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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律]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201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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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r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4-11-20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怎么理解?建成区连片的才算?
wrr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4-11-20
国务院的同志说: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4-11-20
这个划分标准是出来了,但为什么要划分呢?难道下一步会有什么待遇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4-11-20
汕头撤了潮阳和澄海,人口大增,郑州的荥阳、中牟和新郑一个没撤掉。
计划小号:  xt-xxx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4-11-20
楼主数据太老了,2012年的数据,超1000万的都十几个了
    

排名
城市或地区
人口(万人)
1
重庆市
2884.62
2
上海市
2301.91
3
北京市
1961.24
4
成都市
1404.76
5
天津市
1293.82
6
广州市
1270.08
7
保定市
1119.44
8
哈尔滨市
1063.60
9
苏州市
1046.60
10
深圳市
1035.79
11
南阳市
1026.30
12
石家庄市
1016.38
13
临沂市
1003.94
头条号:地图看世界
百家号:地图看世界
微信公众号:舆图看世界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4-11-20
上海 2231.5
北京 1882.7
重庆 1569.4
天津 1109
广州 1107.1
深圳 1035.8

按照新标准,1000万以上就是超大城市了。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4-11-20
原来指的是市区全部人口而不是城市人口吗?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4-11-20
应该是城镇人口,楼主的数据不对。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4-11-20
回 wrr 的帖子
wrr:"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怎么理解?建成区连片的才算? (2014-11-20 15:07) 

也就是说县级市是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地级市可以包括离区。

“其他区域”应该指代多少公里以内的较大非农用地建成区。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4-11-20
九楼说的是城市总人口(包括辖县)吧?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4-11-20
纯粹市区人口都没有这样多,一帮郊县人口都算在市里啥意义没有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4-11-20
说的是城区人口,混这个论坛的居然还不知道什么是城区人口。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4-11-20
对东莞和汕头的数字有疑虑。再者9楼的应该是全市总人口吧。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4-11-20
外来劳务人员,在本地打工居住半年以上,能确认为本市“城区人口”?东莞有很多人是阜阳等地去打工的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4-11-20
广州的村民都改居民了,但“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怎么划定这应该有细则说明。

上海、北京市辖区也有农村,若都按常住人口算广州完全符合超大城市。

今年从化、增城设区,人口按全部是市辖区计算。
数据来源于广州市政府网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768/list.html
bon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4-11-20
人口大市,和特大城市不能挂钩,汕头城建比厦门差好多的。就人多没用啊。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4-11-20
“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应该就是驻地的连片建成区,包括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其他区域。但是否意味着,组团式城市中的未设区或非驻地镇部分就不算了?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14-11-20
哈尔滨双城、广州增城和从化设区后这俩市城区人口又多了不少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14-11-20
回 云中仙人 的帖子
云中仙人:汕头撤了潮阳和澄海,人口大增,郑州的荥阳、中牟和新郑一个没撤掉。 (2014-11-20 15:35) 

汕头人多的根本原因是长年积累的高繁殖率。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14-11-20
国家应该把“城区”的概念再详细地规范定义一下。另外“市区”的定义也需要重新修订一下。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14-11-20
城区的定义将所有的县排除出“城市”队伍,依然是天朝特色思维的延续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14-11-20
楼主语文是我教的?
桂林恭城县江贝村九队人士,基层文物工作者;擅水果种植,喜花鸟鱼虫。

贺州乏力,荔浦当立;北连桂柳,南接贺梧。
广西茶江流域——中国最大的柿子,柚子产区。

君不见:那姓盛的修铁路,那姓李的坐中堂,
                 来年复又逢甲午,水师旗舰在北洋。
哎呀呀:勤政殿上忙泡面,中南海的包子香,
                 钓鱼台上姜尚去,抗俄还数杨凤翔。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14-11-20
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撤县设区生意这么红火了.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14-11-20
回 区区 的帖子
区区:文件中的“城区”是一个可以无限解释的概念,不如改成“市辖区内设置街道办事处的范围”。 (2014-11-20 14:00)

应当改为:
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三类七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S+),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S-);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M);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XXL),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XL),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L+),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L-)。

大城市的城区是指设区的市,市政府驻地所在最大连片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中等城市的城区是指设区的市,市政府驻地所在最大连片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以及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所在最大连片居委会所辖的区域。

小城市的城区是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所在最大连片居民委员会所辖的区域。

另外,增加关于县城和镇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城为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县城为I型小城。
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下的县城为II型小城

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镇为城镇。
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10万以下的镇为市镇。
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下的镇为集镇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14-11-20
常住人口应当剔除户籍在当地且在境外工作学习生活超过半年的人

这类人应当归入海外常住人口,不算做国内任何地方的常住人口。保留户籍所在地的(无需任何等待期)优先回籍权,但无任何常住人口的福利。
跑到外国工作学习,在国内申请廉租房,是很荒谬的事情。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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