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中心”的打造,在目前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事情。 甚至只是搬迁部分行政、事业机构和企业,代价也会巨大到几乎不可承受。比如,即使转移50万人到保定,保定的各种基础设施是否能够容纳且不说,单是其搬迁费、安置费也会是个天文数字,这笔费用国家出、单位出还是个人出?如果是政府行为,凭什么让个人承担有关成本?假使有人自作聪明提出的搬迁出北京者可以保留北京户口,那意味着必须在两边都有住房,子女若在北京上学父母还要来回跑,这岂不是北京自身压力没解决,又增添了北京、保定之间交通的压力?何况,转移区区50万人,对于总人口超过2000万的北京来说,根本无济于事!
选择让什么单位、什么人搬迁出北京,几乎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个部门里,有的机构留北京,有的迁到保定,依据什么标准选择?同样是企业,为什么有的企业可以留北京,有的就必须迁走?现在是法治社会,可不是一纸行政命令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的。千万不要以为可以像几十年前一样,领袖一句话就可以让2000万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上百万人口的搬迁,意味着这些人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如果不是个人自愿选择,而是依靠行政命令强力推行,必然会造成长期、剧烈而且大规模的社会震荡,甚至危及北京的社会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