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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行政区划中的两类建制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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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3-18
行政区划中的两类建制体系

余澜涛

行政区划有两类建制体系,一类如省、地、县、乡,这是中国传统的郡县制——分级的区域建制。另一类如市、镇、村,这是特性有所区别的聚落区建制(或称为居民点建制)。两类建制性质完全不同。中国区划运作出现大的偏差,应当与对这两类建制缺乏必要的认识有关。包括那些位高权重的专家在内的中国致力于行政区划改革的人们,对“分级的区域建制”和“聚落区建制”两类不同性质的建制没有起码的认识,就开始大搞时髦的市制,出现偏差是必然的。级别论的作崇,又使中国出现了升格热和市管县热。
一个国家,尤其对于中国这样幅员广阔、人口众多、区域差别很大的国家,需要的是“分级的区域建制”和“聚落区建制”相互补充又相互制衡的行政区划体制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中国并不缺少分级的区域建制,甚至有些繁杂。缺乏或被忽略的是聚落区建制(或称为居民点建制)。因此中国没有必要将本来是聚落区建制的市制改造成为分级的区域建制,在中国的区域建制上乱上添乱。

强烈呼吁还原市为聚落区建制!

也请关注本人将在近期上贴的“聊聊行政区划理念”的长贴

3月29日增加的内容(节选自后面回贴的部分内容):
指派官员与民选官员不是区划体制的主要问题,管制型区划与自治型区划也不是区划体制的主要问题,谈论这类问题如同谈论中国社会体制中共产党的地位一样。好的民选官员体系和自治型区划也需要有成熟完善的民主制度作保证。聚落区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在行政区划中的地位与作用,他们的相互关系如何,如何建立两类建制体系内部体系,才是行政区划的主要研究对象,也是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重点。目前的当务之急是了解聚落区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的要义,掌握聚落区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的实质。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3-22
关键的一点,一个城市是统一管理于市政府(广域)下还是城市自治体(城市本身)下.
统一于一个广域市下,没有独立的城市政府,便于城乡的同意管理,但镇村的利益容易被忽视,乡村难以得到发展.
统一于城市本身的政府下,割裂城乡,城市失去发展的空间(城市的周遍是另外一个政府).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3-22
楼主的说法感觉上和这里很多朋友呼吁的消灭广域市是一致的,只是提出了两个概念。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3-22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4-3-22 10:57:36的发言:
关键的一点,一个城市是统一管理于市政府(广域)下还是城市自治体(城市本身)下.
统一于一个广域市下,没有独立的城市政府,便于城乡的同意管理,但镇村的利益容易被忽视,乡村难以得到发展.
统一于城市本身的政府下,割裂城乡,城市失去发展的空间(城市的周遍是另外一个政府).


“关键的一点,一个城市是统一管理于市政府(广域)下还是城市自治体(城市本身)下”————请问,老兄的前面的“一个城市”与后面的“城市本身”当中的“城市”的概念是否是同一个内涵,如果是一个内涵,何来统一管理?如果不是一个内涵,那与自治与否何关系?“关键的一点”当中暴露了逻辑思维上的混乱。

“统一于一个广域市下,没有独立的城市政府,便于城乡的同意(也许是“统一”?)管理,但镇村的利益容易被忽视,乡村难以得到发展”————城乡的统一管理,还有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统一管理,乡村与乡村之间的统一管理,应该是区域建制政府的权利和责任,而不是市制的责任。我得不出设立市、镇、村等聚落型建制,就会妨碍城乡的统一管理的结论。我不反对,而且是赞成城乡之间发展协作关系,但是我反对以统一管理、协调发展为名,而搞乱建制。试问,如果要沿海地区带动内陆地区发展,就要搞沿海建制领导内陆建制么?如果将这种思想推广到国际上,美国应该最欢迎了——由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展,就可以顺利地搞发达国家领导发展中国家的体制。老兄是在列举广域市的弊端啊——“统一于一个广域市下,......镇村的利益容易被忽视,乡村难以得到发展”。

