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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其他][区划讨论]每周一省——台湾(0923-100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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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9-22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5-08-08) —

讨论进行到台湾地区,包括台澎金马等地区。这里按照其行政当局的区划进行讨论。(请不要在这里讨论政治问题)


简称台,面积3.6万平方千米,其中台湾岛面积3.58万平方千米。人口2200多万。
台湾位于祖国大陆架的东南缘。地处东经119°11′03″(澎湖县望安乡花屿西端)至124°34′30″(宜兰县赤尾屿东端),北纬21°45′25″(屏东县恒春镇七星岩南端)至25°56′30″(宜兰县黄尾屿北端)之间。北临东海,东北接琉球群岛;东滨太平洋;南界巴士海峡,与菲律宾相邻;西隔台湾海峡与大陆福建省相望,最近处仅130千米。台湾是中国一个由岛屿组成的海上省份。全省由台湾本岛和周围属岛以及澎湖列岛两大岛群,共80余个岛屿所组成。陆地总面积35989.7573平方千米。其中,台湾本岛南北长394千米,东西最宽处144千米,绕岛一周的海岸线长1139千米,面积35788.0908平方千米,约占全省面积的97%以上,是中国第一大岛。


台湾区划特色
1、台湾本岛和澎湖共设7市、16县,其中台北市和高雄市为“院辖市”,直属“行政院”,其余属台湾省;市下设区,县下设市(县辖市)、镇、乡,合称区市镇乡。
2、在福建的金门马祖地区设有金门县、连江县。
3、在广东的东沙群岛和海南的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未设立行政单位。
4、市下设区,部分县辖市亦设区。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zjp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9-22

补充:


2、在福建的金门马祖地区设有所谓的“中华民国”的福建省的金门县、连江县。


3、在广东的东沙群岛和海南的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未设立行政单位,属于台湾省高雄县管辖。


这两条是非常状态的结果,不应该列入台湾省讨论范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4 9:30:03编辑过]
省(自治省、直辖市)- 县(自治县、省辖市)- 村(县辖市、镇)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9-22
在福建的金门马祖地区设有中华民国的福建省的金门县、连江县。 不应该列入讨论范围。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9-23

回归后区划基本可以保持现状,只需对“院辖市”的行政级别进行调整。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9-23

补充:

2、在福建的金门马祖地区设有中华民国的福建省的金门县、连江县。

3、在广东的东沙群岛和海南的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未设立行政单位,属于台湾省高雄县管辖。

這種說法不對,"中華民國"是甚麼, 你這樣講讓我們大家怎麼想?即使不得已這樣講,也要加上"所謂的'中華民國'",

現在連臺灣進過來的貨物,海關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中華民國"或"R.O.C."一律就地銷毀,不管你是誰,不管你的貨值多少錢,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9-26
台湾的区划基本应稳定;但新竹等县市分立的办法很不可取。建议维持县域稳定,尽量避免切割出空洞的县域;但台北、高雄两市有维持独立地位而不并回原县的理由:够大。[em06]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9-28
台湾的县辖市可以作为一个样板。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9-30
以下是引用阿蚌在2005-9-23 14:36:02的发言:

回归后区划基本可以保持现状,只需对“院辖市”的行政级别进行调整。


不是回归,以前叫解放,现在叫统一,和港澳不一样。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9-30

台湾的县辖市是否整个乡镇改市,谁来介绍一下.

如果不是,切块剩余部分的行政如何处理.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10-01

金馬的狀況恐怕還是得放在臺灣討論

不說以後中華民國福建省可能會改成中華民國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的問題, 金門縣一直是一個整體, 統一後還好處理, 現在的連江縣 (馬祖地區) 統一後不可能隨便拆, 臺灣的連江縣再窮, 也比大陸的連江縣狀況好太多 (這是連江縣官員來馬祖訪問時自己承認的) , 更別提長樂 羅源要收回白犬跟東引有困難, 因此, 馬祖到時的地位還是要研究一下

又, 其實區域聯合服務中心也是個可參考的做法, 不論是用在大區級或地級的規劃上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10-01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5-9-30 10:39:25的发言:

台湾的县辖市是否整个乡镇改市,谁来介绍一下.


