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中国改革期间这种事也干了不少。
我在老家那段时间,就经历了四个这种案例。
一个是有人承包渔塘挣了些钱的,承包还没到期就被村里搅黄了,被别人开口子放水,鱼还被村里一些人家给捞光了
一个是邻村有人承包山林,因征收导致扯皮,本村也去扯村界的皮,最后征收款全被邻村村里吞了,官司打到市林业局也没结果。后来两村合并了,不知后续
一个是外省商人(据说是广东的)投资类似农家乐的场所,前后扔进去几百万(十多年前的几百万),结果镇长的亲戚眼红了,以合作的名义强抢,最后商人被迫走人,场地也没完工,几年后去还荒着,现在不知结果
一个是村里办个熟食厂,真真正正村干部三天两头去“学习”,后来人家迁到邻镇去了,现在还活着。我早几年还去过,被厂长唠叨了厂史。
马季的一个老相声《特种病》(后又名《红眼病》),真是句句说到点子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