“统一于城市本身的政府下,割裂城乡,城市失去发展的空间(城市的周遍是另外一个政府)”
————我真的难以看出老兄的“城市本身的政府”指的是你的区域性建制,还是我提倡的聚落型(居民点型)建制,如果是后者。那我告知老兄,聚落型建制,可以跨越区域性建制的界限发展,包括县界、省界,而且不需要改变区域建制的辖域。比如美国的城市(大都市区)跨越县域的比比皆是,跨越州域的也不乏其例,何以得出“城市失去发展的空间”的结论?将村、镇和县置于市的领导之下,是专宰村、镇,根本就谈不上是“城乡共同发展”,我看是有“割裂城乡”的味道。
要城乡共同协调发展,首先应当承认有市、镇、村3种聚落型建制,在区域性建制的辖域内按适当条件设立这些建制,并由区域型建制承担起协调城乡发展的权利和责任。即,承担协调城乡发展的权利和责任的是省、县等区域建制,而不是聚落型建制的市、镇或村。老兄连有3种聚落型建制的现实都不承认,如何搞城乡共同协调发展?至于老兄的“城市的周遍是另外一个政府”,请不要用你的框框套我的理念好么,算是我求你了。市、镇、村,他们的特性不同,大小相差也很大,但都是聚落型建制(居民点型建制)。除此之外还有分级的区域性建制,古老的省制、县制就属于此类。城市周边不是只有一个政府,而是有一些其他的也许是市,也许是镇、也许是村的一系列政府,并且还存在协调它们的区域性政府。市、镇、村的发展空间要扩大,应该是向区域型建制政府申请,经营型土地应该与市、镇、村用地分开,这样才能保护好我国有限而珍贵的耕地、森林、草原等等自然资源。

另:一些网友如果对我与无形兄的讨论感兴趣,请参考无形兄的“我的区划理念”主题下的讨论。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3-22
网友QQme提到过管制型和自治型区划,也是这个意思。
不过,自治型的区划只能在民主自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否则只能是镜花水月。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3-23
以下是引用firestone在2004-3-22 11:31:31的发言:
楼主的说法感觉上和这里很多朋友呼吁的消灭广域市是一致的,只是提出了两个概念。

我的想法确实是与很多网友的呼吁是一致的。但是,请注意这两个概念——区域型建制和聚落型建制可不是我的发明,我这里只是呼吁要特别注意区分这两个概念,也许是比原来说的浅白了点。我觉得理念的正确取决于概念的清晰,也想从理论上为论坛上的广域市与狭域市的争论做点工作,而论坛上的许多争论多是源于概念不明确所制。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3-23
以下是引用天地君亲师在2004-3-22 14:00:35的发言:
网友QQme提到过管制型和自治型区划,也是这个意思。
不过,自治型的区划只能在民主自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否则只能是镜花水月。

QQme的管制型和自治型区划的贴子我看过,确实很有新意。对于自治型建制,我认为有国情问题,有条件是否成熟问题。而注意区分两种体系的建制是必须的,与国情无关。采用了聚落型建制,并不意味着就必须是自治管理方式,因为它们没有必然联系。就是在美国,一些城市还是由县政府管理的。有的城市甚至连市政府都没有,市政委员大都是业余的,警察都是来自县政府,市政委员实际的作用是政府与市民的桥梁。两种建制的实行可以根据实际状况有所强化(一种建制体系)和弱化(另一种将制体系)。
我这里的着眼点是区划体系的完善,以及区划为国家的发展和富强服务的问题。我总是觉得,不区分两种体系的区划建制,就不能有效地、分门别类地研究复杂建制问题,尤其是城市建制所涉及的问题之广、之复杂是前所未有的,单独作为问题研究都会面临许多挑战,将城市建制与区域建制混在一起,只会使行政区划问题复杂化,却难以得到好效果。对两种建制体系研究的越成熟,应用起来也会更得心应手。

