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88769阅读
  • 1469回复

[综合]卫计委呼吁有条件家庭生二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175 发表于: 2010-03-14
引用第3楼hl926815于2010-03-14 14:43发表的  :
中国的计划生育还是比较成功的,应当坚持与改善,譬如先在新疆西藏两区全面允许汉族“单独”家庭生育两个小孩,2016--2020年扩大到全部汉族“单独”家庭,2020--2030年扩大到所有汉族家庭。

2011年就应该扩大到全部汉族“单独”家庭。

反正影响不大的!
只看该作者 176 发表于: 2010-03-14
个人认为人口政策调整应该在2020年左右
只看该作者 177 发表于: 2010-03-14
引用第2楼燕山雪于2010-03-14 16:12发表的  :
个人认为人口政策调整应该在2020年左右

到时社会,经济产业结构应该比现在要合理
只看该作者 178 发表于: 2010-03-14
引用第2楼燕山雪于2010-03-14 16:12发表的  :
个人认为人口政策调整应该在2020年左右

六普出来后……
只看该作者 179 发表于: 2010-03-14
看这个题目就想说,这种饭桶水平也能吃国务院的饭?

开放二胎不能解决,不开放二胎就能解决了?是不是更恶化啊?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80 发表于: 2010-03-14
人口规划若是不能考虑个远期最起码30-50年,人多了再强行减少,人少了再强行鼓励,都是削足适履的行为。

当朝的人多就是老mao胡来的结果,计划生育不得不施行,但是施行到现在这种程度,再不放开,等大家不生了,再来催生?逼减可以,你怎么逼生?不生的处罚?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81 发表于: 2010-03-14
声称中国人口在六七亿才合适的人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完全不可能在人口大幅下降的同时保持老年人口和主体民族比例不变。
另一个事实是,即使生育率回升到2.1,中国人口也将不可逆转的下降两亿,而20到24岁人口将从现在的1.25亿下降到十年后的0.68亿。
whz
只看该作者 182 发表于: 2010-03-14
引用第9楼中华大帝于2010-03-14 18:43发表的  :
不生的处罚?


还真别说,到时候没准能干出来,不结婚或者结婚不要孩子要交税。
whz就是why的弟弟。
whz就是wzh的爸爸。
小号:梓涵,留给女儿的。
whz
只看该作者 183 发表于: 2010-03-14
六七亿才合适是有道理,但前提是人口结构要合理,别最后弄个六七亿里5亿老人
whz就是why的弟弟。
whz就是wzh的爸爸。
小号:梓涵,留给女儿的。
只看该作者 184 发表于: 2010-03-14
人口政策就如经济政策,经济过热就该加息,但如过经济已出现通缩的苗头,股市开始蕴酿大级别跳水,还抓着加息法宝不放,甚至把加息当作永世真理基本国策写入法律,甚至外资可享有加息豁免权,那么经济的崩溃也是必然的了。等到崩盘后再想改,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只看该作者 185 发表于: 2010-03-14
引用第4楼kingofeast于2010-03-14 14:45发表的  :
老龄化?且!我的祖父外祖父一直到70多岁才结束了自己的农耕生涯得以安享晚年。老龄化算个屁啊

这也好,省得得高血压、中风。我小学的老教导主任都78岁,每年还要在田里劳动上百天。
只看该作者 186 发表于: 2010-03-14
今天去了养老院,很震撼!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whz
只看该作者 187 发表于: 2010-03-14
大量移民国外问题也对人口结构有着不大不小的影响。
出去的都是青壮年,留下很多留守老人。
可以说农民工在农村留下留守老人和儿童,而海外移民在城市留下相当一部分留守老人。
whz就是why的弟弟。
whz就是wzh的爸爸。
小号:梓涵,留给女儿的。

只看该作者 188 发表于: 2010-03-14
放开二胎肯定不会推到2020年才实施。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89 发表于: 2010-03-14
这个家伙自相矛盾。
这正说明计划生育是倒行逆施的事。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90 发表于: 2010-03-14
引用第6楼阿蚌于2010-03-14 20:52发表的  :
放开二胎肯定不会推到2020年才实施。

