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层次,把地级喀嚓掉是理想主义,在现实中绝对行不通。而且划小省区之后,省府就不吸血了吗?
而且同等
规模的情况下,建省还不如建直辖市。因为
中国的现实是省会会在大
城市,会有省会政府和省政府两个庞大政府。而直辖市可以省掉一个庞大的政府。只是叫“市”不妥当,可以改为“府”。也就是说海南模式不如重庆模式。
我的一个新思路是
1、直辖市改为“府”,府下可以有县、市、区。
2、各省不必分,只需要以几个较大城市为依托,
合并为每省三到五个大市,合并成功后的大市也改称为府,
经济上计划单列,人事权也适当独立于省政府。
3、由于叶利钦效应,省府基本被架空,可以改组,只
管理文教、
民族、
交通、
水利等统筹事务和公检法。省和府的事权分工毫无重叠,省就成为中央派出机构,经费也有中央承担。经济类事务全部下放到府。
4、各府如果有一个特别突出的大城市可以服众,合市为府并不难。就像重庆合并万涪黔一样。如果没有可以服众的大城市,也可以考虑实行海南模式,称为郡。
[ 此帖被zhaohz在2013-07-21 13:21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