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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王全杰代表:改革并规范我国“市”级行政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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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3-05
2004-03-05 13:26:17 人民

  “1984年烟台实行了地改市,我作为烟台市二轻局主管皮革工业的干部,到当时的县级市威海市的皮革厂去搞调研,一进厂,厂长就说我们报告了市二轻局说大市二轻局来人了,我听了觉得很别扭:什么大市、小市,太不严肃了。在听汇报过程中,他们多次提到“市委指示”“市环保局文件”,弄得我一头雾水,不明白所说的“市委”、“市环保局”指的是哪一级的市。这时我就产生一种直觉:这种市管市很不科学,说不定会造成行政上的失误,应该改一改。”记者在人民大会堂偶遇了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山东烟台皮革研究所所长王全杰代表,他向记者讲述了上面的故事。

  经过18年的观察、18年的思考,关于我国行政建制的称谓的新见解在王全杰代表脑子逐步形成了。平时他把自己的见解讲给别人听,大部分人都认为有道理,但最后总是劝告他少操闲心,少管闲事。2003年,他被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他感到作为人民的代表,应该把自己意见说出来。于是他写下了《规范我国“市”级行政建制》的议案,在今年提交给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议案全文如下: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的建制名称不够规范,尤其是叫做“市”的行政建制,既有一级行政区如北京市、上海市等,又有二级行政区如西安市、苏州市、烟台市等,还有三级行政区如张家港市、龙口市,尽管行政级别相差很大,但都叫市。结果是大市套小市,市领导市,甚至还有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等说法。

  如此混乱的称谓,给国家、政府和人民造成很多不便。(1)上下级行政不便。如单讲“市政府文件”,基层单位往往不知到底是哪一级市政府。为了对不同级别的“市”予以区分,基层只好说“大市”、“小市”,或者冠以市的名称作定语。(2)不利于对外开放,难以与世界接轨。如某地级市副市长带着所辖的几个县级市市长出国访问,国外接待者很难区分谁是主宾,谁是领导,往往闹出很多笑话。(3)居民生活不便。如县级市的居民弄不清“到市里去了”、“马上把这批货送到市自来水公司”、“市里领导来了”其准确指向,容易形成误会,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假若军队建制把师、团、营、连都叫作“师”,其首长都叫师长或叫大师长、较大师长、中等师长、小师长,该军队岂不乱成一团!地方行政建制虽不比军队,但也应该走向规范化。(4)标准化程度低,不利于计算机网络的检索识别和分级管理。(5)不符合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从未有地级市管县级市的说法。

  纵观我国行政建制的历史,从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以来,当今是行政区划称谓最不规范的时期,这与我们中国的大国地位是不相称的。中国是文明古国,自古以来汉语言文字最讲名称的准确,常有“名不正则言不顺”之说。因此我们建议,我国应从立法上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建制的名称。不同等级的行政区划,采用不同的称谓。

  规范行政区划建制名称,其遵循的原则应该是:(1)上下级建制称谓不重复。(2)同级行政建制的名称尽量简化采用同一称谓。(3)其称谓尽量采用我国历史上(特别是近代史上)曾使用过的且级别相当的名称,不创造新词,不标新立异。(4)语音不相近,不易产生歧义和误会,方便群众,有利于国际交往。

  根据上述原则,参考我国自秦代以来,尤其是自元明清以来,沿用的行政建制称谓(日本、朝鲜、越南等近邻国家也是引进和借鉴我国元明清时代的建制名称),我们建议,现行的三级不同级别的“市”规范为如下名称:

  第一级行政区划即原来的直辖市:改称为都

  第二级行政区划即原来的地级市:改称为州

  第三级行政区划即原来的县级市;仍称为市

  若有可能,将来,第三级行政区划均称县,县下辖市,市为准县级或乡镇级。

  1、在一级行政区里将“市”改为“都”,中国自夏朝就有“都”之称谓,后在汉语中泛指大城市,其含义比“市”大得多。如果一级行政区的“市”改为“都”,其下辖的县,若城市化水平达到一定标准,则可以名正言顺地称“市”,这样与全国各地的县级市也就拉平了。若改“直辖市”为“都”,则中央政府所在地是“都”中的第一,自然就是“首都”了。

