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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韓民國政府(即首爾當局,下面簡稱為韓國政府)認為,韓(朝鮮)半島及其附屬島嶼同屬一個國家,大韓民國是該國唯一之合法政府,堅決不承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即平壤當局,下面簡稱為朝鮮政府)之合法性,認為其是霸佔大韓民國北方領土的叛亂組織,在冷戰時期稱其為北傀、共匪等,現今稱其為北韓,稱其控制領土為大韓民國未收復地區(下面簡稱北方地區),反對一朝一韓、一邊一國。
基於此種認識,韓國政府認為自己對於該區域擁有並應行使主權,基於現狀,於西元1962年(檀紀4295年)1月22日公佈並施行《關於以北5道的特別措置法(以北5道에 關한 特別措置法)》,此前該機構已於西元1949年(檀紀4282年)設立。
該機構正式全稱為“大韓民國行政安全部以北5道委員會”,注意,名稱中的阿拉伯數字是正式寫法,而不是漢字“五”。
韓國各道行政首長稱為“道知事”,道下設市、郡,行政首長分別稱為市長、郡守,在下設面、邑,行政首長稱為面長、邑長。韓國各道政府駐地稱為“道廳”,韓國政府不承認半島分裂後朝鮮政府做的任何行政區劃變更之合法性,只承認半島分裂前夕北方地區的行政區劃。
基於此種認識,韓國政府按照其他道知事任命之法定流程,即行政安全部長官向國務總理提請,並經由後者遞交大統領(總統)完成任命的流程,單方面任命了北方地區各道:咸鏡北道、咸鏡南道、平安北道、平安南道、黃海道的道知事,這些道知事原則上應是這些地域出身,但不是硬性要求。由於客觀不可抗力,以上長官無法赴實地履任,故集中於位於首爾特別市鐘路區舊基洞139號(西元1993年,檀紀4324年遷於此處至今)的以北5道廳辦公,故此5道道廳也位於此,見下圖,以北5道廳門口的名牌,自右至左依次為咸鏡北道廳、咸鏡南道廳、平安北道廳、平安南道廳、黃海道廳。
此外,1966年(檀紀4299年)該機構開始任命北方地區各市市長和郡守(全稱未收復地名譽市長、未收復地名譽郡守,此時任命官員包括了京畿道和江原道朝鮮實際控制區的各市郡市長和郡守);1969年(檀紀4302年)開始任命北方地區各面邑面長和邑長(全稱未收復地名譽面長、未收復地名譽邑長,此時任命官員包括了京畿道和江原道朝鮮實際控制區的各面邑面長和邑長)。
道以下各地方首長選自流落到大韓民國實際控制區域的北方人及其後裔(主要來源是內戰產生的難民及其後裔,這些人在韓國的正式稱謂是越南以北五道民,簡稱失鄉民,與現今之脫北者不同),任期3年,沒有工資,未收復地名譽市長、未收復地名譽郡守,是大韓民國大統領(總統)基於各道知事的推薦而任命的。
以北5道各道知事享受不低於韓國其他各道知事的待遇。
該委員會委員長任期1年,現由前國防部次官,現任平安南道知事樸庸玉兼任。
5道知事兼任該委員會委員。
該委員會的實際職能為:
一、研究調查業務
1、以北5道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各方面情報的搜集和分析
2、以北5道收復時各項政策的研究
二、越南以北五道民(以下簡稱失鄉民)的支援和
管理1、實際生活狀態調查與安家支援
2、與北韓脫住民協會合作進行脫北者和失鄉民的記錄
3、失鄉民後代的教育與援助
四、離散家族雙方的情報收集、管理和運營支援
五、以北五道鄉土文化的継承發展
六、失鄉民團體的指導和支援
七、宣傳自由民主主義(2005年前條文規定為反共主義,後刪改為自由民主主義)和安保意識
八、對以北五道民身份的證明和發放
注,與北朝鮮的政治接觸與交涉,安置脫北者的工作由大韓民國統一部負責,與此委員會無關。
近年來該委員會被批評有名無實,有被廢止的呼籲,但是由於其具有較大象徵意義,仍會長期保留。
該委員會網站:
http://www.ibuk5do.go.kr/[ 此帖被aaa在2010-12-18 19:55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