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最大特点是
人口太少,面积太大,
民族众多,地形复杂,
经济落后,政治上不太稳定。
分省困难,省县直管更困难,并且二级
政区非常混乱,有地级地市州,还有副省级自治州,自治州内还有省辖市,再加上兵团建制,真是够复杂的,再说主体民族又不占绝对优势,自治区名称也不太准确。为此,建议在稳定的基础上作如下改革:
一,撤区复省,各民族平等。
二,一律撤消地区和地级自治州,组建副省级三州一市: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保留。包括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和博州。
2,喀什维吾尔自治州。包括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和克州。喀什为首府。
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包括吐鲁蕃地区,哈密地区。库尔勒为首府。
4,乌鲁木齐市。由乌鲁木齐和昌吉州
合并而成。也可改叫庭州市。
三,州市直管县市区,县市区级别一律不变。
这样改革的好处是:
1,民族平等。新疆和云南贵州一样,是个多民族地区,以其中任何一个不占多数的民族确定自治都是不妥的。
2,精兵简政。由原来的十三个地级机构合并为四个副省级机构,减少九个,不但节约大量
行政成本。而且人员也好安排。
3,方便群众。新疆省县直辖不现实。但州县直辖完全可以,省里的大部分权力要下放到各州市,原地州的大部分权力要下放到各县市。各县市很多事情在州里就可解决,不必往省里跑。
4,理顺二级。原二级政区比较乱,级别不一,权利不一,大小不一,名称不一。降难升易,整合后比较规范统一,方便
管理。
5,促进经济。各县市自主权大了,非常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各自治州的自主权更大了,更容易形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和次
中心城市。
6,促进稳定。全疆三大少数民族分别自治,各自为政,同时大大缩小维族的管辖范围,适当降低规格和权力,不稳定因素大大降低,一旦有事,范围较小,容易控制,也不伤及无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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