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09-16 10:47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3112559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8183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30725人,增长49.51%。年平均增长率为4.10%。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133835户,家庭户人口为27928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7人减少0.4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10775人,占51.75%%;女性人口为1501784人,占48.2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98下降为107.2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27911人,占13.75%%;15~64岁人口为2435571人,占78.25%%;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9077人,占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8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5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2331654人,占总人口的74.91%,各少数民族人口780905人,占总人口的25.0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764092人,增长了48.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66633人,增长了51.85%。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76887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2818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89378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57201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5330%人上升为2470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3081人下降为2018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9183人下降为2871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0798人下降为1837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820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3666人,文盲率[5]由3.93%下降为2.19%,下降1.74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各区县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合计常住人口的比重。
乌鲁木齐市统计局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