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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我国城市规模划定标准将重设 众多小城镇将变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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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7-04
我国城市规模划定标准将重设
  打破行政等级,增加特大城市认定,许多小城镇将变成“市”
  □记者 梁倩 王政 北京 杭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获悉,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未来我国城市规模划分将打破行政等级限制,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
  接近发改委人士透露,由于我国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定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应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新特征新趋势,重新制定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随着我国城市快速发展,各城市间发展不均衡问题逐渐突出,也带来人口集聚度的逐步增加。”上述人士表示,因为产业引导等问题,越来越多的人集聚到同一个城市中,因此我国一些城市规模划分大大落后于其人口集聚力,甚至有些镇人口可达百万以上。
  据介绍《规划》中城市规模认定标准根据市区常住人口规模进行认定。与90年代的城市划分相比,小城市人口认定从20万以下提升至50万以下,中等城市认定从之前的20至50万上升至50至100万,大城市从之前50至100万上升至100至500万。此外,增加对超过500万人的城市认定为特大城市。
  事实上,这并非是我国首次对城市划分标准作出改变。1980年,我国首次对1955年国家建委《关于当前城市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城市划定标准做出改变,将城市规模分为四个等级:城市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万以上到100万为大城市,20万以上到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和20万以下为小城市。但并没有对城市人口作出清晰界定。198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再次进行修改,增加对城市人口界定,取消对特大城市认定标准。
  对此,上述人士指出,此次城市规模划定标准与之前不同的是,不仅增加对特大城市认定,而且对城市规模认定过程中不再拘泥于城市等级限制,真正依靠市场配置,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
  “标准改变后,我国城市数量会大幅提升。”上述人士表示,我国只有658个建成市,而日本虽然占地面积、人口与我国相比相差甚远,却有2000余建成市。因此,在认定标准改变后,我国1.9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改变成“市”。
  《规划》也指出,我国应调整完善整县改市,切块设市等模式,并探索小县合并,联合设市等多元化设市模式,适度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并完善市辖区设置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县(市)改区,在城市群地区适当增设重要城市市辖区,适度设置其他中心城市市辖区。
  镇与城虽只是一字之差,但其中蕴含的利益却相差很大。在三甲医院建设、警力配置等公共服务方面,镇都有限制。例如中山市小榄镇,2011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其常住人口31.56万人,如果按照此次划分标准,小榄镇属于中等城市规模,但是在此之前其只是镇配置。“由于是镇配置,公安、派出所只能按照镇配编,小榄镇政府不得不聘请多位协管员。”
  此外,减镇放权我国也早有先例,2009年,绍兴市试点扩权强镇,“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的发 展 , 客 观 上 要 求 赋 予 一 些 乡 镇 更 大 的 发 展 自 主权,”绍兴市常务副市长陈长兴说。
  基于此,绍兴将原属县级的部分行政审批权、决策权、人事权授予中心镇,编制了放权指导目录,涉及15个方面、72项事权,至此中心镇具有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放权4年以来,绍兴市28个中心镇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了66%、85%、47%,经济总量占全市的35%。中心镇的布局规划更趋合理、环境得以改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和城市基本实现了均等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士指出,城镇规模变化不仅仅是数字变动,而是重在改革。但现阶段《规划》中所涉及的仍只是初步划分改变。“因此,小城镇改为市后是否完全拥有与城市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权限,具体下放哪些,怎么改还没有具体定论。”

http://news.sina.com.cn/c/2013-07-04/015327569819.shtml
小号:云中城堡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3-07-15
通名不要那么多好吧。。。
lnrdy马甲,以防盗号发广告澄清用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13-07-15
我的建议是:
辖区人口小于2万,城镇建成区人口小于1万设乡,为正科级,下设村(居),城镇建成区人口在3000以上设居委会,按照城镇社区进行管理,农村区域设村,村(居)为基层自治机构,辖区人口少于5000或者地域面积小于50平方公里的乡一律撤消,与周边乡镇合并;
辖区人口2万以上,城镇建成区人口在1-5万间设镇,为正科级,下设村(居),城镇建成区设居委会,居委会人口不低于5000人,按照城镇社区进行管理,农村区域设村,村(居)为基层自治机构;
城镇建成区人口在5-10万间,辖区城镇人口不低于辖区人口60%,为乙等小城市(县辖市,切块设市),为副处级,城镇建成区设居委会,按照城镇社区进行管理,居委会人口不低于10000人,城郊设村;
城镇建成区人口在10-30万间,辖区城镇人口不低于辖区人口60%,为甲等小城市(县辖市,切块设市),为正处级,下设街道(正科级),街道辖区人口不低于5万,街道下设村(居),城镇建成区设居委会,按照城镇社区进行管理,居委会人口不低于10000人,城郊设村;
县:广域行政区域,为副厅级,人口大于50万或者地域面积大于2000平方公里以上方可设县,下设乡、镇、县辖市(甲等县辖市下设街道),乡、镇、街道下设村(居)。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条件的一律与周边县市合并,对合并后的地域按照乡镇、县辖市的要求进行重新署理设置;
城镇建成区人口在30-100万间,为中等城市(县级市,建议名称定为州),为副厅级,下设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照前面所述原则设置;
城镇建成区人口在100万-300万间为大城市(地级市,建议名称为府),为正厅级,下设区(广域行政区域名)、市(狭域行政区域名),区为正处级,辖区人口不低于50万,区下设置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照前面所述原则设置;
城镇建成区人口在300万-1000万间,为特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议名称为府),为副省级,下设区(广域行政区域名)、市(狭域行政区域名),区为正处级,辖区人口不低于50万,区下设置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照前面所述原则设置;
城镇建成区人口在 >1000万为超大城市(直辖市,建议名称为都),为正省级。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13-07-10
标准还是高了点。。。
lnrdy马甲,以防盗号发广告澄清用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13-07-09
回 宰相 的帖子
宰相:当城市规模达到相应标准,无条件升级。?????????
~~~~~~~~~~~~~~~~~~~~~~~~~~~~~~~~~~~~~~~~~~~~~~~~~~~~~~~~~~~
....... (2013-07-07 09:54) 

这个不是以城市自己来决定的,应以国家五年一度的人口普查数据为准。包括台湾不也是这样吗?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13-07-09
回 lnrdy 的帖子
lnrdy:正处级的市呢? (2013-07-07 08:22) 

中等城市一部分为正处级,一部分为副厅级,符合现状。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13-07-09
中国的历来都是执行不了!(除了一把手盯着的)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13-07-09
河北的那些小县,确实该并一并了。小县合并,未必要设市,过去升县级市就是一股风潮,现在有些县的经济发展已经远远超过一些县级市了。县级市,我看都要改回县。
省管县,撤销地级市,撤一般县级市为县,只保留原地级市市本区和有实力的县级市(如义乌)为市,归省管理。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13-07-09
正事儿不干,做这些算术题?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13-07-08
就是啊,没规定最低标准,估计各个地区不同吧,像青藏地区还有口岸城镇估计一万人就能设市了。
369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3-07-08
人口最低多少,可以成为市啊?
369 【UID: 973 】
渤海国-率宾府-建州
中欧合璧  江南风情
一河居中  两岸繁荣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3-07-08
感觉是要大搞县改区
退区还县,改市为州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3-07-07
回 兰色火焰 的帖子
兰色火焰:我的建议是:5-30万为小城市(县辖市),可以为副处级;
                        30-100万为中等城市(县级市),可以为副厅级;
    .. (2013-07-06 11:38) 

当城市规模达到相应标准,无条件升级。?????????

