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就此重申一下自己的设想吧:
省(含直辖市,自治区)---省辖市 ---市辖区---社区
省(含直辖市,自治区)---县 -----县辖市---社区
省(含直辖市,自治区)---县 -----乡-----村
主要变化是:直辖改省,撤地并县,缩市小区,撤销街道。其中跟大家差别比较大的是:
1.鉴于直辖市目前均为广域的实际,改称都市省,并在其下增设适域的省辖市,京津沪可能都只会有一个省辖市,重庆有可能会出现多个。
2.省县直辖的情况下,为了还原市和县本质和市县实力的均衡发展,缩小市的范围大体到建成区的3-5倍,同时大规模并县,各省内县的平均面积不低于省辖市平均面积的10倍,比如3000平方公里对300平方公里。
3.因为省辖市和县同级,故省辖市的区不再设置街道,而直辖与村同级的社区,市辖区将会变小,一个省辖市拥有的辖区数量大体跟其面积(城市面积已经与建成区面积成对应比例关系)成正比。
4.为了机构名实相符,避免重名带来的混乱,主要对不通层次的市和区进行改名。
a.不同层次的市
直辖市改称都市省,省辖市改称府,县辖市保留市的本名
b.不同层次的区
自治区改称自治省,省辖市的辖区保留区的本名,社区改称坊
c. 可改可不改的名字
县改州,完全是为了怕部分民众和官员不能接受县辖市的概念,而且县经过合并规模也变大了,这个可以根据需要改与不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19 15:45:1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