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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湖南一村明确出嫁女不参与分配!一法官:如推翻一个村的决定,其他村有连锁反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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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3-11-23
【#湖南一村明确出嫁女不参与分配#!一法官:如推翻一个村的决定,其他村有连锁反应】
#外嫁女不配分地# 全国妇联曾在2010年末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没有土地的农村妇女占21%,其中,因婚姻变动(含结婚、再婚、离婚、丧偶)而失去土地的妇女占27.7%,而男性仅为3.7%,因征用流转等原因失去土地的妇女占27.9%(其中,获得了补偿等收益的占87.9%,未能获得的占12.1%,比男性高1.9%)。2010年,农村妇女无地的比例比男性高9.1%。
有的地方因外嫁女长期被排斥,基层矛盾和诉讼大量涌现,倒逼地方司法机关和地方政府作出回应。不过,也有许多地方并无明确规定,而村规民约则在事实上漠视外嫁女的权益。如同周小雨所经历的,湖南湘潭某村的分配方案明确提出“出嫁女不参与分配”,河北保定白沟镇白一街村民自治章程则提出,“出嫁女自出嫁之日起不给予福利待遇”。
河南县级法院一位法官坦言,在没有统一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地方需要跟省高院保持高度一致,该省高院的判例一贯如此,认为是村民自治的体现。他认为基层法院有苦衷也有压力,如果推翻一个村的决定,其他村会有连锁反应,历史遗留的相关外嫁女纠纷又会再进行申诉。(中国新闻周刊)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3-11-23
农村失去土地,城市失去工作,非常基础性的、严重的、本质的问题。国家应该建立全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为每个在农村居住的人提供必要的口粮地比如平均半亩(根据地类和性质,大概所生产的粮食和蔬菜等够一个人的基本生存,南方可以种2-3季分3分地,东北只能一季可以一亩地,),城市为每个城市居民发放基本生活费,比如平均1000月每月(根据城市消费水平可以600-2000浮动,根据物价水平每年调整一次)。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3-11-23
回 jshliu 的帖子
jshliu:农村失去土地,城市失去工作,非常基础性的、严重的、本质的问题。国家应该建立全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为每个在农村居住的人提供必要的口粮地比如平均半亩(根据地类和性质,大概所生产的粮食和蔬菜等够一个人的基本生存,南方可以种2-3季分3分地,东北只能一季可以一亩地,),城 .. (2023-11-23 11:43) 

=自留地?=自留地?嗡嗡时期,我家都一直有自留地,没有被割尾巴?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3-11-23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民才有资格参与土地分配,是否是本村村民,唯一的标准就是看其户口是否落在本村,出嫁女儿如果户口已经迁出,那她就不是本村村民了,自然就丧失参与土地分配的权利,土地就得上交给村集体,当然如果户口没有迁出,他的享受的土地可以不上交。与此相反,嫁入本村且户口迁入者,有权享受村下一轮土地分配。新出生的并落户在本村的也有资格参与村下一轮土地分配,而去世者其享受的土地应该上交村集体,纳入下一轮分配计划,分配给其他人新加入本村的人。
如果嫁出去的、过世的不上交土地,那对新嫁入的、新出生的人极不公平。
[ 此帖被lhqsrc在2023-11-23 18:2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3-11-23
         外嫁女要是能参与户口迁出地的分配,同时在迁入地也能享受分配,既要又要两头占便宜,当地方政府是傻子?
         如果地方政府同意这种做法,那为什么同一险种(比如社保或医保,公家代缴的职工保险和私人购买的商业保险)我几个地方多买几份儿,那为什么事后我不能获得多个保险公司的多份儿补偿?
        这就像极了润人李春红接受《凤凰卫视》那个垃圾媒体的采访,自己都入籍以色列了,还要她背叛的故国救她的以色列女儿,老脸都不要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3-11-23
长沙这边都是以户口基准的,嫁出者迁出户口自然没有了,嫁入者迁入户口自然有了(女方是城镇户口则没有)。
但如果女婿迁入,以及无婚姻、收养等直系关系的落户,是要和村上签约不分配土地才能落户的(独立落户可以划拨一块宅基地)。如果要分土地,是要全村大会一致同意的(基本通不过)。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3-11-23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长沙这边都是以户口基准的,嫁出者迁出户口自然没有了,嫁入者迁入户口自然有了(女方是城镇户口则没有)。
但如果女婿迁入,以及无婚姻、收养等直系关系的落户,是要和村上签约不分配土地才能落户的(独立落户可以划拨一块宅基地)。如果要分土地,是要全村大会一致同意的(基本 .. (2023-11-23 15:37) 

以户口基准应该是唯一合法的举措。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3-11-23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长沙这边都是以户口基准的,嫁出者迁出户口自然没有了,嫁入者迁入户口自然有了(女方是城镇户口则没有)。
但如果女婿迁入,以及无婚姻、收养等直系关系的落户,是要和村上签约不分配土地才能落户的(独立落户可以划拨一块宅基地)。如果要分土地,是要全村大会一致同意的(基本 .. (2023-11-23 15:37) 

这是没吃过离婚的亏吧,迁入户口分了地又离婚,土地收的回吗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3-11-23
迁入户口分了地又离婚,再婚又迁入户口又分了地,在没有离婚退出土地的机制下按户口也不公平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3-11-23
回 xiazhi 的帖子
xiazhi:这是没吃过离婚的亏吧,迁入户口分了地又离婚,土地收的回吗 (2023-11-23 18:06) 

