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想:
一、辽宁省:
省政府驻沈阳市,高级法院等必要部门,择地设派出机构,不再设地区行署。
二、省辖市:
1、沈阳市:吐出辽中区,以其余区域为沈阳市,副省级。
2、大连市:吐出普兰店,以其余区域为大连市,副省级。
3、辽阳市:现辽阳市、鞍山市、辽阳县合并为辽阳市,县级。
4、抚顺市:现抚顺市、抚顺县合并为抚顺市,县级。
5、本溪市:现本溪市、本溪县合并为本溪市,县级。
6、丹东市:现丹东市、东港市合并为丹东市,县级。
7、盖州市:现营口市、盖州市、大石桥市合并为盖州市,县级。
8、盘锦市:现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县合并为盘锦市,县级。但盘锦不要再去浑河口折腾了。
9、铁岭市:现铁岭市、铁岭县、调兵山市合并为铁岭市,县级。铁岭市在开原市还有一块飞地?改归开原市。
10、阜新市:现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合并为阜新市,县级。
11、朝阳市:现朝阳市、朝阳县合并为朝阳市,县级。
12、锦州市:现锦州市、凌海市合并为锦州市,县级。
13、葫芦岛市:现葫芦岛市,县级。
14、开原市,县级。
15、新民市,县级。
16、灯塔市,县级。
17、北镇市,县级。
18、北票市,县级。
19、凌源市,县级。
20、兴城市,县级。
21、瓦房店市,县级。
22、普兰店市,县级。
23、庄河市、县级。
24、海城市,县级。
25、凤城市,县级。
三、省辖县:
26、昌图县。
27、西丰县。
28、清原满族自治县。
29、新宾满族自治县。
30、康平县。
31、法库县。
32、辽中县。
33、桓仁满族自治县。
34、宽甸满族自治县。
35、岫岩满族自治县。
36、台安县。
37、黑山县。
38、义县。
39、彰武县。
40、建平县。
41、科拉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44、建昌县。
45、绥中县。
这样,辽宁省近15万平方公里,4300多万人,辖45市县,平均每市县接近100万人。经济以工商业为主的市,奉行管人原则;经济以农业为主的县,奉行管地原则。
除沈阳、大连两市保留副省级地位外,其他各市全部改为县级。市辖区包括沈、大两市,全部改为乡级。至于干部分流,可以考虑提高县、乡级干部待遇(提升基层干部待遇,哪怕花费的财政支出更多,但因为基层直接服务于老百姓,所以个人以为是值得的),然后地级市干部中,地厅级干部往省级分流,县处级干部往县级分流;市辖区干部中,县处级往市、县分流,县处级以下往乡级分流。从长期考虑,干部职级应该逐步取消地厅级,改为副省级或县级,也就是说,将来的部门、干部级别,应逐步改为省级-副省级-县级-副县级-乡级-副乡级。
这样的话各市还可以视情况增加辖区数量,例如东京都区部有23区,人口约900万人,每区平均约40万人;大阪市常住人口约270万,辖区竟有24个,平均每区10万人出头;札幌市人口194万,辖区有10个,平均每区约20万人。而中国的城市,以沈阳为例,和平区70万人,沈河区70万人,皇姑区80万人,大东区100万人,铁西区115万人,浑南区50万人,于洪区60万人,苏家屯区43万人,沈北新区40万人,与其在人数众多的县级市辖区下再设数量众多的乡级街道办事处,不如将市辖区改为乡级,然后多设市辖区。大阪、札幌这种平均规模10万、20万人的区,基本上都可以做到市民办事直接去区役所。而我们这边,即便让大家办事都去区政府,但面积巨大、人口众多的市辖区,给老百姓办事带来了相当大的不便。
另外,严格执行宪法规定的话,县辖市根本就没必要搞。因为县域内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方,我们本就有“镇”这个解决方案,只需要在提升县、乡干部待遇的同时,给“镇”以完全的工商业管理权限即可。也即上述省县直辖方案下,副省级及县级的市下,可以设区、乡,以做为工商业与农业的区分;县以下则可以设镇、乡,以做为工商业与农业的区分。这样我们就没有必要非拿着日本等地的县辖市来硬套了,否则搞到最后,结果就是地级市模式向上扩大到省级,例如重庆市,以及霸都的安徽、郑母的河南;向下扩大到县级,例如目前的众多经济实际上不算太发达的、仍有相当数量乡镇的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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