全面放开二胎的话应该是2016年之后。

“70后”的独生子女比例太低,一旦全面放开,五年内每年能“抢生”两百多万小孩。

“单独二胎”还是立即放开吧,毕竟七十年代的独生子女数量不多。
只看该作者 191 发表于: 2010-03-14
70年代的单方独生子女何时才能合法生育二胎!!! zt



我是70年代中期出生的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今年已经33岁了,前些日子见报上刊登上海、浙江等省人大代表已提出2010年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微调,建议允许单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生育二胎。这让我们单方独生子女家庭看到了曙光,希望各省计生委能反映民意,积极促成该微调政策早日实施。  

1、国家计生委一直强调不能让独生子女家庭吃亏,可是这里的独生子女家庭难道不包括我这类单方独生子女家庭吗?我的父母,已经为社会做了贡献——减少对社会资源的占用,我从小在寂寞中长大,我的孩子又重新走我走过的路。我们一家三代都为计划生育政策做出了贡献。所以,应该对这样的独生子女家庭作出补偿。让独生子女享有生二胎的权利,本质上是促进社会的公平。

2、在国家允许双独子女生二胎时,我们70年代的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26、27岁了,早已结婚生子,根本没法预知要找个独生子才能享受国家政策;而且按照男方大女方两三岁左右的习惯,我根本就没办法找到独生子,因为1972、1973年全国还没有实行计划生育,难道为了享受二胎政策我必须要找个小我几岁的弟弟?如果因为这个独生子女没有也找个独生子女做配偶,就剥夺人家的这个权利,是不合理的。这样的政策微调,更符合公平原则,也有利于拉动内需,符合民心。

3、三十多年来,我深切体会到独生子女的难处,从小都是自己和自己玩,同龄的孩子都有兄弟姐妹,我却只能羡慕的望着。长大后特别是在父母生病时熬红了眼,急白了头,却没人可以帮忙,而且经济压力很大,没人分担。如今我母亲已去世,我也嫁人,父亲一个人孤苦伶仃。每年春节都是我独自一人回家陪老父亲,两个人的春节那个寂寞啊。制定政策的领导,反对单方独生子女生二胎的人,肯定不是独生子女,他无法体会独生子女的难处(可能比较激动,请原谅)。

4、80年代出生的差不多都是独生子女,大多已经符合双方独生子女的政策。而我们70年代的独生子女本来人就不多,按理论又没法找个独生子女结婚(原因见第2条),何况我们已经快35岁了,已过了最佳生育年龄,加上城市养育孩子的成本也高,并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愿意生。所以说,符合单方独生子女生育第二胎条件的人,并不多,即便符合的,也有生不动的、不想生的,政策的微调根本不会引起人口大的变动(基数小),但是又体现了对所有独生子女家庭的公平。

5、女性的最佳生育期就那么点时间,尤其像我这样70年代的一方独生子女的早已过了公认的最佳生育年龄,真的不能再等下去了,希望微调政策尽早出台,不能等啊,否则,也会流于形式啊。(至少要允许80年以前出生的单方独生子女家庭允许合法生育二胎,这样的家庭是全国最早为计划生育做贡献的,也是最不可能达到双方独生子女条件的,人数也是很有限的,最不容易被关注的!!!)总不见得等到这些符合的人都老到生不动才出啊。80后的,已经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了;70年代出生的,倒有些这种情况,但人数并不多,现在这批人,大概已经33-35岁左右了吧,等到政策出台那一天恐怕真的要生不动。

结合以上5点原因,强烈要求,国家计生委对计生政策进行微调:尽快允许单方独生子女家庭(至少允许80年以前出生的,最早为全国计划生育做出贡献的家庭)合法生育第二胎!!!
只看该作者 192 发表于: 2010-03-14
http://tieba.baidu.com/f?z=605762337&ct=335544320&lm=0&sc=0&rn=30&tn=baiduPostBrowser&word=%C9%BD%B6%AB

