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扩权强县改革政策总体落实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扩权政策落实不彻底;扩权县与设区市之间关系不够顺畅;财政直管的
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设区市城区的发展活力明显不足;垂直
管理部门与扩权改革不相适应;电子政务对扩权改革保障不力。
[对策建议]
我省省直管县、扩权县、财政直管县、市管县多种体制并存,矛盾和利益交织,需要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统筹兼顾省市县的要求,对扩权强县强区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将扩权强县与简政放权结合起来,对全省
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梳理,科学确定下放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让共性的放权政策,惠及全省所有县(市、区)。
将10个省直管县以及14个扩权县,作为24个重点县
转型突破试点,在城乡统筹、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园区
经济、镇域经济、民营经济六个方面,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力争经过三年努力,使试点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效应显著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逐步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在财政省直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省财政直管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直部门和相关县尽快适应扩权改革带来的新
变化,出台配套改革实施细则,加快省县对接,早日实现所有财政直管县向“扩权县”的并轨。
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渐进、分批推动”的原则,逐步、分批扩大省直管县改革试点范围。充分发挥首批省直管县的先行先试作用,尽快启动第二批省直管县改革试点,适当时候与首批省直管县改革体制机制完全并轨,形成并发挥省直管县的群体引领作用。第一、二批试点县要加快发展、做大做强,3至5年内迅速由试点县变为真正的行政意义上的省直管县,并进而建成对周边县区具有较强
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
中心城市。
合理有序扩大设区市城区管理权限。市级管规划,区级管实施。除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设区市政府行使的权限以外,将其他市级管理权限下放给城区。重点下放项目建设和社会管理权限,对区扩权的关键是扩财权。
为设区市发展留足空间,明确与设区市中心毗邻的43个县,原则上不再扩为省直管县。在条件成熟时,或改为市辖区,或变为县级市等,使设区市直接管理的单元变为80个(37个区加43个县)左右,以扩大中心城市
规模,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进一步理顺垂直管理部门与县区关系。进一步明确界定、合理划分垂直管理部门与县区政府之间的人权、事权、财权关系。建立垂直管理部门、企业与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垂直管理部门与扩权改革相配套的实施措施。
http://hbrb.hebnews.cn/html/2014-10/13/content_382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