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的名称叠用现象,由来已久。在古代,最为突出的是——州府叠用。
府的出现晚于州,在开始时,由州升府较少,往往更外起名,比如越州升为绍兴府、端州升为肇庆府等。后来,越升越多,实在懒得起名,或者已经使用习惯不愿再起新名,就直接在州后面加一个府,如苏州府、广州府、温州府等。与此同时,州仍然是正式使用的行政区划通名,有直隶州和散州两级,所以就会出现诸如扬州府辖泰州这种情况。
如今,行政区划叠用的情况不多,民国时期到改开初期还多一些,后来陆续改掉了。梅县市、万县市、达县市之类,已经作古去了。但是,河南省辉县市是这一类区划当中唯一仅存的硕果。
以县为区,这个历史上倒不多,梅县区是一个例子而且就在最近2013年。不知道民政部地名区划司的人怎么想的,以前批了就批了,现在还在搞。而且梅县也是一个神例。民国以前的历史上叫程乡县、梅州、嘉应府,从来就没有叫过什么梅县,也不知道当地人为什么对梅县这么痴情!!!在八十年代搞出了一个县级梅县市(1983年至1988年)。现在非得又搞出一个梅县区,你们离了梅县两个字就不能活吗?程江区、程乡区、嘉应区,哪个不行?
沙市市、津市市,这个看起来是区划通名叠用,但实际上不是,因为前一个市,系农村集市之意,在两湖一带非常通用,就如果北方的集,西南的场一样。不过,当通名与专名叠字时,实际上可以简化一下的,即,专名沙市,通名市,合起来全名沙市。这个简单的弯,转了许多年,芒市是转过来了,津市还没有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