我还没听说古往今来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不让独生子女生两个孩子的!
只看该作者 193 发表于: 2010-03-14
引用第5楼hl926815于2010-03-14 20:43发表的  :
先在新疆西藏两区全面允许汉族“单独”家庭生育两个小孩,2016--2020年扩大到全部汉族“单独”家庭,2021--2030年扩大到所有汉族家庭。


记忆有误,新疆计划生育条例是这样的:“第十五条 城镇汉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汉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本条例施行前,按当时生育政策达到生育子女数的夫妻,不适用前款规定。
  夫妻一方是少数民族的,按少数民族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的,按城镇计划生育规定生育。”

西藏的则比较严格:
“第七条 凡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及家属(含城镇居民和户口落农村者)均按国家对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的要求,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胎,禁止生育第三胎。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证明允许生育第二胎:

  1.第一个孩子经地(市)级医疗鉴定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夫妇因生理原因多年不育(婚后五年以上),合法抱养他人一个孩子后又怀孕要求生育的;

  4.夫妇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残疾的;

  5.汉族干部、职工与区内藏族其他少数民族通婚的;

  以上1、2、4、5种情况生育第二胎必须间隔三年以上,女方已达到35岁的,不受生育间隔限制。

  (二)再婚夫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申请批准允许再生育一胎。

  1.再婚双方合计只带一个孩子的;

  2.丧偶再婚时带二个孩子(不含超生的),另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的。

  (三)进藏工作区外少数民族的生育可按原籍规定办理。如原籍无特殊规定,则按汉族干部、职工的要求对待。

  (四)汉族与区内少数民族通婚的后代,可按本人档案中填写的民族对待。本人民族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第八条 区内藏族干部、职工及其户口在单位的家属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可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生育第二胎必须间隔三年以上。严格控制生育第三胎。夫妇已有两个孩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允许有计划地安排再生育一胎。

  1.其中一个孩子经鉴定属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再婚夫妇合计只带有两个孩子的;

  3.夫妇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残疾的;

  4.丧偶再婚时带有三个孩子(不含超生的),另一方为初婚或未有生育过的。

  第九条 在腹心农牧区,坚持教育为主、自愿为主、提供服务为主的原则,提倡少生、优生和有间隔地生育,提倡已有三个孩子的夫妇不再生育。先开展宣传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施行。

  第十条 在边境农牧区的乡(区)和门巴族、珞巴族以及夏尔巴人,(人旁加登)中,暂不提倡生育指标,但必须大力宣传《婚姻法》,推广新法接生,进行合理生育、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
[ 此帖被youyuan在2010-03-14 23:0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94 发表于: 2010-03-14
还是像现在这样每年控制在16M上下挺好的,不够了就鼓励,超过了就罚款
只看该作者 195 发表于: 2010-03-14
老龄人口的正常比例在人口维持政策下应该是(预期平均寿命-统计年龄)/预期平均寿命吧,现在预期平均寿命都73了,那么60以上老人的比例应该是17.8%,65岁以上应该是10.9%,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国际惯例是怎么算的
只看该作者 196 发表于: 2010-03-15
引用第12楼hl926815于2010-03-15 00:36发表的  :
哪有这么多肯定的事?

去年我就对大家说是要等新班子上台后,2016年能开始,大家怎么就不多想想呢。我的消息来源是东宫的智囊团!
只看该作者 197 发表于: 2010-03-15
引用第11楼youyuan于2010-03-14 23:12发表的  :
还是像现在这样每年控制在16M上下挺好的,不够了就鼓励,超过了就罚款

真当本朝是调控高手了!
只看该作者 198 发表于: 2010-03-15
     某些人就是烤鱼,傻得没办法。谁看到几十年后老年化人口到来,我国的年轻一代的负担?!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199 发表于: 2010-03-15
也不能为了减轻养老负担而鼓励生

最主要的是一胎制不合理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