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三年四月己酉(1684.5.27)于故东都地置台湾府,并置台湾(附郭)、凤山、诸罗三县来属。(《圣祖实录》卷一一五)
雍正元年八月乙卯(1723.9.7)于淡水港置淡水厅、于半线地置彰化县来属。(《雍正朝东华录》卷三)五年二月甲戊(1727.3.9)置澎湖厅来属。(《世宗实录》卷五十三) 九年二月甲辰(1731.3.18)徒淡水厅治于竹堑。(《世宗实录》卷一0三)
干隆五十一年正月甲戊(1786.2.27)置鹿港厅来属。(《高宗实录》卷一二四七)五十三年(1788)改诸罗县为嘉义县。(《台湾地名辞典》陈正祥编)
赢庆十六年十月壬戌(1811.12.2)置噶玛兰厅来属。(《仁宗实录》卷二四九)
光绪元年正月庚戌(1875.2.17)置恒春县来属。(《德宗实录》卷三)是年十二月二:十日(1876.1.16)裁淡水厅置新竹县,裁噶玛兰厅置宜兰县,''并往属台北府。(檔·《光结元年十二月二十日朱批奕忻奏折》)十年八月初八日(1884.9.26)置埔里社厅来属。(檔04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三日闽浙总督杨昌浚奏折))十三年九月初七日(1887.10.23)改台湾府为台南府,附郭台湾县为安平县,裁鹿港厅,同析彰化县、埔里社厅往属于新设之台湾府。(檔·《光绪十三年九月初七日朱批闽浙总督杨昌浚奏折》)
光绪元年十二月二十日(1876.1.16)置台北府,并置淡水县(附郭),裁台湾府属淡水、噶玛兰二厅分置新竹、宜兰二县,置鸡笼、卑南、水沙连三厅,一并来属。(檔·《光绪元年十二月二十日朱批奕忻奏折》)九年(1885)改鸡笼厅为基隆厅。(《台湾地名辞典》陈正祥编)十三年九月初七日(1887.10.23)裁水沙连厅,析卑南厅往属于台东直隶州。(檔.《光绪十三年九月初七日朱批闽浙总督杨昌浚奏折》)二十年二月三十日(1894.4.6)徒省会于台北府。(《台北市志·建置》一九八二年台湾影印本、《台湾地略》马冠群着)是年六月癸亥(1894.7.20)置南雅厅来属。(《德宗实录》卷三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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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老区划论坛里看到的两篇. 最初看到这两篇时, 忽见没听过的 "鹿港厅" "水沙连厅" , 自认自己对台湾历史上, 自明代以来曾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所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名, 都能倒背如流, 此时竟然一次就出现两个没听过的政区名称, 一时间也楞了好久.
最初求教 hqq, 初步的结论是鹿港厅就是北路理蕃同知署, 而水沙连厅则是中路抚民理番同知, 但实际上该同知实驻埔里社, 光绪十年移驻原地鹿港, 所以从头到尾没有实现水沙连厅.
当然了, 有北路理蕃同知想必就有南路, hqq 给我的回答是
南路初在府城,后迁卑南
北路后改中路,彰化-鹿港-埔里社-鹿港
基隆新设北路
这时已经可以看得出来, 鹿港厅, 埔里社厅, 水沙连厅之间是有关联的, 而将其串起来的就是由北路理蕃同知改的中路抚民理番同知, 只是详细情况如何, 没有仔细推敲, 还是没法弄清楚.
之后再从文献中发现: 1875-1887年卑南厅只是俗称, 正式名称是「台湾府南路抚民理蕃同知」(台东县史政事篇), 因此推估鹿港厅也只是俗称, 只是实在不知其实际辖地到底有多少?
这就是我开始投入解答鹿港厅之谜的起点.
