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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06-22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只能说你阅读理解能力有限,宪法文本都看不懂。 (2024-06-21 23:14) 

这位的口气……那请阁下,不吝赐教。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06-22
回 呂俊秀 的帖子
呂俊秀:说得很好,所以最好坐实地级行政区,使其真正如楼主所说的“合法”了 (2024-06-22 06:18) 

那在做实之前呢?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06-22
回 uranium235m 的帖子
uranium235m:....... (2024-06-22 12:31) 

地级(行政建制)是公权,【法无允许不可为】……哈哈哈,你还有啥说的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06-22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
五四宪法就规定了较大的市分为区了,现行宪法只是增加了市领县的规定罢了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自治县、市……在这里,白纸黑字写明了:县与自治州是用顿号并列的,不是逗号的上下逐级。你如何再分?这不是逻辑冲突?
你不审题么?这么简单的东西,还要我给你重复?麻烦你,完整的从头看到尾,不要只看你喜欢的那句(你选择性的看?)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06-22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地级市终极形态:直辖市
强地级市都发展出来一堆以自己城市命名的本专科院校,特别是大青宁厦!!
特别有归属感。
....... (2024-06-22 16:45) 

大连的高校大部分不是大连市属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06-22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哈哈哈哈。。。并列,不平级???
比如福建、广西、上海、黑龙江、新疆并列,(行政建制)它们平级不???哈哈哈哈,笑死。 (2024-06-22 20:38) 

平级啊,都是省级,只是部分领导是政治局委员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06-22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五四宪法就规定了较大的市分为区了,现行宪法只是增加了市领县的规定罢了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 (2024-06-22 19:22) 

并列确实有不平级的,比如有副省级市与地级市并列,省直管县与地级市并列。但并列的一般只能两个级别,不宜三个。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06-22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06-22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在这里,白纸黑字写明了:县与自治州是用顿号并列的,不是逗号的上下逐级。你如何再分?这不是逻辑冲突?
你不审题么?这么简单的东西,还要我给你重复?麻烦你,完整的从头看到尾,不要只看你喜欢的那句(你选择性的看?) (2024-06-22 21:08) 

那您想怎么解释后面的那句“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二)句与这句,两句联系在一起,您又是如何看待它们间的关系?
Sold my soul broke my bones
Tell me what did I get
I kept my promise man
Show me the promised land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06-23
回 aiorio 的帖子
aiorio:
那您想怎么解释后面的那句“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二)句与这句,两句联系在一起,您又是如何看待它们间的关系?

前半段,第二款已经写清清楚楚。(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自治县、市。你不看么?县与自治州并列。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06-23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并列确实有不平级的,比如有副省级市与地级市并列,省直管县与地级市并列。但并列的一般只能两个级别,不宜三个。 (2024-06-22 22:27) 

福建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黑龙江省……都是省级并列关系,难道不平级???初中就学过政治课,你是体育老师教的政治课么?或者,你没上过初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哪条法律批准地级?更何况副省级。麻烦你说话之前,先经过大脑,我差点喷了,哈哈哈哈。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06-23
回 萨德侯爵 的帖子
萨德侯爵:其实是有一个短暂的时期,地区在宪法中是有明确地方政权地位的,详见75宪法。
 (2024-06-22 12:13) 

是么?发来看看。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06-23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是么?发来看看。 (2024-06-23 09:23) 

75宪法全文网上不难找吧。
这就是你学法律的态度?还动辄没学过法律和你谈是浪费你时间。
我觉得你是浪费大家的时间。

请继续你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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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06-23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前半段,第二款已经写清清楚楚。(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你不看么?县与自治州并列。 (2024-06-23 09:13) 

宪法中还有一句“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你不看吗?你怎么理解这一句话?
Sold my soul broke my b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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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06-23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
直辖市之外,大家都是省辖市。。。湖北省公安县、广东省深圳市、湖南省凤凰县、海南省海口市。
.......

凤凰县是 县,怎么变成了 省辖市了~
还要 "省辖市",宪法没出现啊~

无影人:
①问题来了,你的第三段第一句。你在混淆语文逻辑概念。生活中有保安这个岗位,法律里有保安这个行政建制么?写较大的市,有界定它的属性么?出现一个字,就等同于直辖市???两个不同的概念,你也能等同,你的逻辑狗牛逼。.......

我的 第三段话第一句,没有出现 "等同"这个词语啊.你是怎么编出来的??
说的是 "较大的市"和"直辖市"一样,具有行政区划的性质.
"较大的市"这一法律概念,其他法律得以补充.只是后来修订的<<地方组织法>> <<选举法>> <<代表法>> 慢慢被替代成 "设区的市".
姑且不知道 你怎么读宪法的,地级行政区是否合法或者有法律漏洞.但你这颠倒黑白 睁眼说瞎话的能力~~~~

无影人:
②谁批准:市分为设区市?宪法第30条批准设置直辖市,没有批准设置设区市。直辖市上海设区,省辖市武汉设区。能一样???哈哈哈哈。还“现行的行政区划体制”?它是法律么?如果不是法律,大家为何要认?

"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 出现在 宪法第97条和第102条中.
不是 你所说的 "设区市", "设区市"是 什么鬼啊~~~
"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 没有出现在<<宪法>>第30条中,因此"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是对"市"的进一步分类,这个说法没什么问题啊.


