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在世界上都是基层和适域的行政区划单位。
然而,许多国家也有个别特殊建制的市,即特例市。如美国纽约、日本东京、法国巴黎、英国伦敦、俄罗斯的莫斯科和圣彼得堡自治市、韩国首尔特别市,这些,都非严格意义上的直辖市,即便是莫斯科和首尔这样被明确为一级政区单位的市,也不冠名直辖。须知,在实行地方自治的这些国家,一旦被“直辖”,法律地位就悲催了,不但低于一级政区的地位,也往往失去市的自治地位。如美国的哥伦比亚特区、印度的德里中央直辖区、巴西的联邦区。
这些特例市都有几个基本的共同点:
体量过于庞大,在行政建制上不得不特。像伦敦、巴黎、东京、纽约、莫斯科这些市无论是人口还是经济规模都远超过各自的一般城市乃至一级政区,于是在行政建制上采取省(县、郡)市合一体制。即便这样,在法律层级地位上也不高于甚至低于一级政区。像纽约用中国的行政等级概念套用理解,只不过是最普通的非省会地级市,巴黎也只不过是一个省(大区)辖市而已。
实际行政管辖面积都远小于都会区面积,属于最典型的狭域市,最大的东京都也不过两千多平方公里,还不如中国一个普通地级市的一个市辖区,却几乎从没有动过区划扩容的念头,即便如莫斯科的行政扩容,其手笔也远没有中国普通地级市增区辖县的力度大。
其行政建制都基本属于下不为例的特例。当年美国的纽约市因行政地域跨数个县,可算得上是开行政造市之先河,然而,近一个世纪年来,尽管洛杉矶、芝加哥等早已经跻身于国际大都市行列,美国也再没有实际也无需援引此例。日本的大阪和名古屋也已经是国际大都市,建“都”的设想目前也只有大阪,而且远没有进入实际规划操作层面。
反观中国,政治和行政地位实际在省之上的直辖市,无论是人口还是经济总量都低于一级政区省规模,已经是世界行政区划体制中不伦不类的奇葩了。却还有人在不断地鼓吹增设。
中国,是不是还要将这个与“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基本价值理念相背道而驰的笑话进行到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