另外,这个贴子本来是作为“闲聊区划理念”的铺垫,版主看来是在鼓励我尽早出新贴吧,给此贴个精华。不管怎样,深表感谢!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3-27
既然没人捧场,那就就自己独白:
中国的市制,由当初引进时的省、地、县、镇级全有的狭域市(目前的台湾还可见到当初的影子),演变成如今的广域市、广泛的市管县嵌套体制,说明中国对市制的理解有误。中国目前只是在引用的西方市制的名称,没有引进市制的实质。因为市制本来是如村制、镇制相类似的聚落区型建制(居民点建制),而目前中国的市制却是与省、县相类似的区域型建制。也就是说中国的市制与西方的市制是两码事。中国面对与传统农业社会不知道要复杂多少倍的现代社会,总是希望通过增加已经实行了2千多年的郡县制的层级数,或是重新组合各个层级来解决行政区划所面临的困难,却忽略了区域型建制与聚落区型建制相结合的综合作用。
有些人非常推崇日本的区划建制,谈的基本是都市制。但是日本的都市制并非主流,县——市、町、村才是主流,而且代表日本进入区划现代化的正是市、町、村制。市、町、村制是什么?说的浅白点,就是聚落区型建制。市制的关键是聚落区型建制,并且比村、镇的管理权更大的聚落区型建制,而自治与否不是关键所在,市制与自治也没有必然联系。按数量级日本的规模相当于中国的省,日本用一级区域型建制——县,用代表现代区划的聚落区型建制——市、町、村制(相当于市、镇、村制)就解决了人口超过1亿,面积为37.7万平方公里之国家的行政区划问题。中国如能真正落实“区域型建制与聚落区型建制相结合”的区划体系,采用两级区域型建制——省和县,三种聚落区型建制——市、镇、村制,就足以划分好全国的行政区划。而官高权重人士只搞区域型建制,却回避聚落区型建制,以国情为由大搞市管县体制(那是市制的歧途),无论在省、地、县、乡上花多大功夫,都难以收到良好效果。
论坛上的狭域市与广域市之争论,也与一些人没有搞清楚市制是聚落区型建制有关,而本人认为脱离“市制是聚落区型建制”这个本质来讨论狭域市和广域市是没有意义的。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3-27
中国如能真正落实“区域型建制与聚落区型建制相结合”的区划体系,采用两级区域型建制——省和县,三种聚落区型建制——市、镇、村制,就足以划分好全国的行政区划。
----------------------------------------我一直是这样呼吁的。但是我认为市值之所以走入歧途,就算不论自治不自治,但至少同1中国的传统,2中国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这两者是密切相关的。
1中国的传统:西方的市值出现是因为工商业的发展,是自由契约的地方,是封建统治不能控制的地方,那个地方信奉法律而不是君主。而中国的城市历来是封建统治的大本营,是统治阶级力量集中的地方。中国是城市统治,乡村自治。而西方是乡村统治,城市自治。中国的城市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始终没有占据过程是经济的主导力量。
2中国政府由于计划经济而产生的大而不当的经济职能,也是产生市域无限扩大化倾向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3-28
同意楼上所述,这正是所谓国情。
也不是中国人不懂西方市制的要义,说国人不懂行是不客观的。而是中国人试图在不动摇原有等级架构的基础上搞体制创新,找另一条适合国情又有现代风格的路子,来整合地方区域,减少官僚机构,以提高所谓的效率,自然也就牺牲了公平,从而使农村、农民边缘化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3-28
以下是引用护国主在2004-3-28 3:01:32的发言:
也不是中国人不懂西方市制的要义,说国人不懂行是不客观的。而是中国人试图在不动摇原有等级架构的基础上搞体制创新,找另一条适合国情又有现代风格的路子,来整合地方区域,减少官僚机构,以提高所谓的效率,自然也就牺牲了公平,从而使农村、农民边缘化了...

