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海南行政区于1959年3月在西沙群岛的永兴岛上设立了“中共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和“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县级),1969年3月,该工委、办事处改称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1981年10月又恢复为“中共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和“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1988年4月13日,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决定成立海南省,授权管辖西、南、中沙群岛及其海域。“中共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和“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成为该区域的党政管理机构。 <p>中共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是中共海南省委的派出机构,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工委、办事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经济社会发展科、财税计统科、人武部、驻海口办事处、驻文昌办事处、驻三亚办事处等8个科级机构,还设有渔政渔政监站、琼沙2号轮、商业服务站、水产服务站、食品服务站、医院、电视差转台、驻文昌基地、海口接待站、文昌接待站等10个事业单位,岛上还设有银行、邮电、海洋站、气象台等服务性行业部门。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