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2〕6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2〕238号)精神,现将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撤销宋畈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辉埠镇。调整后,辉埠镇辖1个居民区、4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万友大道6号。
二、同意撤销新桥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芳村镇。调整后,芳村镇辖1个居民区、3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芳鑫北路2号)。
三、同意撤销天马镇建制,在此区域内调整设立天马、紫港、金川3个街道办事处,由常山县政府直辖。
(一)天马街道办事处:下辖文峰、金川、屏山、东明、渡口、定阳6个社区和北屏山、西峰、东方红、常年青、南前坊、蒲塘、七里(土弄)、程村、周塘、铜岭、龙潭、五联、钳口、石坝、袁青口、新联、中峰17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为原天马镇办公楼(胜利街40号)。
(二)紫港街道办事处:下辖紫港社区和枧头、大弄口、外港、后坊、丁家坞、詹家山、孔家(土弄)、麦坞、渣濑湾、富足山、特畈、季村、姜家堡13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为县委党校(北滨江路1号)。
(三)金川街道办事处:下辖赵家坪、二都桥2个社区和常桥、新建、五里亭、十五里、菖蒲塘、蒋家、叶姑岭、四都、学堂山、上蒋、上埠、徐村、鲁蒋、大麦淤、金家畈、登丰、鲁里、樊溪、陈家、朱家坞、上淤、中淤、下淤、宿村、十里山25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为赵家坪星月湾55幢(天马路528号)。
常山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