说真的, 鹿港厅的资料不多, 用 google 去查 "鹿港厅" 这三个字, 一直就只有以下的几个网页似乎比较有用点:
http://www.cmch.org.tw/HTML/teach/103-19.htm
http://kbteq.ascc.net/history/ching-5.html
http://www.geo.ntnu.edu.tw/geoweb/perildical/ntnu/rshrpt/no30/
g_n_rsh30_1999-6.html
http://www.luk.com.tw/lukang/p1-joss-8-a.htm
http://www.lukang.gov.tw/history/event/2_3.htm
http://www.geog.ntu.edu.tw/research/paper2003/R88228021/Ch_3.pdf
http://webpac.nhu.edu.tw/tr/
http://www.lukang.gov.tw/title-2/history/event/1_3.htm
http://www.lukang.gov.tw/title-2/history/event/2_1.htm
http://www.lukang.gov.tw/history/event/2_3.htm
http://www.lukang.gov.tw/title-2/history/event/event.htm
http://webpac.nhu.edu.tw/tr/data/0030/03030005.txt
http://webpac.nhu.edu.tw/tr/data/0030/03030118.txt
http://webpac.nhu.edu.tw/tr/data/0176/17640285.txt
http://webpac.nhu.edu.tw/tr/data/0083/08330035.txt
http://webpac.nhu.edu.tw/tr/data/0083/08330035a-39.txt
虽然一直有在思索以及查鹿港厅的资料, 但我还是没法得到答案, 直到有一天, 忽然想到, 也许不应该由 "地" 本位来思考这问题, 而应该由 "官" 本位来解答 (这点得感谢李清给我的灵感, 他一直重视地方政府官员的级别高低, 并常据此判断一地之等级) , 一念之间, 同样的旧资料似乎也就有不一样的新义了.
在还没开始研讨论鹿港厅前, 先从清代的建制与官制入手, 弄清楚建制与官制间的关系, 后面才有办法研究鹿港厅的定位.
清廷开始在一些偏僻地区实行移民开发,在这些新开发区最初设立的机构称作"厅",大约相于今天的开发区之类。但其中厅与厅的级别不同,有散厅与直隶厅之别;散厅其长官为通判,与散州、县同级;直隶厅长官为同知,与直隶州、府同级。清朝在偏远的省都设有很多厅,例如山西省,当年仅直隶厅即有12个。同知一职始于宋代,明清时期一般为知府、知州的佐官,用现今的话说即副职级,通常分掌督粮、缉捕、江防、水利等,分驻指定地点。厅的抚民同知虽为地方长官,从以上情形可知,当时属于次于府的机构。同知或通判虽有很多种,但一旦正式挂上 "抚民" 或 "理事" 二字,就转为正式政区,盖抚民同知方为正印官(主管),其它什幺海防、理番、督粮、捕盗同知等都只算是分防知府(辅佐官),就算外驻也不是地方政区。
以下则是清代官品表
http://vip.6to23.com/colette/3rdb/qingwenjw.htm
http://vip.6to23.com/colette/3rdb/qingguan.htm
摘录出几个研究台湾行政区划比较用得到的官品:
从二品:巡抚、布政使
从四品:知府
正五品:直隶州知州、同知
正六品:通判
从六品:州同(台东直隶州卑南厅)
正七品:知县
从七品:州判(台东直隶州花莲港厅)
当我把官品弄清楚时, 第一个印象就是: 厅其实是高于县的. 这点对清史专家也许没什幺, 但对一直在跟行政区划有关的台湾史料文献中打转的我来说, 看到的都是诸如裁淡水厅设淡水县, 或改噶玛兰厅为宜兰县之说, 久而久之都以为厅定位为准县. 其实, 正确的说法应是升厅为府或是移厅为州才对, 如淡水厅实际上是升为台北府, 然后台北府附郭是淡水县; 噶玛兰厅则是其通判移驻基隆成立基隆厅, 原地则另设宜兰县等. 这其实是另一个大题目, 有兴趣的人可以去将全台湾各厅的官制跟升裁移迁整理完全, 不过我就不讨论其它厅的情况, 只集中注意与鹿港厅相关的几个厅, 以下就由官制变化来讨论鹿港厅的发展。
1. 开始
要谈北路理番同知,首先先要谈其初期所寄治之彰化县及一样曾寄治在彰化县的淡水抚民同知。