確實是整鄉鎮改市, 全鄉鎮超過15萬人時就改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10-01

这是现在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以前也有乡市分离过,比如三重市和芦洲乡(现在芦洲也改成市了),当然1982年以后都是乡镇升格为市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10-01

三重蘆州這兩個以前也是鄉鎮分離, 然後三重才改制為市的, 中間有一段時間差距

所有的縣轄市都是現有的整鄉鎮改的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10-01

不好意思,我12楼说错了。

对了顺便问一下,(主要是70年代以后)除了小港乡等划给高雄市以外,有没有乡镇合并的个案呢?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10-02
台南市中區和西區合併成中西區不知道算不算。所以台灣319鄉鎮區變成318了。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嫋嫋兮秋風,洞庭波兮木葉下。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10-02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5-10-1 20:53:39的发言:

不好意思,我12楼说错了。


对了顺便问一下,(主要是70年代以后)除了小港乡等划给高雄市以外,有没有乡镇合并的个案呢?




1946年2月1日將台南縣轄的安順鄉改名為安南區併入台南省轄市。台南市轄的青濱區與真濱區併入南區。


1947年1月18日將台北縣轄的七堵鄉併入基隆省轄市,並改為七堵區(1949年2月1日自七堵區分出暖暖區)。


1947年2月1日將台中縣轄的西屯鄉、南屯鄉、北屯鄉併入台中省轄市,並改為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


1951年11月29日將嘉義縣所轄的新東鎮、新西鎮、新南鎮、新北鎮整併為嘉義縣轄市。


1951年11月30日彰化縣所轄彰北區、彰西區、彰南區、大竹區整併為彰化縣轄市。


1951年11月30日屏東縣所轄東區、南區、北區、中區整併為屏東縣轄市。


1967年7月1日將台北縣轄的景美鄉、木柵鄉、內湖鄉、南港鄉、以及陽明山管理局轄的北投鎮、士林鎮併入台北市,並改制為景美區、木柵區、內湖區、南港區、士林區、北投區。原台北省轄升格為台北直轄市。


1979年7月1日將高雄縣所轄的小港鄉併入高雄市,並改制為小港區。原高雄省轄市升格為高雄直轄市。


1982年7月1日新竹縣轄市改制為省轄市,並併入新竹線所轄的香山鄉。


1990年3月12日台北直轄市所轄的區合併:


景美區、木柵區合併為文山區。龍山區、雙園區(廈安里除外地區)、城中區之福星、慈壽、萬壽三里、古亭區中華路以西12里合併為萬華區。城中區、古亭區(靜安、崇仁、自力、騰霄、忠貞、久新、久安、新勝、新和、凌雲、球場、忠恕(部分)古亭、國校、大學、農場、富源等17里除外地區)、大安區文光、普愛、信愛、惠愛等4里、雙園區廈安里合併為中正區。松山區將鐵路以南部分劃出另成立信義區,鐵路以北部分原屬中山區之民有、民福、松基3里合併為松山區。1992年4月基隆河截彎取直工程,松山區位於新河道中心線以北部分劃入中山區。2004年1月1日台南省轄市所轄中區、西區合併為中西區。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10-02
跑题了,变成历史沿革讨论了。
南汇 中甸 延庆 宝安 仙女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10-02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5-9-28 9:22:41的发言:
台湾的县辖市可以作为一个样板。

台湾的县辖市体制并不完善,至少从目前来看,如果移植县辖市,除了各县县城由镇名字改为县辖市外,并不会在实质上有何突破。

今天大陆基层地方政府如果要进行调整,那么应当伴随扩大地方权限(或干脆就说扩大地方自治)同时进行,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目前搞什么中心镇,其实就是朝此一方向有所前进。

可是把中心镇的名字由“镇”改为“县辖市”,仿台湾的做法,会不会扩大地方自治呢?可能会有,但非常不明显,而且因为不明显,估计还不如学的成本来的大(改革——学一个榜样——必然要付出成本的)。

自治的内涵应当包括三层(我原来只强调两层,错了):即独立“财权”,独立“人权”(人事任免),独立“事权”。

可是,台湾的乡镇,直到民国八十三年颁行省县自治法,方正式成为“法定之组织体系”,其地位之明确尚不如大陆1982年宪法来的早,也不及大陆早年颁行的有关乡镇的地方组织法。所以,如果海峡两岸的法律都是“真”的,而且是落实的,那么大陆这边对乡镇级政权的规定,不会比台湾烂多少。

这么说也是基于对上述三“权”的比较分析。查台湾的乡镇市,可以看到,在钱、人两权上,在法律上拥有比大陆这边的乡镇更多的权限。但在重要的“事”权方面,比较台湾的《省县自治法》等地方制度法律和大陆的宪法及地方组织法律,并没有发现两者之间有大异同,其所谓的“事”权都没有跟县分开,和县的事务只有区域范围的不同而已,并没有多少独特性,两岸都是如此。

