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地区在历史上长期属于同一政区管辖。秦时属于会稽郡(治吴县)和鄣郡(汉时改为丹阳郡),后因人口增长,至东汉时将原会稽郡析置为吴郡和会稽郡,分别治吴(苏州)和山阴(绍兴)。东吴时又置吴兴郡(治今湖州)。至此,吴郡、会稽郡和吴兴郡合称“三吴”。贞观时分天下为十道,江浙划归江南道。开元年间因江南道辖区过于庞大,划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以及黔中道,江浙与福建地区同属江南东道。五代十国是吴越国统治两浙地区。宋灭吴越后夷吴越国为两浙路,南宋时曾分置为两浙东路和两浙西路。蒙元时期,置江浙行省。明朝时,江浙行省的苏南皖南部分划属南直隶,余下各府置浙江省。
如今的江浙地区泛指江苏和浙江两省统称,而最早作为独立行政名的元时期的江浙行省(现已废置)则来源于宋代江南东路和两浙路的合称,江南东路大致相当于今天江苏的南京、镇江、常州、和皖南宣城、徽州以及江西赣东北的上饶一带。“浙”指“两浙”,即两浙西路和东路,包括今天江苏的无锡、苏州、常州等地和上海市。以及浙江的杭州、湖州、嘉兴(两浙西路)、绍兴、宁波、台州等地(两浙东路),福建等地区也曾归为江浙行省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