  2、二级行政区中的“市”(地级市)改作“州”。中华民族有史以来就有“州”的区划称谓,只是各个年代等级不同,近千年来“州”基本上是对工商业发达、人口较集中的二级行政区或仅次于“府”的准二级政区的称谓。若将地级市改称州,与历史习惯能呼应起来。

  3、从汉语的本意来说,“市”是指商品互换交易的集中地,并不是行政建制。如古代一个县城往往分为南市、北市、东市、西市;还有一些专业市,如菜市、炭市、布市、花市、骡马市等,因此“市”作为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应与其本来含义接近,而不应用“市”来包容高山峻岭、江河湖泊、田野草原,这些与人们常识中的“市”相差太远,也违背汉语的本意。综上理由,“市”不易作高级行政区划的称谓,更不宜做第一级行政区划的称谓。如长江三峡建在市中心(指重庆市),还怎么做生意?不是闹笑话吗?因此本建议将“市”仅作第三级(县级)行政区的称谓。若条件成熟最好做第四级(乡级)称谓,一个县里可有二个或三个市,如黄县可辖龙口、黄城两市加上十几个乡镇。江苏、浙江、广东等县域经济发达的县可设五、六个市。这样有利于农村小城镇的发展,淡化城乡二元体制。

  我国目前的行政建制名称是五十多年来逐渐形成的,由于种种原因五十年来只有增设(如地级市及市代管市)而未曾来得及规范。如今党的十六大开过,经济稳增,政通人和,理应坐下来研究和规范建制称谓,启动正名工程。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也是一个国家行政科学化、标准化的体现,建议全国人大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认真研究和论证,尽早出台规范化的行政区划建制名称。(记者/赵亚辉)

  背景:王全杰,男,52岁,教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烟台皮革研究所所长。河南武陟人,毕业并任教于西北轻工业学院皮革工程系,八十年代被招聘至烟台从事皮革科学研究,有30多项科研成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轻工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被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拔尖人才,烟台市科技功臣等称号,享受政府津贴。现兼任中国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培养出多名从事高分子化学及皮革工程等领域的科技人才。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3-05
QQME连着发的2个贴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效果:
似乎王全杰这个外行都比那个权威戴均良思路清楚,方向也更正确。王全杰没有参考外国经验,只是通过逻辑推理同样得出了合理的市制和市建制在国家行政区划建之中的位置和角色。

如:“从汉语的本意来说,“市”是指商品互换交易的集中地,并不是行政建制”——市是市民自我管理的自治性建制,与实行自治的村具有形同的特性,位于二者之间的镇也是如此。

再比如:““市”不易作高级行政区划的称谓,更不宜做第一级行政区划的称谓... ...因此本建议将“市”仅作第三级(县级)行政区的称谓”。

更精彩的是“若条件成熟最好做第四级(乡级)称谓,一个县里可有二个或三个市,如黄县可辖龙口、黄城两市加上十几个乡镇。江苏、浙江、广东等县域经济发达的县可设五、六个市。这样有利于农村小城镇的发展,淡化城乡二元体制”

相比之下真不知道那个权威戴均良是知迷不悟,还是故弄玄虚。也不知道戴均良看了王全杰的说辞后是否有脸继续装腔作势。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3-05
支持!
希望能通过。
顺便问一下,这次两会中,还有没有其他涉及到区划的提案?
养天地正气,法今古完人。养天地正气,法今古完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3-05
好贴!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3-05
二级行政区改为“州”后,应进行合理合并,不能一股脑地将原地级市全改为“州”。全国州一级的设置最好不要超过100个,可为下一步条件成熟时撤省打点基础。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3-05
这个帖子真的是太精彩了!!!!!!!
大快人心!!!!!!!!!
什么时候实现,就看上面何时发力咯!!!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3-05
这位代表基本上是从历史角度来说的,这样看来是不会有戏了。现在的政府最讨厌谈的就是历史,即使说历史也只能说清朝的历史,再早一点的是不会参考的
精卫衔微木
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
猛志固常在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3-05
你也不要对我们的政府太没有信心嘛!!
现在的党政是非常爱民的!
他们现在要考虑的东东太多罢了!
等等看吧!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3-05
对余澜涛的看法颇有同感。一个看起来是外行的人,却比号称内行专家的戴均良懂得什么叫行政区划的多。但很不幸,后者却对中国行政区划调整的方向握有重权。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3-06
支持顶层议案,但将其所谓“州”改为府或郡。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3-06
re!