雍正元年(1723)彰化县由诸罗县分设,同时在县城设立淡水捕盗同知(亦称淡水海防同知),以稽查竹堑及淡水等地海防事务,属台湾府同知佐贰官(事务性分府)。雍正九年(1731),淡水捕盗同知改为淡水抚民同知,正印官,划大甲溪以北地区行政事务归淡水厅管辖,并计划移至竹堑(新竹)办公;在竹堑城建设其间,先移至沙辘社(今台中沙鹿)。雍正十一年(1733)竹堑城建设完毕,理论上淡水抚民同知自此进驻办公;然实际上淡水同知仍常驻彰化县城,竹堑只是其北巡的歇脚之地,直到干隆二十一年 (1756) 方正式移驻竹堑城。
淡水厅成为正式政区后,事务日渐繁忙,无法另外处理台湾府分府事务,故到了干隆三十一年(1766)年设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彰化及诸罗等一厅二县之理番事务,未兼抚民衔,属台湾府同知佐贰官(事务性分府),其办公厅署就直接用十年前刚搬走,还处于闲置状况的淡水同知旧署。
干隆四十九年(1784)鹿港开港,清廷计划循台湾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之例,由北路理番同知加「鹿仔港海防捕盗」衔,此时北路理番同知仍驻彰化县城。未久干隆五十一年(1786)林爽文攻占彰化县城,守城之台湾知府、北路理番同知等重要官员俱死,惟鹿港迅速为效忠清朝之乡民克复,并成为后来渡海平台的福康安部队的登陆点及补给桥头堡。此役显示鹿港之重要性,因而在乱平后,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正式改称「台湾府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捕盗同知」,并移驻鹿港,是年干隆五十三(1788),是为鹿港厅之始。故可以说--
1788年:设置鹿港厅,治鹿港。
2. 转折
鹿港厅的设立,其实海防工作远较理番重要,盖海防天天执行,理番却是数年(后来改为一年)依例一巡即可,平时核发垦照亦不多。此乃因为清代前中期之理番工作实际上是保护原住民居地,理番同知的工作主要不是协助汉民屯垦番界,而是阻止汉民进入番界屯垦;如发生越界屯垦者除惩罚主屯者外,还要负责把番界恢复至屯垦前之原状。盖当时观念其实所谓番界就是大清国界,超出者就非大清领土,而清朝官员严禁「开边隙事」,不愿将番界往内山移入,番民内附必需远在福建之闽浙总督批准方可接受,而且常遭驳回。然而同治年间恒春番社杀琉球船民,引发日军侵台事件,迫使清朝改变视番界为国界的态度,决定以更积极的态度入山开垦。反应在官制上,理番同知此时皆加「抚民」衔,成为正式行政区长官。
光绪元年(1875)诏改北路理番兼鹿港海防同知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移驻水沙连,然而水沙连其实只是个堡名,其范围相当大。在台湾镇总兵率兵实地勘查后,决定将厅署设于埔里社,并于光绪四年(1878)建立大埔城,拟做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驻地;但此时中路抚民理番同知仍驻鹿港,部份资料亦显示似乎还保有「鹿港海防捕盗」衔。
不久中法战争爆发,台湾海防吃紧,此时自不宜将原先一直兼理海防的中路抚民理番同知移至埔里社,故光绪十年(1884)同意中路抚民理番同知仍续驻鹿港(有的写迁回,实际上跟本没迁出,何称迁回?),但大埔城已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成,不应任其荒废,故次年(1885)在当地另设台湾府埔里社抚民通判,是为埔里社厅正式成立之始,故--
1875年:拟裁鹿港厅,拟设水沙连厅,惟俱未实行。
1884年:保留鹿港厅,自此鹿港厅取得正式的地方政区地位。
1885年:增设埔里社厅,治大埔城。
3. 废止
中法战争结束后,清廷决定接受刘铭传建议,于光绪十三年(1888)台湾设省,辖三府一直隶州。在刘铭传奏折中,明指中部新设之台湾府设一厅(埔里社)四县(苗栗、台湾、彰化、云林),裁撤因为中法战争而保留的鹿港同知。为保持鹿港之繁荣,当时乡绅蔡德芳等人曾建议直接以鹿港厅做为台湾省府,省得还要新建台湾府城,但未获同意,鹿港厅自此退出历史舞台。
然而中路抚民理番同知此一官制并未就此结束,代理中路抚民理番同知之龙景惇至光绪十四年方离任至澎湖厅任职,之后该衔由驻埔里社之北路协屯兵营管带兼管;同时埔里社厅政务仍由通判管理,结果埔里社厅成为同时驻有同知与通判之厅。故--
1888年:裁鹿港厅,中路抚民理番同知移驻埔里社。
现在可知鹿港厅确曾拥有身为地方政区的地位了, 但做为一个地方政区, 除了官署外, 还需要有辖地, 偏偏目前的地方志里不论有没有提过鹿港厅, 都没有其辖地范围的记载. 因此只好依照南雅厅辖驻地海山堡一例, 推估鹿港厅辖地应该是其驻地鹿港堡, 也就是鹿港大街, 该地本属马芝遴堡, 不过因为同知进驻, 地位重要, 故以一街提升为一半保.