~~~~~~~~~~~~~~~~~~~~~~~~~~~~~~~~~~~~~~~~~~~~~~~~~~~~~~~~~~~

你这是支持造假。特别是成都这种爱弄虚作假的城市。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3-07-07
回 兰色火焰 的帖子
兰色火焰:我的建议是:5-30万为小城市(县辖市),可以为副处级;
                        30-100万为中等城市(县级市),可以为副厅级;
    .. (2013-07-06 11:38) 

正处级的市呢?
本人lnrdy(马甲lnrzk),老婆lnrer,儿子lnrrh,老弟lnr(小号lnrby)

我的区划理念总贴: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104920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3-07-07
小县合并是很必要的,先做好这一点,一步一步来吧。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3-07-06
“小县合并,联合设市”是一大亮点,不知道会不会实施。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3-07-06
小中大特大城市标准还是可以的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旧约 创世记》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3-07-06
我的建议是:5-30万为小城市(县辖市),可以为副处级;
                        30-100万为中等城市(县级市),可以为副厅级;
                        100万-300万为大城市(地级市),正厅级;
                        300万-1000万为特大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
                        >1000万为超大城市(直辖市),正省级。
当城市规模达到相应标准,无条件升级。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3-07-04
回 QQme 的帖子
QQme:小县合并,联合设市这肯定是为省县直辖铺路的 (2013-07-04 21:18) 

合并以后升为副地级,省直辖,这样就有合并动力了。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3-07-04
回 幻象岭 的帖子
幻象岭:国内目前没有县辖市,你要联系实际,顶多跟万盛入綦江那样,保留老县城的街办地位。 (2013-07-04 21:29) 

目前没有不等于以后没有
这个帖子转的内容本来就是对于将来的设计
谁知道有没有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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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3-07-04
回 QQme 的帖子
QQme:我的想法是,县县合并设立省直辖县,然后两个县城都能无条件设立县辖市
当然县辖市有啥好处,这要看制度设计了
至少这条路可以绕开现在层层的市嵌套,精简市制
不清楚决策者是怎么思考的 (2013-07-04 21:23) 

国内目前没有县辖市,你要联系实际,顶多跟万盛入綦江那样,保留老县城的街办地位。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3-07-04
我的想法是,县县合并设立省直辖县,然后两个县城都能无条件设立县辖市
当然县辖市有啥好处,这要看制度设计了
至少这条路可以绕开现在层层的市嵌套,精简市制
不清楚决策者是怎么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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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3-07-04
回 幻象岭 的帖子
幻象岭:县县合并的好处,就是县级市有相对更大的自由权限。
像争取合并一般是官场利害得失,只要给他升官发财没有不愿意的,因为县级以上没几个主管是当地人。 (2013-07-04 21:19) 

现在的问题是,你不能仅从官员能得到的那点好处来论断
因为民众抗议而流产的调整方案,也比比皆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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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3-07-04
回 QQme 的帖子
QQme:站在省直辖县的前提下
县县合并肯定要有好处吧
不然谁干?
即便是县县合并可以让地级市增设区
....... (2013-07-04 21:13) 

县县合并的好处,就是县级市有相对更大的自由权限。

像合并该市一般是官场的利害得失,老百姓还是老百姓。只要给主事的升官发财是没有不愿意的,因为县级以上没几个主管是当地人。

按你那么说,那四川省万源市岂不是亏大了?万源市是万源县与县级白沙工农区合并的。以万源跟利川一样的区位,在本省都是很落后的县,势单力薄很难县改市的,更何况是县级市不多的大省四川有那么多县。

因此我认为,县与县级市合并,总有一个亏了,如洪江;但县与县合并为县级市,不一定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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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3-07-04
小县合并,联合设市这肯定是为省县直辖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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