如果是说,中国人不懂西方市制的要义,说国人不懂行是不客观的。至少也是部分位搞权重的人不懂西方市制的真谛。

“而是中国人试图在不动摇原有等级架构的基础上搞体制创新,找另一条适合国情又有现代风格的路子,来整合地方区域”————那个试图不动摇的“原有等级架构”才是要“搞体制创新”的对象。而且“地方区域”也没有大的问题,更不需要做大的“整合”。中国行政区划缺乏的是聚落区型建制,而中国的区域型建制应当简化。但中国的做法却是将已经引进的聚落区型建制改造成了区域型建制,因此中国目前还是处于缺乏聚落区型建制的状态,而且区域型建制也比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复杂了。聚落区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好比是行政区划的左右手。那只右手就是郡县制——区域型建制,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国将其应用到了及至;那只左手就是市、镇、村制——聚落区型建制,中国曾经长期拒绝工业革命,现在拒绝因工业革命出现的聚落区型建制也就不足为奇。奇怪的是,中国将那只聚落区型建制的左手(它还幼嫩得很)砍了下来,并将其接在了那只粗壮的区域型建制的右手上。妄图用单一建制体系来代替综合建制体系,还想“减少官僚机构,以提高所谓的效率”,可能么?!

感谢老兄提供了更确切的词汇——要义!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3-28
借用QQme的话:
“中国是城市统治、乡村自治,而西方是乡村统治、城市自治”————按自治与非自治关系来对比是这样,而更重要的是对于聚落区型建制,西方赋予城市的权利远远大于赋予村、镇的权利,而中国则是改变了市制的性质——由聚落区型建制变成了区域型建制。
感谢QQme谈到了市制与工商业的发展的关系,本来我要在“闲聊区划理念”里谈的,中国是在工业革命全面在中国开展之先引进市制的,接下来又是计划经济体制,市制出现偏差的历史与客观原因确实不容忽视。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3-28
还有补充一点,和中国人对权力的崇拜分不开,因为对权力的崇拜,才会出现县改区这种做法。
还有:我列举的N种中国市值BT之缘起,并不是为了说明中国就这样了,而是呼吁改革,呼吁树立地域平等的观念。我相信,沿着中国的传统之路是走不下去的,一个人会变,那么传统也就会变。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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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3-29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4-3-28 23:00:50的发言:
还有补充一点,和中国人对权力的崇拜分不开,因为对权力的崇拜,才会出现县改区这种做法。
还有:我列举的N种中国市值BT之缘起,并不是为了说明中国就这样了,而是呼吁改革,呼吁树立地域平等的观念。我相信,沿着中国的传统之路是走不下去的,一个人会变,那么传统也就会变。

中国郡县制的行政长官一直带有分封的色彩,分封地方长官的环境必然会对权力产生崇拜,否则是难以生存的。指派官员与民选官员不是区划体制的主要问题,管制型区划与自治型区划也不是区划体制的主要问题,谈论这类问题如同谈论中国社会体制中共产党的地位一样。好的民选官员体系和自治型区划也需要有成熟完善的民主制度作保证。聚落区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在行政区划中的地位与作用,他们的相互关系如何,如何建立两类建制体系内部体系,才是行政区划研究的主要对象,也是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重点。目前的当务之急是了解聚落区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的要义,掌握聚落区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的实质。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3-29
完全支持。
另外,个人看法,现在绝大部分官高权重人士,都不知道这个问题,也不愿意去知道。寄希望于颟顸的他们只能是缘木求鱼。
其次,聚落型区划和地方自治、人民自治是不可分离的,这一点本人和贴主有分歧。
比如贴主提到美国的一些市没有市政府,只有业余的市政委员,这只有在民主的政体下才能做到。否则不可想象。
第三,日本的制度不如美国,日本小,国情极度单一,美国却和中国相似,同样广土众民,地域差别巨大。当然,日本的制度可能阶段性适合中国。

