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年9月30日伊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伊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在林都会堂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委委员34人,市委候补委员5人。其他现职副市级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中共伊春市委书记高环作了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伊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意见》和《伊春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冯伟泉和白波同志分别就《意见(讨论稿)》和《方案(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与会同志一致赞同《意见》和《方案》,并表示坚决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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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指出,行政区划改革同地方机构改革在本质上高度统一,在目标任务上高度关联,与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相辅相成。全市上下要自觉从全局、宏观、长远上认识和把握问题,围绕再造统筹要素发展的行政区划管理新格局、形成生态优先主导的新型城镇建设新布局、探索构建伊春特色的“生态特区”新模式、建立精简优化高效的现代治理新体制的改革目标,立足区划、跳出区划,充分认清推进行政区划改革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自觉统一思想和意志,凝聚更广泛的智慧和力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为统领,以建设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解决行政区划历史和现实问题为突破口,以“大改革、大转型”为着眼点,以激发生态活力、推动产业转型、促进民生改善、提升行政效能为导向,科学谋划、高效实施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着力将伊春打造成为现代化特色森林生态城市。行政区划改革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生态生产生活融合、产业支撑,生态、产业、城镇、区划多规同步,平稳过度、民生为本的原则,构建适应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建设现代化新伊春的城市空间格局和产业发展布局。
全会要求,要统筹推进行政区划改革。突出生态功能定位,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加快建设绿水青山生态县。强化中心城区集聚,坚持做大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努力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区域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商业中心、旅游中心,打造生态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中等规模现代化森林生态城市。坚持优化产业布局,建设现代林业经济新体系。积极推进强镇建设,以新型城镇化试点为抓手,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依托山水脉络,融入现代时尚元素,保护和弘扬传统林区文化,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小镇。
全会强调,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和推进行政区划改革是一场深刻的历史变革,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切实加强党对改革全过程、各环节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专班推进,周密部署、挂图作战,严明纪律、强化约束,正向引导、确保稳定,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来引领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把地方机构改革和市行政区划改革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完成好,以更加优异的改革成绩向改革开放40周年,伊春林区开发建设70周年、建市6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