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广东江门市副市长李崴提交提案,建议撤销县级建制,改由地级市直接管辖乡镇。他认为,实行“市管镇”体制,有利于小城镇合理布局和发展,可以减少行政管理层级,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乡镇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融合。
他提出,广东省的东莞市和中山市,就是“市管镇”的成功范例。(3月6日《信息时报》)
李崴委员的这一提案,初衷无疑是良好的,但在笔者看来,他的建议很难行得通。首先,削减当前的行政区划层级,不宜拿县级政区来“开刀”。因为从历史上看,县级政区无论是在名称,还是在地域范围、文化心理等方面,都是所有区划建制中最稳定的。自秦代实行郡县制以后,县上面一级的行政区划,先后设过州、路、府等建制,县级却从来没有被裁撤过。如果贸然撤销县级建制,势必会引起较大的震荡。
当前普遍实行的“市管县”,很多人认为是城市管辖县,其实是一个极大误会。事实上,大多数管县的地级市,相当于过去的地区,或者清朝时候的“府”,与县并列的市辖区,相当于设在市区的县。李崴提出让乡镇与市辖区平级,岂是能轻易摆得平的?当然,可将现有的区和乡镇都打乱,重新分为若干个新的处级区、镇。可这样一来,不就相当于把原来的县划小,多出一批名为“镇长”的县长吗?
广东省的东莞市和中山市,之所以能成功实行“市管镇”,是因为它们原来都只是一个县。它们从县升为地级市以后,与乡镇的层级关系没变很正常。可那些原来管区、县的地级市,辖域内一般都有上百个乡镇,直接管乡镇怎么管得过来呢?更何况是让市辖区与乡镇并列。浙江湖州市曾作过类似尝试,撤消原有的两个市辖区,让市在管辖几个县的同时,直接管原来区辖的街、镇,结果工作根本没办法开展,最后只能重新设置市辖区。
李崴委员认为,将乡镇升格并由地级市直管,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融合。其实,能不能合理布局城镇,统筹城乡发展,并不在于乡镇由谁管辖。东莞、中山的乡镇发展得好,跟它们的区划体制没多大关系,苏州、佛山就没搞“市管镇”,乡镇不一样相当发达?海南省除了海口市之外,基本是省—市(县)—镇三级,难道海南的乡村发展得最好,普通乡镇都和城市一个样?
(责任编辑: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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