)都可以通过这一模式实现。
另外,如果设行署还是麻烦,也可以直接由国务院批准,将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法理依据就是地方组织法根本没有规定“行政公署”的名称,所以完全可以设立管委会作为派出机关,纳入行政区划列表。
第八十五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