顶楼的帖子真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3-06
我认为,“州”的通名会和苏州、杭州等大量专名已经有“州”的地方造成混乱,所以最好不用州。由于府又会产生“府政府”之类的困惑,因此我认为采用郡最合适。
至于市,我觉得没有废除的必要,只要消除了大市套小市的情况,市完全可以在不同级别的行政区中存在。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3-06
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4-3-5 17:38:20的发言:
对余澜涛的看法颇有同感。一个看起来是外行的人,却比号称内行专家的戴均良懂得什么叫行政区划的多。但很不幸,后者却对中国行政区划调整的方向握有重权。


也许大家都是外行。就觉得王的观点对了。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3-06
其实叫什么都行,只要不重复。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3-06
这么长时间了,总算见到了个好贴
傻逼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3-06
同时存在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没关系。只要不是“市管市”就行了。
elector是本人用于测试系统功能的马甲。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3-06
以下是引用hunry在2004-3-6 16:12:18的发言:
同时存在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没关系。只要不是“市管市”就行了。

同意,“点”管“点”——也就是市管市,是我不能接受的。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3-06
以下是引用北极星在2004-3-6 13:59:10的发言:
我认为,“州”的通名会和苏州、杭州等大量专名已经有“州”的地方造成混乱,所以最好不用州。由于府又会产生“府政府”之类的困惑,因此我认为采用郡最合适。
至于市,我觉得没有废除的必要,只要消除了大市套小市的情况,市完全可以在不同级别的行政区中存在。


郡太古,给人感觉不好

苏州杭州没关系,后面不需要加“州”,地名单个字,这在解放前也还是很普遍的。硬要加“州”也没关系,现在不还有“沙市市”么?

另外,州的好处可以统一现有的“自治州”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3-06
郡太古,给人感觉不好

县比郡更古,感觉不好吗?而且韩国朝鲜现在都还在用郡,日本也存在几乎完全虚化了的郡.这些现实的存在也很古吗?而且郡县制是中国最早的比较完善的区划体系啊.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3-06
二级改为 府 好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3-06
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4-3-6 17:59:0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hunry在2004-3-6 16:12:18的发言:
同时存在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没关系。只要不是“市管市”就行了。

同意,“点”管“点”——也就是市管市,是我不能接受的。
[/quote]


“点”管“面”(市管县)更是荒唐。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3-06
以下是引用北极星在2004-3-6 13:59:10的发言:
由于府又会产生“府政府”之类的困惑,因此我认为采用郡最合适。


恢复为“XX府XX县”是最好的办法,哪怕有些府因为种种原因湮没了,也可以恢复起来(如江西临江府,现为樟树市的一个镇),使区划名称具有文化韵味,有利于对古文化的传承。不过,这个“府”应相当于过去的专区、地区,是不设政府机构的,因而也就不存在“府政府”之类的困惑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3-06
意见提的相当好。但是请该代表往更深层次想一想,行政单位的称呼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政府职能的调整:即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下,实现最大化的政府配置。例如现在正在讨论的乡镇政府设置的必要性,就关乎到三农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远较之行政体称呼更重要。而这些是一个民政部所无法主宰的。称呼问题必须与这些问题统一考虑,系统解决才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3-06
以下是引用75167在2004-3-6 20:23:13的发言:
二级改为 府 好


支持,能减少广域市带来的弊端。或者恢复县辖市OR省县直辖。
撤销地级市—合并小县—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3-07
以下是引用长白游侠在2004-3-6 14:34:47的发言:
其实叫什么都行,只要不重复。

对!市管市的确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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