对贴主通过领土交换获得日本海出口十分感兴趣,能不能详细说明一下,我也有这个想法,利用这次北韩危机,解决北韩,和南韩用领土交换获得图们江出海口。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3-29
对于行政区划问题求大同而存小异属于正常。“聚落型区划和地方自治”的关系,我认为自治是有度的,而且与国情有关,不过这个问题可以讨论,也不是大问题。而与不承认行政区划中有聚落型建制的人讨论市制就很困难。

另外,对于“获得日本海出口”问题,我一直在强烈呼吁此事,那是终结外强“马六甲海峡连环游戏”中的重要一环和优先步骤。因为不便于在这里展开讨论,我就给个在兴华网的连接吧(似乎曾经有人转到此论坛的其他区域),基本的想法和观点应当包含在那4个贴子中了。
通向日本海 振兴东北与国家大局http://www.1911.cn/bbs/dispbbs.asp?boardID=62&ID=15542
以内陆换港湾,实现通向日本海战略——参与图们江国际开发项目之我见http://www.1911.cn/bbs/dispbbs.asp?boardID=62&ID=16030
沿海开发开放与四大经济增长极http://www.1911.cn/bbs/dispbbs.asp?boardID=39&ID=971
振兴东北将列为国家发展战略之随想http://www.1911.cn/bbs/dispbbs.asp?boardID=39&ID=6019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3-30
四个帖子都已经拜读,十分赞成,不过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说得太多反而没意思。这里文章越写越精妙绝伦,那里是颟邗无能,不为所动,不要再这样下去了。

对兄之主张,忍不住点评一番:
主张 全国分为若干省,省分为若干县,县域内设若干市、镇、村;省和县是区域分级建制,市、镇和村是居民点特性建制-------完全同意
市、镇、村可跨越县域、省域;(这一点可能有问题,完全可以调整)直辖市不超过3个(可以废除直辖市建制,保留的话也可以,但是不必限定数量,没有理由);城市建成区基本覆盖了整个县域则实行市县合一制;都市区是建成区连成一体之多个城市的联合体而不是一级建制;市县合一的市、直辖市可设市辖区
各建制可实行民族自治,自治州为自治县的联合体而不是一级建制(这一点没有必要,现代国家国民之间的政治认同都是建立在公民认同和国家认同基础上,民族认同不应该再有政治意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完全是在自由范围内。西藏是特殊情况,我打算发个帖子谈谈看法)
目标 理顺并精简层级,建立区域型建制和聚落区型建制互补的行政区划体系-----完全同意。
头像为通过领土交换“通向日本海示意图------完全同意,但是如何实现?在现有政府下面是不可想象的。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4-02
既然在大的方面的认识比较接近,就讨论一下存在的小差异吧。

“市、镇、村可跨越县域、省域;(这一点可能有问题,完全可以调整)”————市、镇、村属于聚落区型建制,省、县属于区域型建制。我说的不是县可以跨越省域,因为二者都是区域型建制,而且有层级关系,不应该出现交叉式关系。但是聚落区型建制——居民点是可以跨越区域型建制的,实际上在中国就存在一些跨越省界、县界的村、镇,但我们都是人为地按行政区域分界分成两个建制村镇,这样分行政村镇是可以的,但是缺乏完整的自然村镇的整体协调。你认为这样的村镇是按自然村镇来设置好还是按行政区域分界设置村镇好?似乎如按自然村镇设置就要变更行政区域分界,而如按行政区域分界设置村镇就要分割自然村镇。再举个例子可能有利于了解这个问题,一个大型桥梁建设在两个行政区域分界的河流或深谷中,同样存在分割管理还是重划分界的问题,如果是大型矿山呢?村镇还是小问题,城市的迅猛发展必然会突破县界、省界,都会遇到是分割城市还是重划区域分界的问题。而且,很多居民点就是因为处于行政区域的分界上才有生命力的,那是它的优势所在。一个城市与另一个城市的建成区连成一体了,比如沈阳和抚顺,我们是搞城市合并么?这类问题今后会很多,我们的区划建制就得不停地变啊。城市联合体——大都市区就是为这类问题而设立的,洛杉矶大都市的建成区已经跨越了6个县的部分地区,但是洛杉矶县的广大地区却不适合城市的自然扩展,美国的做法是不改变县界,有的人既喜欢某个县的管理方式又喜欢大洛杉矶,所以那些人就居住在大洛杉矶的橙县(ORANGE COUTY)地区,当然我目前是居住在大洛杉矶的洛杉矶县部分。

