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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经济导报2004年5月28日报道)重庆市城镇化建设总体目标: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都市发达经济圈和部分大中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05年,城镇化率达到41%,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50%,接近全国先进地区水平;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
重庆的城镇化建设
重庆市召开了二届三次全委会后,研究了城镇化建设,勾画了未来这个市的城镇化的蓝图。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基础设施为前提,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先进文化为内涵,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科学规划,注重建设,加强管理,强化城镇经济,完善城镇功能,发展城镇文明,走出一条具有重庆特色的城镇化建设新路子,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一中心、多组团、城镇群集合的现代化大都市。
其战略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都市发达经济圈和部分大中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05年,重庆市城镇化率达到41%,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50%,接近全国先进地区水平;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
重庆市政府提出把重庆主城区建设成为城镇人口达到600万人左右的特大城市;把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及黔江建设成为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区域性中心城市,其中把万州建成为重庆第二大城市;把其他25个区县(市)政府所在地的绝大多数建设成为20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少数的也要建成5万人口以上的小城市;选择一批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便利、城镇基础较好并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建制镇,加快培育成中心镇,有条件的中心镇要努力向小城市的目标迈进。
城镇化建设的特点
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入城镇化发展加速期。特别是重庆直辖后,重庆市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目前,重庆城镇化率达到36.4%,比1996年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长1.58%,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85个百分点降低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进入了城镇化发展加速期。
初步形成以主城为中心,以万州、涪陵、合川、永川、江津、黔江等区域性中心城市为增长极的一心多极网络式城镇化体系框架。随着城镇化战略的逐步推进,重庆城镇化体系将日臻完善,城镇化已经成为促进重庆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重庆市中心城市集聚功能和辐射作用明显增强。由于城镇人口扩容和城镇发展,重庆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加快发展,带动了重庆市小城镇建设,成为促进区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城乡规划体系初步完善,规划先导作用进一步增强。重庆各区县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重庆市县域城镇化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了30个区县(自治县、市)县域城镇化体系规划,并通过市级专家评审和行政评审,大部分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户籍、土地管理和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等城镇制度的创新加快步伐,逐步建立了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事业附加足额征收,专款用于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坚持以地生财,滚动发展,城市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和优化现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加大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投入。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目前,“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城市管理中得到进一步强化,提升了城市化发展的内涵。
出台举措加快城镇化建设
为了促进城镇化进程,重庆出台了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措施。
重新明确一批中心镇,对百个中心镇、百个经济强镇、百个商贸集镇进行调整,重新确定了一批中心镇,首批重点扶持45个中心镇。
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城市建设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经济强镇的扶持资金,商业、旅游结构调整资金,农村卫生事业经费,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经费等各类资金实行集中投入,重点支持县城和中心镇的建设发展。
对产业的培育在立项、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市级有关部门要在招商引资、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办理立项审批和征地、争取国债资本金补助和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规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
对规划发展的中心镇,其耕地占用税(纳入三峡移民经费的除外),由区县(市)全额返还中心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除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外,主城规划区范围内的中心镇,市与区按45%和55%的比例分配;主城规划区外和其余各区县(市)的中心镇,市与区县(市)按15%和85%的比例分配,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等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由市或区县(市)按规定征收后,主城规划区内按55%、主城规划区外和其余各区县(市)按100%返还中心镇或沿边镇,专项用于土地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区县(市)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步伐。重庆市政府批准的市级工业园区,可在核定的开发范围内,由市规划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滚动开发的进度需要,以开发片区为建设项目单位,整体办理用地手续。市级工业园区,凡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无论其企业经济成分如何,均可在2010年前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塑造投资多元、信用良好的建设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较强投融资能力的集团公司。采取盘活城镇土地资源和存量资产、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转让、收费权抵押、吸引外地资金和外资入股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改善信用和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民营企业投资交通通信、城镇供水排水和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逐步取消乡镇一级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建立市与区县(市)两级法人之间参股、控股的资产纽带关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将市联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增强服务农村经济和城镇建设的能力。
用好用活土地政策。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周转,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小块整理地块新增耕地指标有偿流转,农用地转用指标调剂,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设用地指标分类供给的政策,并适当扩大区县(市)政府对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审批、主城规划区外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审批、主城规划区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划拨审批、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等权限。
城镇化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直辖6年来,重庆市市委、市政府把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切实提高城镇化水平,作为富民兴渝、努力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重要战略措施。重庆市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长1.7个百分点。
2004年城镇化将更上一个台阶。据初步统计,重庆市城镇化水平在去年的基础上可望提高1.7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可望达到38.1%。全年新增城镇人口50万人以上,重庆市总人口将达到1180万人以上,新增城镇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随着城镇规模的扩大,城镇功能将进一步完善,城镇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45个中心镇GDP可望增长12%以上,财政收入可望增长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