无影人:
最后,宪法第一章第五条的第三行: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没有批准,地方组织法、立法法、选举法那些能说了算么??哈哈哈,笑喷了。换句话说:法律的老大不同意,法律的小弟能说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都是苍白无力的。

这在 哈什么呢?
你完全是法盲啊
宪法是 母法,你的意思是 其他每一部法律成立.然后一定要在 宪法里特意说明么????
地方组织法、立法法、选举法  哪一条和 宪法 相抵触了呢??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06-23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在这里,白纸黑字写明了:县与自治州是用顿号并列的,不是逗号的上下逐级。你如何再分?这不是逻辑冲突?
你不审题么?这么简单的东西,还要我给你重复?麻烦你,完整的从头看到尾,不要只看你喜欢的那句(你选择性的看?) (2024-06-22 21:08) 

不要教条,宪法也存在很多漏洞。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06-23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不要教条,宪法也存在很多漏洞。 (2024-06-23 12:27) 

你管宪法叫有漏洞??

母法所以事情全部写的清清楚楚??

那是不是所有法律全写在一起啊.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06-23
中国是人治国家,不是法治国家。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06-23
回 w123qq123 的帖子
w123qq123:中国是人治国家,不是法治国家。 (2024-06-23 12:36) 

这也能扯到 人治法治?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06-23
回 w123qq123 的帖子
w123qq123:中国是人治国家,不是法治国家。 (2024-06-23 12:36) 

美国宪法里有陆军,有海军,没有空军→所以美国空军是违宪的→所以美国也不是法治国家。

英国干脆没有宪法→所以英国更不是法治国家。

是这个意思吧?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06-23
回 charles960 的帖子
charles960:这在 哈什么呢?
你完全是法盲啊
宪法是 母法,你的意思是 其他每一部法律成立.然后一定要在 宪法里特意说明么????
地方组织法、立法法、选举法  哪一条和 宪法 相抵触了呢?? (2024-06-23 11:44)

湖南省凤凰县,是否湖南省管辖的城市?如果它不是省辖,难道是你管辖?哈哈哈哈

编?你去翻看前面的记录。在你第三段一句【"较大的市" 只出现在<<宪法>>对行政区划设置的规定的第30条,因此"较大的市"和"直辖市"一样,具有行政区划的性质】是否你的原话?你只看到它的字眼,凭什么认定它的政权概念属性?还好意思说我编???谁给你的勇气。前面还没解决地级的争议,你这边又抛出较大的市。你抛出的观点论据,你够依据证明么?哈哈哈哈哈

而且,单在【市的分类】你更奇葩。
你的原话【宪法中没有明确对 市的分类.
        通过分析宪法法条内容以及各法条之间的关系推断出, 市分为 "市"和"直辖市"."市"再分为 "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
在【市的分类】一段,你第一句话已经承认法律没有对市进行分类,你又依据什么就定义市分出“设区市”?前脚(第一句话)承认法律都没有明确,后脚(第二句话)你就轻易界定?逻辑自相矛盾。发现你不是一丁点搞笑,你是相当搞笑。

你看得懂中文么?……哪条法律批准?你引以为豪的宪法第97条与第102条是批准么?它有没写“全国各省,分为地级”??它有写么????你小学语文没毕业吧?或者幼儿园没毕业?连这都看不懂???浪费我口水。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06-23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
湖南省凤凰县,是否湖南省管辖的城市?如果它不是省辖,难道是你管辖?哈哈哈哈
.......

谁告诉你 "市"和 "城市"是一回事啊? 先把这两者的区别 搞清楚吧,哈哈哈哈哈哈~

无影人:
编?你去翻看前面的记录。

我之前回的帖子 第三段话有 "等同"二字?  不是你在编,是啥?哈哈哈哈哈~

无影人:
在你第三段一句【"较大的市" 只出现在<<宪法>>对行政区划设置的规定的第30条,因此"较大的市"和"直辖市"一样,具有行政区划的性质】

你觉得有问题,我也不回这一句话了.
不然也只能是 口水仗~

无影人:
前面还没解决地级的争议,

"地级市"是 口语称呼.
现在官方文件 严谨的写法是 "设区的市"和 四个"不设区的市"(广东省东莞市 广东省中山市 甘肃省嘉峪关市 海南省三沙市).
不是 你说的"设区市".

无影人:
你这边又抛出较大的市。

"较大的市"出现在所有的 宪法中.
对 "设区的市"和 四个"不设区的市"有 前后的关系.

对于你整个帖子,充满了 非常浓的主观口吻.
不知道你说纯粹来就事论事的,
还是满足某种心理~~

纯浪费时间,以后你的帖子(主题或回帖) 谨慎回复,一笑而过~~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06-23
回 charles960 的帖子
charles960:"较大的市"出现在所有的 宪法中.
对 "设区的市"和 四个"不设区的市"有 前后的关系.
对于你整个帖子,充满了 非常浓的主观口吻.
....... (2024-06-23 13:27) 

你的原话【官方文件严谨的写法是“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哦,你认可它只是文件解释,而非法律?沿用你的逻辑进行拓展:既然没有被法律承认,那大家可以无视“设区市”了。看来,我已经不需要反驳,你承认它只是文件解释。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06-23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
你的原话【官方文件严谨的写法是“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

哈哈哈哈哈,你真是 杠杠 杠杠 杠杠 杠杠 杠杠 杠杠 杠杠 杠精~~~

上一句是 ["地级市"是 口语称呼.] 怎么不一起说啊
上下文不懂? 口语对应 写下的东西,懂??


换种说法 [官方严谨的写法是“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 呢?
或者是 [官方严谨的说法是“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 呢?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06-23
回 aiorio 的帖子
aiorio:那您想怎么解释后面的那句“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二)句与这句,两句联系在一起,您又是如何看待它们间的关系? (2024-06-22 23:06) 

自治州,原本就是荒唐的。没有州,却有自治州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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