离婚只要户口没有迁出,就还是那个村的村民,就应该继续享受相关土地。如果再婚户口迁出,那就自动丧失在本村拥有土地的权利,即退出土地,村收回。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3-11-23
回 神农架林区 的帖子
神农架林区:         外嫁女要是能参与户口迁出地的分配,同时在迁入地也能享受分配,既要又要两头占便宜,当地方政府是傻子?
         如果地方政府同意这种做法,那为什么同一险种(比如社保或医保,公 .. (2023-11-23 14:41) 

你太认真了,国产小仙女只是为了打拳而已。
虽然国产小仙女大多数是小市民,和女农民没有一毛钱关系。但又可以讲故事贩卖赎罪券PUA蝈蝻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3-11-23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离婚只要户口没有迁出,就还是那个村的村民,就应该继续享受相关土地。如果再婚户口迁出,那就自动丧失在本村拥有土地的权利,即退出土地,村收回。 (2023-11-23 18:25) 

所以说再婚之后户口不迁出的情况,更难玩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3-11-23
回 xiazhi 的帖子
xiazhi:所以说再婚之后户口不迁出的情况,更难玩 (2023-11-23 19:16) 

户口不迁出,她在其它地方也获得不了土地。现在农村很多学生上大学不迁户口,甚至工作了也不迁户口。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3-11-24
确实还是应该以户口迁移为准,不管男女,不管婚姻状况如何!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3-11-24
我们这里以户口为准,户籍在本村的,视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土地或者享受土地流转租金。至于嫁出去户口仍在本村,在婆家又分配土地的,也视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至于婆家村庄是否分配土地,本村不管,也管不着。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23-11-24
回 kingofeast 的帖子
kingofeast:我们这里以户口为准,户籍在本村的,视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土地或者享受土地流转租金。至于嫁出去户口仍在本村,在婆家又分配土地的,也视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至于婆家村庄是否分配土地,本村不管,也管不着。 (2023-11-24 10:35) 

以前,单位分配住房,我老婆单位分住房,需要我单位开证明:证明我在我单位没有被分配住房。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23-11-27
本地一神操作,外地市偏远农村一收破烂为生的人,在本地驻城中村租房子收破烂,租了很多年了,基本上本地人都认识了,因为是城中村,很多家庭就假离婚,此人花钱钱找一本地已经假离婚的人结婚,以结婚证迁入户口,买地盖一房屋自住,然后又离婚,户籍在本地,再跟原配复婚老婆孩子户口全部迁入,然后又迁来父母和自己女婿,还有儿子,儿媳妇,孙子,现在本地一大家人。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08-10
不仅要避免同时参与两地分配,还要避免在两地都无法获取分配。不应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不是非黑即白的二元化问题。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08-10
回 jimmydada 的帖子
jimmydada:不仅要避免同时参与两地分配,还要避免在两地都无法获取分配。不应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不是非黑即白的二元化问题。 (2024-08-10 17:51) 

避免同时参与两地分配,只要全国政策统一就行了,以户口为唯一标准,只有本村户口才能分配到土地,户口迁出就得上交土地。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08-1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避免同时参与两地分配,只要全国政策统一就行了,以户口为唯一标准,只有本村户口才能分配到土地,户口迁出就得上交土地。 (2024-08-10 17:59) 

土地是家庭承包,又不是个人承包,而且30年不变。外嫁女即使不参与集体分配,对家族(父母)财产显然具有继承权。特别是没有兄弟的话,父母财产不是女儿继承,还有谁继承。

拆迁还建房女儿有没有分,这属于家庭内部问题,与集体无关。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08-10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土地是家庭承包,又不是个人承包,而且30年不变。外嫁女即使不参与集体分配,对家族(父母)财产显然具有继承权。特别是没有兄弟的话,父母财产不是女儿继承,还有谁继承。
拆迁还建房女儿有没有分,这属于家庭内部问题,与集体无关。 (2024-08-10 18:39) 

土地是村集体财产,不是家族财产,没有继承一说。土地承包的对象是村集体成员,非村集体成员就没有承包资格,户口迁出就已经不是促集体成员了,将自动失去承包资格,承包合同就自动终止。三十年不变应该是针对户口持续的村成员,不包括外迁、逝世成员。好比退休工资,人逝世了,难不成他的退休工资还每年每月继续发下去,由其子女领取?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08-1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土地是村集体财产,不是家族财产,没有继承一说。土地承包的对象是村集体成员,非村集体成员就没有承包资格,户口迁出就已经不是促集体成员了,将自动失去承包资格,承包合同就自动终止。三十年不变应该是针对户口持续的村成员,不包括外迁、逝世成员。好比退休工资,人逝世了, .. (2024-08-10 19:14) 

承包合同是30年一贯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除非绝户。而且宅基地不能继承的话,房子怎么继承?

前总理温曾经说过,承包合同是30年不变就是长期不变、永久不变。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08-10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承包合同是30年一贯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除非绝户。而且宅基地不能继承的话,房子怎么继承?
前总理温曾经说过,承包合同是30年不变就是长期不变、永久不变。 (2024-08-10 19:22) 

政策应该合法,否则无效。关于房子,如果非集体成员继承,那应该交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费。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08-10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包括离乡农民工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08-1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政策应该合法,否则无效。关于房子,如果非集体成员继承,那应该交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费。 (2024-08-10 19:42) 

拆迁还建房女儿有没有分,这属于家庭内部问题,与集体无关

灌水预防机制已经打开,在30秒内不能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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