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基层政区越分越细——历代以来设县就是一城一县,当县内出现大镇(新城)一般来说就是分县,83年以前还基本遵循这一原则,但是83年以后为了控制编制,除了极少数特例分县可以说基本停止了。
至于地级市其实就是变相恢复郡州府这一级,只是由于最开始的市来源于分县设置,因此造成地级市似乎和县(远郊市辖区、县级市)是同一等级,但是根据实际以及设市模式的改变,地级市做大做强其实是恢复郡州府的实际权限,真正和县(远郊市辖区、县级市)等同的是市辖区(城区、近郊市辖区)——也就是以前的附郭县。
所谓的强镇、强县(含远郊市辖区、县级市)、强市不服县城、府城(城区及近郊市辖区)、省城其实暗含的内容就是升级分设,就是分县、分府、分省,但是这些地方绝大多数都只考虑了经济、文化等次要因素,并没有考虑政治、军事、交通等主要因素。
一个城市(城镇)的等级高低最重要的是政治,其次是军事和交通,在保障了这三个条件后,才会考虑城市的经济、文化、环境等等因素。
上海、深圳都是因为交通位置的重要,导致政治地位的上升,然后才开始城市经济发展,并不是因为经济发展好了导致的升级。
也有完全靠经济发展的城市,也就是矿业城市,但是一旦矿没有了城市就衰弱了,就算矿还在,城市规模达到一定地步后就后继无力了。
所以说城市等级地位主要靠先天条件(交通地位、军事地位)、后天条件(政治地位),至于经济、文化则是锦上添花,不是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