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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区]京津沪渝及海南省所辖的中级人民法院简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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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5-19
北京市(转载自:北京法院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之相对应的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简称:一分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上类似)

上海市: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

天津市:天津一中院、天津二中院

重庆市(转载自:重庆法院网)
共计5个中院


海南省(转载自:http://www.hicourt.gov.cn/fyjs/fyjs.asp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海南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1年7月,座落在海口市白龙南路28号,邮编570203。海南中级法院下辖琼海市法院、儋州市法院、万宁市法院、东方市法院、五指山市法院、文昌市法院、定安县法院、临高县法院、屯昌县法院、澄迈县法院、白沙黎族自治县法院、昌江黎族自治县法院、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等16个基层人民法院。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5-19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第一、第五中级法院都是由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扩展而来,97年直辖,以原重庆市中级法院为基础分别组建重庆市高级法院、第一中级法院,2008年第一中级法院一分为二,组建第五中级法院。二、三、四中级法院就是原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院也是同样的。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8-24
有意思吗,一高院管两中院,严重资源浪费。
支持尝试,但不支持折腾!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8-24
伙计,这是法律的规定,不是有意思没意思,有些案件是中院管辖,有些案件是高院管辖。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8-24
丰台区为什么不给一中院》?那样不是更方便吗?
我爱地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8-24
[quote]引用第4楼三块金币于2009-08-24 20:47发表的  :
丰台区为什么不给一中院》?那样不是更方便吗?

因为二中院大楼建在丰台区管界内。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8-25
海南中院已经更名为第一中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第二中院,定址儋州那大镇,从2009年7月1日起,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临高县、儋州市、白沙县、昌江县、东方市、乐东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类一、二审案件、申请再审或提起再审案件。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8-27
这个贴怎么不更新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8-27
缺上海和天津的图。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8-28
北京那地图真不敢恭维,变形得太强了。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8-28
重庆的分院设置有意思

貌似没有简化机构,重庆市分出前,应该是3市1地,4个中院
论坛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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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是我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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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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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层级、省划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8-30
建议楼主更新内容,特别是海南的
增省(数量)扩县(面积),省直辖县,稳定为主,局部调整 。
省-县-乡(镇),(直辖)市-区-街道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8-30
引用第11楼guof于2009-08-30 14:00发表的  :
建议楼主更新内容,特别是海南的


楼主看样子“远行”去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9-02
引用第10楼碧落经尘于2009-08-28 21:45发表的  :
重庆的分院设置有意思
貌似没有简化机构,重庆市分出前,应该是3市1地,4个中院


重庆地域原来也有五个中院的,永川地区撤消后,减了一个。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9-02
楼主搞错了,渝中区是属于第五中院管辖(5中院就在渝中区)。
南州草民,人微言轻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9-02
引用第2楼louio于2009-08-24 20:22发表的  :
有意思吗,一高院管两中院,严重资源浪费。

法院不是行政機構,本不應該存在誰管誰的問題,所謂「管」是指各自的司法管轄範圍,並不是高法管地法。大陸的司法我不是很清楚,只是就一般國家來說。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9-03
引用第15楼雅昭于2009-09-02 22:34发表的  :
法院不是行政機構,本不應該存在誰管誰的問題,所謂「管」是指各自的司法管轄範圍,並不是高法管地法。大陸的司法我不是很清楚,只是就一般國家來說。

大陆实际上上级法院管下级,院长领导全院工作,包括审判。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9-03
引用第16楼内政次长于2009-09-03 10:34发表的  :
大陆实际上上级法院管下级,院长领导全院工作,包括审判。



明显和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上管下不一样  管得要少很多
Пекинский Лесно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9-03
江汉中级人民法院  管三个省辖县级市
Пекинский Лесно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10-21
引用第16楼内政次长于2009-09-03 10:34发表的  :
大陆实际上上级法院管下级,院长领导全院工作,包括审判。

你这是误导人家。实际上并没有直接的领导关系。上下级之间有影响是另一层意思。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10-21
引用第19楼QQme于2009-10-21 14:49发表的  :
你这是误导人家。实际上并没有直接的领导关系。上下级之间有影响是另一层意思。

我觉得你才是误导呢。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是一回事。真正对法院有领导关系的就是本级党委(由政法委具体负责)和上级法院。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10-22
引用第20楼内政次长于2009-10-21 17:00发表的  :
我觉得你才是误导呢。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是一回事。真正对法院有领导关系的就是本级党委(由政法委具体负责)和上级法院。

可以告诉你,实际当中,上下级法院之间没有多少管理的关系
你多和法院打打交道就知道了,不要自己在家yy实际是什么样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10-23
上海一中院下辖浦东新区、 卢湾区、 徐汇区、 长宁区、 闵行区、 松江区、 金山区、 南汇区、 奉贤区等9个基层法院
上海二中院 下辖杨浦、虹口、黄浦、静安、闸北、普陀、宝山、嘉定、青浦、崇明等10个基层法院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10-23
天津市一中院下辖:和平区人民法院、南开区人民法院、河北区人民法院、红桥区人民法院、西青区人民法院、北辰区人民法院、宝坻区人民法院、武清区人民法院、静海县人民法院、蓟县人民法院。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10-23
引用第21楼kuanglong于2009-10-22 23:15发表的  :
可以告诉你,实际当中,上下级法院之间没有多少管理的关系
你多和法院打打交道就知道了,不要自己在家yy实际是什么样

本人每周都和法院打交道,也算个圈内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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