所以我才说,学台湾的“县辖市”,除了这个名字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其他可学的。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即使大陆的中心镇改叫“县辖市”,他也摆脱不了成为县政府的附庸,主要执行县里委托事务的现状。台湾的乡镇市现在仍旧是“跛脚自治”,所以,即使只为了一个名字的好听,我们也应该去移植韩国或日本的“市”,否则,学来的经验,还不够把镇政府的牌子换成“市政府”的成本大。

台湾的地方自治在老蒋小蒋两代统治时期,都是写的好看而已。所以开始搞地方自治也不过10几年,而县的自治的扩张,一部分还要拜“冻省”所赐。至于乡镇市自治吗,搞到现在连要不要乡镇市自治都开始了重大的检讨。


所以如果真要学台湾的乡镇市体制(县辖市是相对于乡、镇而来的,不可能光学县辖市,不问乡镇的),那么我个人认为,现在不是好时候,先过10年5载再说吧。两岸现在的乡镇级自治都办的不好,都应该进行检讨改变。没有必要矮子痤中拔将军,还不如大家都向第三人学习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10-02
以上言论一时兴起所写,没有详细翻阅资料,如有错误请校正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10-02
一件事情本来就有形和神两方面。台湾的县辖市未必一定是一个完善的自治体,今后这个可能也不是方向。那么大陆即使把这个“市”的形把握住,那也是好的。简单的说,即使是翻牌,那也值得。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10-02

那又何必呢,一个行政区的名称改变与否,其实都是因为该行政区的功能发生转变而带来的附产品。否则,那也肯定是为了一个无可奈何的原因而不得不接受。

比如台湾的县辖市,其发生便是首先因为无法按照内地体制(1930年相关的地方制度法)来处置日治时期的花莲港市和台东市,改市(法律上的市都是与县平行)太小,改镇太大。可以说是一种妥协之策才保留下来。今天我们大陆没有前朝留下的“市”之名称,并非非改不可。

正如大家都反复提到,市本来就是伴随着地方自治和市民社会的兴起而兴起,没有自治就无所谓市。所以,学台湾的县辖市,如果仅仅为了改个名字,这个目标太低了,低到可以不屑一顾。

台湾的县辖市的存在是因为延续日本的做法,正如明朝沿用了元朝的行省一样。可是元朝广设行省是为了把中央的三省六部制的省推广到地方,等于是中央官员统治地方,借此加强中央权限。而日本在台湾推行市制是为了推行城市自治,虽然这只是说说而已,可至少说明在新的行政区名称出现的时候,是为了完成一个特定的任务而出现的。

所以今天,我们没有县辖市可以沿用,如果要设立县辖市, 是为了完成什么任务呢?

如果仅仅为了统计上的城市化,那根本不用设立市,只需要画定统计上的urban区域和rural区域就可以了。20年来大量县改市,自然不是为了统计的需要,是因为改市后,拥有了大量的政策资源,这个就是实质啊,诚如我们大家所了解的一样。

所以要关心如果镇改了“县辖市”会有什么不同呢?我只能说,如果这个市移植自台湾,那么几乎不会有什么变化。我不反对镇改市。镇改市可以,但一定要伴随地方自治的推进。

当然如果有一天我们大陆真的出现了县辖市,而且正是我们所喜欢的完善的县辖市,那么虽然其外形好象学的是台湾,实质必然学的是日本或西方。

顺便说一句,我想,当政的有司必然也是再考虑学“神”,不会为了“形”似而去折腾的。就算当年乡镇全部改组为人民公社,那也有一个“乌托邦似”的理由。所以,今天乡镇要是再改名(比如改成市),也一定要有一个貌似伟大的理由,一般来说,这个理由就是扩大地方自治,否则,与王莽大改名又有何异同的说。

呵呵,我比较贪心。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10-02
更正樓上:是宜蘭市與花蓮港市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10-02
谢谢[em24][em31]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5-10-02
以下是引用minimal在2005-10-2 9:46:34的发言:
台南市中區和西區合併成中西區不知道算不算。所以台灣319鄉鎮區變成318了。

鄉鎮市還是 319 因為一般沒把不是地方自治單位的區算進去

但如果把區也算進去, 就從 361 變為 360

又, 小港鄉併入高雄市不算鄉鎮合併, 因為高雄市升格前後都不是鄉鎮級單位, 小港併入高雄只是改為區而已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5-10-06

台湾早期的切块设市和后期的设县辖市本身就是个矛盾。

在我看来还不如整县改市。这样用设立街道来实现,就不用切块和镇改市了。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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