不过, 拜九二一所赐, 从学界所整理的历代地震文献中, 意外发现一段有关鹿港厅辖地的资料:
http://kbteq.ascc.net/history/ching-5.html
地震年表─清道光年间
道光28年11月初8日上午7时至8时,夜9、10时微震。23日夜9时又震3、4次。
1848年12月3日、12月18日
「……统计被震各处内,惟彰化、鹿港为最重,嘉义次之;而彰化、鹿港所属共十三保,又惟彰化之大肚上中下、大武郡东西、燕雾上下、南北投等四保,鹿港之马芝遴、半线等二保为最重,其余各保又次之。…臣等伏查彰化等县,陡遭地震,倒坍房屋,延及数保,伤毙民丁,又不下二千之多。……再淡水、噶玛兰、澎湖三厅,业经臣等逐一查明,虽俱同日微有震动,并无伤损。」
清代地震档案史料(页154-156)
「台湾总兵官吕恒安等折」(道光廿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如果跟清代地震档案史料(页151-152)内的「福巡抚王绍兰片」
(嘉庆廿年十二月廿七日)
http://kbteq.ascc.net/history/ching-4.html
相对照, 可以看出:
1. 从道光开始, 鹿港厅已经与其它各县厅并论.
2. 本次地震灾区中, 彰化、鹿港所属共计十三保 (堡), 其中依本文献来看, 鹿港至少管了马芝遴、半线这二保, 而这还是因为是受灾地区方列出来, 估计应该还辖有其它未受灾地区. 又文中提到属彰化之大肚上中下保, 大武郡东西保, 燕雾上下保, 正好就在半线保跟鹿港保的北面及东面, 故鹿港厅的北界与东界也就确定了.
现在需要判断的是鹿港厅的南界, 这里有一个可能可以做为鹿港厅南界判断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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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迨干隆四十八年,总督部堂富,会巡抚部院雅,奏开鹿港正口,听商船由蚶江径渡,内移驻文员一条云:台湾府理番同知管理民番交涉事件,原驻彰化县城。彰化至鹿仔港仅只二十里,请将该同知移于鹿仔港驻扎,民番交涉事件仍可照旧办理。所有鹿仔港海口出入船只,责成该同知查察挂验。鹿仔港巡检一员,归该同知管辖差委。绎此奏文,是北路理番同知原只管鹿仔港一口。其所属亦只鹿仔港巡检一员,并无诸罗、彰化二县海口归鹿港同知管辖之文,则鹿仔港以南各口及县丞巡检仍皆归南路海防同知所辖无疑矣。
以上原案如此,是同丞之说有征,而陈丞所争无据。第今昔情形不同。查五条港之开,当日原为鹿港口门淤塞而起。树苓湖一口,虽北距五条港二十五里,察核图内实与五条港口上下同一内海。其外有沙汕二道,本名象鼻湖。自南至北三十余里。今五条港既属鹿港,设立文武汛馆,则以此作五条港附口,似为较便。且其地统系笨港县丞所辖,今奏案令笨港县丞稽查,五条港归鹿港厅,又以树苓湖归台防厅,未免两岐。职道察核情形,树苓湖自宜归鹿港厅,以符奏案。惟是二丞所争,不在口岸之有无,而在配榖之盈绌。各口情形,时有通塞,则配榖之多寡,亦当随之,方足以昭平允;而于公事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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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道光十八年台防、鹿港两厅争嘉义树苓湖管辖权之文。查本篇里谈及的树苓湖及五条港, 前者在现今云林口湖乡金湖村, 后者则是现今云林台西乡五条仑, 考虑到鹿港在嘉庆中叶后因为港湾淤塞,渐以二林保之王功港 (鹿港南方) 为外港;道光时期,王功港又见淤塞,再改从番仔挖 (今日之芳苑乡) 出入;此时争夺树苓湖似也是为了留一个鹿港的外港候补而有的动作. 照这样来看, 鹿港厅辖区似乎一路由二林保及深耕保延伸到海丰堡及尖山堡, 我个人是认为这段毫无疑问地属于鹿港厅的海防守备区, 但是否真的兼管到行政则是个疑问. 当然, 也不能排除道光十八年时还只是海防守备区, 二十八年时连行政权都落在鹿港厅手中的可能性, 毕竟国民政府时代也有个一开始只管理风景兼代管民政, 行政区还是挂名在台北县下, 后来却逐渐独立为单一县级政区的阳明山管理局可供参考对照......
