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撤县设市”、“撤县设区”的浪潮中,江西的步伐稍显落后。 从1988年到1996年,江西省仅有丰城、德兴、乐平、高安、瑞金、南康、贵溪等先后撤县改市。在11个设区市中,大部分区域仍以“县”来命名,大多数设区市还存在着一市一区的尴尬局面:像上饶市,只有信州区,赣州市在去年南康区获批前也只有章贡区,造成了城市拓展捉襟见肘,“小马拉大车”现象。
2012年,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适当调整一些城市的行政区划,对市、县同城的要力争撤县(市)设区,仅设一个建制区的城市,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通过撤县(市)设区,增加建制区数量,进一步激发了不少县改区(改市)的积极性。借此东风,江西也拉开“撤县设市”、“撤县设区”的大幕,去年1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南康市改设“南康区”,记者在民政部相关网站上看到,今年又有上饶县、九江县、赣县、新建县、广丰县提出了“撤县设区”,上高县、龙南县、泰和县则提出了“撤县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