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境由心造于2012-04-30 12:07发表的 今非昔比的“县” :
行政区划建制一个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具有一定的历史传承性和稳定性。
在中国历史上,各级行政区划除了分裂动乱时期废徙无常外,在统一王朝的稳定时期,区划单位一般都比较稳定,即便是有所废立,也是采取比较稳健的循序渐进措施,绝少大拆大分,比如分一府或数府之地设一新府、分一县或数县之地设一新县。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尤其是市管县体制的实施,这一稳定格局被打破。以机构改革之名行机构扩编之实成为一种常态,使得几十年来机构编制呈几何级的膨胀,已经成为威胁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说,仅仅在建国初还是黑龙江汤原县属地的伊春,短短几十年就发展成为一个由十五个县级区划单位组成的地级市,还是典型的孤例,不能说明问题,那么,以下这些借市管县体制之东风发展壮大的“县”则完美地诠释了行政机构膨胀的全过程,也只有市管县体制下的中国,才有如此之大手笔。
荆门县(1979)——
荆门市(1983)、东宝区(1985)、沙洋县(1994)、掇刀区(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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