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直辖市建制,属于级别论体系范畴,多大的城市应该是直辖市,多大的城市应该是地级市,多大的城市应该市县级市,等等。又由于搞了市管县体制,并按当时的情况于1959年在“宪法”的相应部分,增加了“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县”的条款,直辖市等市建制就不再是级别论的城市建制,而是区域建制了,比如有网友说保定市是1000万人口的城市治的就是保定那个区域,而不是保定那个城市。所以才会有**市人口有全市人口,市区人口,城市人口,非农人口,建城区人口等等不同的说法。其他的统计数据同样存在此类问题。而自从一些县和县级市改市辖区以后,有关市区的统计数据也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可以这么说,我们的市建制不是关于城市的建制,市辖区也不是关于市区的建制,街道也不是关于城市街区的建制。我们的直辖市标准也是一变再变的,比如目前的许多大城市,都超过了当时设立直辖市规模几倍了,但是还是不能成为直辖市。就是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当时,作为大经济区的中心城市规模超过重庆的不止一个,按排列顺序应该到不了重庆,但是重庆成了直辖市,而另外几个大城市至今还不是直辖市,这里面只有讲也讲不清、不是道理的道理。
直辖市是级别论的产物,而且没有明确的、确定的、可以说服人的标准,给朝野带来了很多烦恼,可以说是弊大于利。按照行政区划科学体系来看,市建制为聚落建制而不是区域建制,不应该实行普遍的市管县体制,市建制的管辖区域应当缩小到适域市的范围,更应该退出区域建制序列,与镇、村共同组建聚落建制体系。
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构筑一种稳定、可靠、可行的行政区划体系:如何设立省、县这类区域建制,又如何设立市、镇、村这类聚落建制,如何建立区域建制与聚落建制的关系和分工。如同建大楼一样,不是先搞清楚土坯结构,木结构,砖瓦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混合结构的特点、利弊,就要建设摩天大楼一样。我们的国家有10几亿人口,96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不能搞历史的照搬,也不能搞别国的照搬,更不能搞盖个土坯房就放达到摩天大楼的游戏。摩天大楼好看,谁都能看,但是摩天大楼的内部体系、分工与协调、力学结构就不是多数人能看得懂的了。
对于直辖市的通名,我认为不但应当更改,还应该设立科学的城市建制体系,并还原为聚落建制,而不是目前的区域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