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制比较混乱,有省级市,副省级市,
地级市,
县级市。建议先将县级市全部取消。县和县级市区别其实是不太大的,级别都一样,只是市比县权限稍大点,市比县城镇人口多一点,市比县名称好听点。全国上下保持省市县乡(镇)就行了。当然,取消县级市时也要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1,一类市------市区规模大,人口总量大,经济总量大,发展潜力大,可升为地级市。
2,市区和地级市区接壤的可以改为区。
3,普通的市就直接改为县。
4,过去镇改的市改县后可适当扩大。
总之,全部取消县级市,地级市保持稳定,同时时机成熟时也取消计划单列市,大升直小降地。
[ 此帖被牛牛在2023-04-11 18:25重新编辑 ]