“直辖市不超过3个(可以废除直辖市建制,保留的话也可以,但是不必限定数量,没有理由)”————因为直辖市属于特殊的建制,除非直辖市是普遍情况,否则就应当限定数量,不要泛滥成灾为好。

“各建制可实行民族自治,自治州为自治县的联合体而不是一级建制(这一点没有必要,现代国家国民之间的政治认同都是建立在公民认同和国家认同基础上,民族认同不应该再有政治意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完全是在自由范围内。西藏是特殊情况,我打算发个帖子谈谈看法)”————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之一,按我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而且各个民族之间的发展水平不一,文化上的、地区上的差异相当地大,我们谈民族地方不能只是几个大城市和交通发达的地方,对于广大的少数民族地区,还是需要民族区域自治的——至少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会如此。如果中国的少数民族象美国那样主要是城市中的问题,可以不考虑民族区域自治问题。而且大汉民族的大胸怀才能换来未来的大中华。

“通过领土交换“通向日本海示意图------完全同意,但是如何实现?在现有政府下面是不可想象的”————需要有国家意志,也需要运筹帷幄,更需要看准时机,至于是哪一届政府能实现不是我所能预料的。只考虑中国的需要,不考虑对方的可接受底线,通过领土交换通向日本海当然不会实现,比如中国总是盯着俄罗斯具有战略地位的波谢特港、扎鲁比诺港,而不是着眼于俄罗斯没有开发打算的波谢特湾南岸地区;总是想用处于争议状态的领土换来波谢特湾的港口用地。
打破对外通道的不畅、不安全局面,要是按外强划定的台湾岛——菲律宾——越南——新加坡——马六甲海峡... ...的游戏规则走下去,不等中国完全突破各个难关,新的封锁包围圈又建立起来了。不让主道打通两厢、海上与陆上并举才是正确选择。不让主道当然指的是沿着中国已经拥有的出海之路。打通两厢指的是从图们江地区东北出日本海,从缅甸西南出印度洋。海上与陆上并举指的是在积极开发海上之路的同时要主动争取与欧洲的陆上交通的畅通。等到这些对外通道形成轮廓之时,也就是外强封锁游戏终结之日。这些措施当中,以东北出日本海和西南出印度洋的战略转折意义最重大,也以东北出日本海最迫切、见效最快,有海上通道的推动作用陆上通道的畅通就会更快。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4-06
多谢先生指教,受益良多。
对第一点“市、镇、村可跨越县域、省域;————这一点可能我的看法有点肤浅,我不太清楚的是,聚落居民区跨县域和省域的话,管理上,居民自治的部分没有问题,可是涉及行政和司法等问题时,管辖权怎么办??,对此我想不太明白,想请教。现在大陆一座桥梁等管辖,或者是铁道部等部门管理,或者是双方合组一个公司什么的机构来管理。

第二点,直辖市的问题属于小问题,我想,比如5个是不是就不可以呢?限定三个,似乎生硬了一点。

第三点,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目前根本制度之一。问题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本身就需要重大的改变,离开这个前提,我认为,谈什么都没有意义。在政治上搞少数民族,这本身恰恰是大汉族意识的体现。既然民族一律平等,就没有必要在政治上区别对待。居民自治本身就包含了民族自治。