不过, 这两个文献所提供的都只是间接证据, 只能给予研究鹿港厅辖区一个轮廓跟方向, 真要弄清鹿港厅的辖区, 尚需再研究其它官方档案或民间文献, 方能真正确认: 鹿港厅辖区包含彰化县的半线东西堡 (不含彰化县城) 、马芝遴上下堡 (含鹿港半堡) 、二林上下堡、深耕堡、海丰堡, 及嘉义县之尖山堡.
不论从官制还是由辖地等来讨论, 现在都能确定鹿港厅确实曾在台湾的历史上, 以行政区划的地位存在过一段时间, 且就算以分府而论, 也比还不知道到底是否真的成立的南雅厅久许多, 可能辖区也不小, 然而, 为何目前的台湾史几乎都忘了鹿港厅这个政区的存在?
不能否认的是, 鹿港厅虽有从干隆五十三年一直到光绪十三年间整整一百年的历史, 但真正在法律上成为正式政区的时间只有光绪十年到十三年的四年时间. 另方面, 鹿港厅存在的前后这段时间正是台湾地方志编撰的两个高潮时间: 一个是嘉庆道光时期, 此时鹿港厅还是一个纯脆的分府, 无法以正式政区的身份撰写单独的地方志. (同病相怜的则有民国三十八年到六十三年间的阳明山管理局, 因其也不具正式政区身份, 故只能用成立周年纪念册权充地方志) 另一时期则是台湾建省后开始为各新设厅县编撰地方志, 最后因割台只留下大量采访册的光绪时期, 此时鹿港厅已成历史, 故光绪十年到十三年这四年大部份都被算在埔里社厅的头上. 这或许就是后世对鹿港厅不怎幺清楚的原因.
不过, 和南雅厅比起来, 鹿港厅最吃亏的一点是没遇上 "贵人" , 由于这些非正式政区往往只有当地人士比较清楚来龙去脉, 所以如果没有当地人士或与该地有渊源的人写的史书文献纪录下来, 一般而言也就没什幺人会知道了. 南雅厅幸运遇上以纪录台湾民主国为职志的连横<<台湾通史>>, 故纵使有太多疑点, 但还是因为赶上做为台湾民主国政区之一的身份, 而得以名留千古, 甚至成为百年以后中华民国国家考试题目之一. 而同样没被<<台湾通史>>列入的花莲港厅及台东州卑南厅, 至少也被具有官方志书地位的<<清光绪台湾通志>>记录下其做为行政区划的散厅身份. 但鹿港厅只有一本湖南善化人唐赞衮 (时任台澎道员, 后任台南知府) 写的<<台阳见闻录>>有一笔带过, 该书只能算是掌故书, 其史学影响力不如作为清代官修的台湾省志稿的<<清光绪台湾通志>>, 更别提被国民政府政策性捧为台湾史标准本的<<台湾通史>>, 结果是, 鹿港厅除了鹿港人还记得外, 几乎没什幺人知道这个有百年历史的厅署.
最后, 本人得声明, 本人不是鹿港人, 也对鹿港厅被台湾史界遗忘这点没什幺感情, 这些有关清代鹿港厅的考据文章只是纪录一个业余历史爱好者, 在面对一个历史疑问时, 从完全没概念到初步理出一个头绪的过程, 并期望后续或许有人可以把这些当成一个进一步研究鹿港厅历史的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