第四点,领土交换我的设想不是和俄罗斯,而是和北韩,更有现实的可行性。历史的机会可遇不可求。现在北韩的局势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和俄罗斯谈,只能是与虎谋皮。这个问题,不是迫不得已,或自己也能得到巨大好处,没有人会友好地配合我们。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4-06
但是现在的广域市的建制和管理模式也还是比较适应中国现在的急速城市化进程的需求呀!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4-06
那看你對誰而言了,處於“食物鏈上端”的地方而言,現在的模式它們自然高興,比如地級市的市區,縣的城關,但是如果對其它城鎮而言,則是非常不利于它們的發展的。確立正確的市制是爲了確保各個城鎮都能自主的發展,不受不當的壓制。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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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4-07
余澜涛:
余澜涛的方案有很强的美国特色,中国不能照搬,但有很强的可借鉴性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4-09
以下是引用天地君亲师在2004-4-6 10:50:56的发言:
多谢先生指教,受益良多。
对第一点“市、镇、村可跨越县域、省域;————这一点可能我的看法有点肤浅,我不太清楚的是,聚落居民区跨县域和省域的话,管理上,居民自治的部分没有问题,可是涉及行政和司法等问题时,管辖权怎么办??,对此我想不太明白,想请教。现在大陆一座桥梁等管辖,或者是铁道部等部门管理,或者是双方合组一个公司什么的机构来管理。
第二点,直辖市的问题属于小问题,我想,比如5个是不是就不可以呢?限定三个,似乎生硬了一点。
第三点,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目前根本制度之一。问题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本身就需要重大的改变,离开这个前提,我认为,谈什么都没有意义。在政治上搞少数民族,这本身恰恰是大汉族意识的体现。既然民族一律平等,就没有必要在政治上区别对待。居民自治本身就包含了民族自治。
第四点,领土交换我的设想不是和俄罗斯,而是和北韩,更有现实的可行性。历史的机会可遇不可求。现在北韩的局势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和俄罗斯谈,只能是与虎谋皮。这个问题,不是迫不得已,或自己也能得到巨大好处,没有人会友好地配合我们。

我是希望通过讨论相互受益。
1.目前比较容易接受的跨区域聚落区就市设立联合体,比如都市可作为几个市的联合体。对于处于边界地区的管理,人多河人少应该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司法本来就不该是聚落区建制的机构。
2.直辖市,只有国家首都,全国的经济中心城市,极特殊又有世界性影响的地方可以设置,基本就是北京、上海和香港可以是直辖市,有的还不是非设置不可的。
3.我希望你能深入到少数民族的边远地区了解一下再来看这个问题,而且也要看到中国强大之后的问题。
4.因为有两个国家可以选择,回旋余地才更大。朝鲜是个挥舞讨饭棍的饿汉而已,已经到了头昏眼花的地步,俄罗斯还有理智,懂得利弊得失,我觉得与后者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大些。朝鲜在50年前要求长白山天池前后,曾经有过主动提出国划给中国一块日本海沿岸地区的事情。对于“与虎谋皮”,你认为是谋谁的皮,虎的皮还是自己的皮,这一点很重要。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4-09
我们现在假设一个聚落区,跨了两个省,那么治安怎么管,由哪一个省的警察部门负责?发生司法纠纷,到哪里去打官司?还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等问题,都涉及管辖权和居民的归属问题。所以不解,需要请教。

我不认为俄罗斯会友好地和我们谈判,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北韩也不会。除非有事情可以拿住对方。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4-11
1. 按行政辖区来分好了,当然需要有都市之类的联合体来协调整个聚落区,跨两个省管辖辖权问题历来是存在的,人口稀疏时问题不明显,只是我们没有重视这个问题而已。我希望不要画地为牢和封建割据,整个国家应当是个协调的整体。这个贴子本来是“聊聊区划理念问题的铺垫”,欢迎老兄到那个主题下继续讨论。
2.确实如此,失去主动什么都做不到,下棋还有先争到棋盘上的先手以便掌控棋局,然后才是争取获胜的问题。抓住机会并善于创造机会非常关键。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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